教派合作的虛與實            

 

 90期2005年10月

王昭文/台南成功大學歷史研究所博士生


一、前言
 

  初次接觸基督教的人,對基督教教派林立現象常感不解。不是說「一主、一信、一洗」嗎?強調獨一真神的基督教,為何會有那麼多種不同的派別?然而,就如同其他的宗教,或各大思想潮流,在歷史的過程中,總會有人產生不同的體會、不同的視野,更不可避免的是出現不同的利益,因此總是無法「定於一」。在信仰上,大家認為主內一家,同信者都是兄弟姊妹,但是在實際的操作上,不同見解、不同利益的信仰者,會為自己所堅持的真理而和其他人進行生死鬥爭。

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就帶來漫長的宗教戰爭(表面上是宗教議題,事實上是政治勢力的重新分配),直到人們體會到殺戮無法解決問題,接受各個國家、不同教派的存在,接下來以更漫長的時間學習對不同信仰者的寬容。宗教改革帶來另一個影響:基督教信仰的詮釋再也不是教廷特權,既然人人都可以自己讀《聖經》、自己體會,對《聖經》的詮釋各有側重,各種新興教派不斷出現,是很自然的事情。

  基督教既然已經如此多元化,為何還要追求「合一」?首先,在信仰上,「教會」是基督的代表,因此教會應該只有一個,即使現實中分成不同的系統、不同的組織,但在精神的層次上是有一個「聖、公同的教會」。其次,在實況上,基督教隨著歐洲發展而散佈全世界各地,在這過程中,基督徒也發現其他宗教的強大力量和不可忽視的影響力,基督教只是世界諸宗教之一,基督教若要擴張影響力,最好能減少內部的對立、團結起來共同行動。

教派的分立,既然已經是長久以來的歷史事實,「合一」這高遠的目標,顯然不是一蹴可及。所以,以「合一」為口號的行動,也需要加以仔細的檢視,才可能確定其真正的目的和實踐的可能性。例如「普世教會合一運動」的長期努力,就是要讓不同立場的教會透過對話而彼此接納,然而至今還是有教派不認為可以和別的教派共享聖餐,但是在追求「合一」過程中,共同促進彼此的了解、分享資源、共同為世界的和平與公義盡心力、學習彼此的長處、激發出種種神學對話,才是最重要的收穫。

二、從歷史來看台灣各教派的競爭與合作


  十七世紀初基督宗教就已傳入台灣,但並未生根。兩百多年後,新一波帝國主義興起,也帶動歐美國家的傳教風潮。天主教再度到台灣宣教,緊接著英國的長老教會也來到。這兩個教派之間,有相當的競爭性和緊張關係,彼此在文獻上都留下對對方的批評。早期宣教的緊張關係,在日本政府的宗教政策下緩和下來,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又展開另一波競爭,特別在原住民地區,兩個教派爭相設立教堂(後來又加上真耶穌教會、安息日會等教派),爭取信徒的結果,往往造成了部落的社群分裂,這種宗教對立的傷害,至今仍在原住民社會中餘波盪漾。但是台灣目前基督新教和天主教間的對立已經緩和,在人權議題、社會福利工作、《聖經》翻譯等方面有很好的合作事例,原住民社會中的教派對立情況也已改善許多,有聯合舉辦慶祝活動、一起討論基督信仰和傳統文化如何融合的例子。這是因為天主教和長老教會都認同合作的重要性,在普世合一運動的基礎上有很好的對話,也給予對方最大的尊重。

  台灣的基督新教教派,長老教會傳教最早、信徒人數最多。日治時期,日本各基督教派也到台灣傳教。和長老教會信仰傳統相近者,以建立、牧養日本人教會為主,因此和長老教會沒有太大衝突。但是一些批判既有教派為起點的新興教派,對長老教會而言就出現「偷牽羊」的問題了。1920年代中期「聖教會」傳入,早期信徒和傳道人很多來自於長老教會。同時期又有中國的真耶穌教會傳入,起初也是透過長老教會的信徒、長老教會的系統引進台灣,但其教導和福音派基督新教差距甚遠,又強力批判既有教派,很快就在台灣基督教界引發風暴,長老教會開始嚴格和真耶穌教會劃清界線,但是信徒受到真耶穌教會吸引而加入者也不在少數。

  為什麼這些教派的出現,一開始是藉著長老教會系統而發展,後來卻彼此對立?主要是神學上的差異,以及信徒流動引起教會組織的危機感。聖教會是十九世紀宣教熱潮下的產物,強調清教徒式的聖潔生活態度,信仰教導和長老教會的差距較小,因此彼此的衝突沒有那麼大,也有牧師到聖教會後再回長老教會獲接納的例子。真耶穌教會強調聖靈的工作、禱告中發舌音、在安息日聚會而非主日等,實在和一般基督新教的傳統相差太遠,又自命為唯一的「真」教會,因此很難和其他教派平等共處。

