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人權公義之路的起始
近半世紀前的1964年,正是暑溽方酣、涼意未至的中秋時分,謝聰敏先生因為撰寫〈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之故,被一輛和「月圓人團圓」之意象遠相悖離的軍用吉普車,強押到望之肅殺、即之悚懼,且有「閻羅殿」之稱的東本願寺(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酷嚴拷訊。一場群魔血祭的猙獰刑求與二進宮的冤獄羅織就此展開,不可逆的世紀監禁與「政治犯終身職」的沉重枷鎖,也自此肆無忌憚地糾纏以終。
自此且也正是自此,他一肩挑起召喚公義與訴求平反的人權重擔;自此且也正是自此,他出入在國境與國境的閘門之間,上天下地的追索真相,並抵抗暴力版圖的節節進逼。他以肉身作為基地,以意志搭建長城,用無比堅定的人權戰士之姿,捍衛星散在歷史塵埃中的瘖啞默言與白堊記憶,輾轉在那些聲影流漩的黑暗冥地,紀錄那些不語墓石與青春枉斷的哀輓之音。他在荒謬亂離的跳樑小丑層出不窮之際,仍堅持決不缺席,執拗當一隻發出當權者不喜之聲的噪鴉,這一切或都可溯源自他被反抗傳統所環繞銘印的生命歷程,因而得以一路走來,從見證紀實、身體親歷、跨國救援到立法平反,縱使毀譽交參、孑然一身,卻仍初心不改終始無悔。
※見證作為一種荒涼的抵抗:反遺忘的命題
1934年,謝聰敏誕生於台中州二林街的一棟紅瓦厝。大學時以《現行法律所保障的人身自由》,作為其大四論文的研究主題,具體探討戒嚴體制下的人身自由(含連坐法、刑事訴訟羈押和提審制等)。這篇啼聲初試之作,成為政治意識啟蒙的入門磚,奠下日後從法源依據尋求平反之路的深厚根基。
此種自始至終對人權與公義的關注,在其自身深陷黑獄苦境時,體現得更加淋漓盡至。他在於「安坑軍人監獄」擔任外役,負責掌理圖書館業務之時,恰巧遇到自綠島移送前來的大批五○年代政治受難者,於是他透過訪談,記錄眾人的案情與審訊經過。他並且在出獄後,參考李敖所珍藏的情治單位檔案,撰寫後來刊登在《台灣民報》上的〈技巧的謀殺〉、〈民主櫥窗中的特務制度〉兩文供外界知曉。與此同時,他也藉由和監所外役茶餘飯後間的閒聊,瞭知政治受難者的文檔與具體動態,甚至是被告接見家屬時和律師間的對談,更藉著天時地利與人和之便,得以因為「來來大飯店」的興建,閱讀到必須移址搬家且珍稀無比的「東所」與「西所」檔案,包括歷年保存的政治受難者信件,以及相關的接見紀錄,每一份文件都是一聲幽微的嘆息,更可從中了解受難者的社會連結與人際網絡,他也因而就此展開收集受難者名單,以便傳遞至國外人權組織和媒體,並進而揭發國民黨黑獄實相的工作。
此外,他在多年的囚牢生涯中,更看盡過去養尊處優的特務,一旦淪為他們自己向來所敵視的匪諜,精神與價值觀是如何全面崩潰的慘狀。存在於蔣經國和陳誠之間的政爭與心結,使戰場擴延為「中統」與「軍統」的派系糾葛和鬥爭,更進一步化為特務機關內部自相殘殺的腥風血雨。往昔扮演他人閻王,大筆一揮即可判生決死的權力在握者,一夕之間,卻被昔日同僚所審訊整肅或入於冤罪,羅織案情的手法幾近如出一轍,羞辱的手法則更甚而有之。
而受難經驗的獨特性與難以重歷,更使其見證與創傷敘事,必須在某種程度上克服那種「存在的不可共量性」,必須跨越其經驗所高築的隔離之牆,努力說與經驗彼端之群眾知曉,以其倖存和生還,為未能免於國家暴力刑殺的同志,留下他們在人間如此稀微復又漫漶支離的身影。
※肉身的苦難,刑求的技藝:巨靈盤旋的記憶地景
謝聰敏除了讓自己成為黑牢中的口述史家,也使受難者的群像,在惘惘的煉獄慘境中得以現聲。
1991年8月19日,謝聰敏和人權組織工作者川原洋子,在新店溪的橋上遠遠拍攝「景美軍法看守所」的建築外觀,其內牆中的無窗樓房與高聳的監視塔樓,不單只扼抑居住其間之囚者的呼吸與生機,亦透過洗衣、縫衣與手工藝工廠的設置,來「勞其筋骨」並增加生產力。這是他遭圈禁許久或也最為熟悉的受難地景,更是其畢生人權故事的開端。
自從謝聰敏因主筆〈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而橫遭逮捕,到再度因「台北美國花旗銀行」與「台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而二進宮,從偵訊、獨囚、刑求到擠牙膏式的羅織構陷,他周遊在許多沾染鮮血與罪惡的流刑地之間。例如:陽明山上的警察訓練營區、警務處北投保安大隊、西寧南路的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保安處六張犁看守所、青島東路軍法處「東所」、安坑軍人監獄、南所、調查局三張犁留置室、政戰部反情報大隊等。情治單位除了強逼他與魏廷朝,承認自救宣言的幕後撰稿者,其實為殷海光和李敖之外;他於1971年2月的「二進宮」,亦是拜警察局安全室主任盧金波的栽誣之賜。對於攀誣者背後強大的後援機制而言,秘密審判已成為行之久矣的常態,若冀望藉由公開審訊,因而獲得正義的判決與救贖,更是成為一種荒唐可笑的神話,正如《伊索寓言》中那隻甫生的小羊,無論如何,終究難逃饑餓野狼吞食的巨大血盆之口。
在各種情治單位的偵訊手法中,其刑求種類之千奇百怪,絕不只「十八般武藝」可堪形容。特務群集彷如參加一場極度嗜血之集體嘉年華會,黑臉動武和白臉柔勸,在日以繼夜的疲勞審訊中反覆交替,透過對這些論政書生加以折辱,並將其高度「非人格化」,意在使其認知到己身不過只是一介「求生存的動物」而已。由於特務機關根本無須依法在24小時內,將囚犯移送軍法看守所,蔣介石甚至還曾下令,將羈押之期無止盡的延長至兩年之久。因此,除早期直接在獄中遭到扼喉而死,且被埋屍安坑與六張犁荒山的秘密處決。
這些刑求拷問的毒辣技藝,包括:秘密非法的手術和醫學實驗、以燒紅之針刺指剝甲、以鉛筆夾指使甲肉均裂、無麻醉的直接拔牙、尖木直刺肛門的「蹲木幹」、灌辣椒水與汽油的「醍醐灌頂」、關禁在冰天雪地的冷凍密室半蹲、仰臥綑縛在單人床以棍拷打、殘傷雙臂的「背寶劍」與「鳳凰展翅」、以美製電棍電擊乳房或生殖器、強光照射眼睛、陰道通牙刷、燒龜頭或以器具過份手淫、塞石灰與灌尿吃屎的羞辱。甚至還有不可思議的「遊地府」奇觀,如警備總部往往會將犯人,關進幽深闃黑不見天日的山洞,並以錄音帶播放遭刑求後的慘叫哀嚎之聲,以及調查局讓囚犯坐在水牢中的漂浮桌上,任環伺吊掛在牆面上的眾人頭,發聲威脅恐嚇或勸說利誘,這些手法之殘暴,在在皆讓人不寒而慄。此外,禁止接見、紙短情長的「兩百字」郵件內容限制、警備總司令部「聯合郵檢小組」的來往通信偵測,更是堂而皇之的公開秘密。