  戰後,台灣基督教界又面臨新局面。許多中國基督徒隨著中華民國撤退台灣,並重新建立教會,教派一時之間多了起來。有些傳統教派,如安立甘宗的聖公會、信義宗的路德會和信義會、衛理宗的衛理公會、改革宗的長老會等,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神學立場相當接近,在二十世紀初開始推動的「普世教會合一運動」中,是合作的同伴。另外一個主要系統浸信會,聖禮觀有些不同,但衝突也不大。從中國傳入台灣的教會系統,比較特別的是聚會所(現稱召會)等沒有牧職、沒有教階、對既有教派持嚴厲批判立場的教會,這類教會充滿宣教的動力和熱情,對台灣其他教會造成的衝擊,類似當年真耶穌教會傳入的情況。

  除了神學立場的不同之外,各教會不同的歷史經驗、不同的政治關懷立場,也使得彼此間的關係無法融洽,特別在1970年代之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開始基於信仰而關懷政治,要求政府應保障人權、進行民主改革,更提出「台灣應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在強大的政治壓力下,其他教會或表態與長老教會劃清界線、或譴責長老教會干預政治,長老教會和其他教派的合作幾乎停頓。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是「普世教會合一運動」的一員,卻因為政治因素而有一段時間未能在本地與其他教派對話、合作,實在是歷史的悲劇!1970年代開始,大部分的教派不但和長老教會劃清界線,更在政府的主導下反對「合一運動」。普世教聯(WCC)被抹黑成親共組織,各教會在白色恐怖氣氛中高舉反共大旗,長老教會於是一度被迫退出普世教聯。

  不過,1970年代以後,長老教會因為被其他教派孤立,當基督教界有些特殊的流行現象,如1995年前後由某教派領袖主導的貝里斯移民潮、禮拜流行舞台化的敬拜讚美風潮、祈禱山及幾波靈恩運動等,長老教會受到影響的程度就比較低、比較慢,又因為發展本土神學,注重社會公義,信仰內涵未停留於保守派、基要派的教導,而在自由神學、解放神學的啟發下,對信仰有較自由開放的態度。因此,長老教會和其他教會,如果硬要二分的話,神學立場的差異的重要性是遠高於政治立場的。

三、解嚴後的教派合作情況


  大家還記「2000年福音運動」嗎?這個運動標記著台灣基督教界傳統勢力的衰微、新興教派獲得主導權。在2000年運動結束後,主導者將組織化為「中華基督教福音協進會」,正式成為一個所謂跨教派合作的機構,但是和世界其他地方的「基督教協進會」很不同的是,這並非一個有「會員教會」的組織,不是教會平等合作的產物,而是由某教會主導、其他人配合的事工單位,而且直接和各地方教會聯繫。其巧妙的宣傳方式、很有計畫的組織動員,的確展現很大的影響力,對原有的教派組織產生不小的衝擊。

  長老教會的組織比其他教派嚴密,又有比較不一樣的神學立場,「2000年福音運動」時,總會採取「合而不同」的立場,同樣採用了「二千年福音運動」(寫法不同)的名號,設計長老教會本身的推行方案,某些活動則合辦。但是很多中會和地方教會,顯然對這樣的差別不是非常注意,有的兩邊活動都參加,有的乾脆就只參加「2000年福音運動」。這個運動結束之前,遇上了九二一大地震,災後重建工作,又是一次競爭,雙方所採用的方式類似,都是進入災區設關懷站。但是長老教會卻未能把握機會,把這些點轉為長期的社區宣教據點,甚至在經費用完之前,就決定關掉這些關懷站。「2000年福音運動」這邊則是成立「中華基督教救助協會」,轉為常態性的急難救助組織。從這樣的情況可以看出,長老教會在「2000年福音運動」的衝擊下,顯得有點進退失據、無力競爭。

  從「2000年福音運動」到「中華基督教福音協進會」,主導者熱衷辦「全國性」活動,推「全國性」方案,爭取各教派有名望的人士、領袖合作,尋求與政府高層建立關係,企圖心十分強烈。然而其主導的教派合作,不免給人一種「趕鴨子上架」的感受,事先沒有深刻的討論與對話,沒有神學論辯,只有事工指派與資源分配。這種型態的運作,實在很難說是追求「合一」,比較像是想要「一統天下」。更糟的是,這波運動的信仰內涵,保守、迷信又反智,許多言論使基督徒與鄰舍為敵而非為友。

  照理說,比較有自由思想而講求公義、人權的長老教會,應該對此運動要有所批判,很奇怪的是,長老教會對這波來勢洶洶的跨教派運動,似乎在「合一」的大帽子下屈服了。長老教會的領袖關心的似乎只是如何維繫組織和法規,顧好財產,卻不在乎牧師和信徒的信仰內涵,不在乎基督教在台灣社會真正應該扮演的角色。
基督教教派是應該團結合作,以發揮更大的社會影響力。打破狹隘的教派觀念,追求合一,也是很有意義。但是合一絕對不是一統於某個權威之下,絕對不只是事工上的合作。合一必須從真正的對話開始,從承認彼此的不同、欣賞別人的長處開始。
 


<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