再者,酷刑與虐待所造成的傷害之慘烈,若非訴諸國際外援,根本求救無門,該單位只須公開覆文宣稱並無此事,或簡單說明室內並無任何刑求器具,即可「輕舟已過萬重山」。再加上患者在移送軍法處時,傷痕往往已經治癒,跡證既失,法庭自然可以公然不予採證。放縱特務機關在絲毫不具公平正義的軍事法庭進行審判,這幾近就是一種「技巧的謀殺」。
若非1975年11月14日國防部在呈送蔣介石的文件當中,提到美方致電要求在公開法庭重審此案,並應予以保外治療,否則,因盲腸潰爛導致橫隔膜嚴重感染的兇險,恐將讓謝聰敏不幸淪為另一個無名的黑獄亡魂,在重層禁閉的囹圄中枉送性命。
※黑獄中的幽光:跨國救援網絡與漫長的平反之路
也正是因為謝聰敏親歷特務體系諸般取供技藝的知己知彼,再加上眼見各色「真案」與「假案」的殘暴與冤苦,更因為他完全理解政治受難者出獄後,種種格格不入與難以重返的百轉千折,他不只運用獄中地下組織的秘密網絡(如外役),作為傳遞消息的交通管道,更前後三次將政治受難者的名單外傳,給予特務機關一記迎面的痛擊。
他除了透過林粵生,代為收集統派政治受難者的名單以外,留美時曾在校參與反越戰遊行的陳玉璽,更是經由謝先生在獄中佈建的「政治犯生命線」,才得以將其被捕的消息,迅速告知夏威夷大學的校長。謝聰敏不只在外役王金來的協助下,收集「安坑軍人監獄」和「東所」的受難者名單,交給當時已流亡海外的彭明敏,轉交給美國大使館的秘書;復又透過幫助謝雪紅出亡,且因「知情不報」而入獄十年的蔡懋棠,將泰源監獄的受難者名單,輾轉經由唐培禮、孟祥軻和李敖之手,傳遞給「國際特赦組織」的Martin Ennals,刊登在「日本台獨聯盟」的機關刊物中。
1970年,他更藉著蔡金鏗的居間轉託,使蔡財源和陳中統兩位辛苦搜集的資訊,得以漂洋過海前往位於倫敦的「國際特赦組織」總部,也使《台獨月刊》的文章與「國際特赦組織」發佈的〈台灣人權報告〉得以孕生。他同時也透過唐培禮牧師的介紹,認識「美國海軍第二醫學研究所」(U. S. Naval Medical Research Unit No.2,NAMRU-2)的官員,以便透過軍郵和彭明敏取得聯絡;他並且在第二次入獄之際,將所撰寫之短篇小說藉此管道送出。惜因後來美國《星旗報》(Stars and Strips)屢見謝聰敏當時在獄中的實況報導,於是美方將郵件轉予國防部參謀總長賴名湯,經過「總政戰部反情報大隊」對此獄中通信案的專案偵辦之後,此一管道因此宣告終結。他也曾嘗試向他國駐台記者呼救,例如藉由實地的現身說法,讓《西雅圖日報》(The Seattle Times)的記者Arnold Abrams,深刻體會身為警察國家的台灣,其特務究竟如何對人民展開跟監,其後相關的專訪與報導,也因此得以刊登在《遠東經濟評論》(Far East Economic Review)和《西雅圖日報》。
當謝聰敏得以順利獲得復權之後,雖然當年受難者的墓木已拱、英靈俱往,但他仍決定以白色恐怖政治案件為基礎,展開這場歷史、記憶與真相的求索之旅,以及後續一連串顛簸艱辛的修法與釋憲之路。
首先是第一次在軍事法庭接受審判時,就公然質疑「軍法處」的權力歸屬,他並且在開庭時大膽宣稱:「非軍人不受軍事法庭之審判」,要求將案件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其次則溯源而上,直接挑戰國家機器暴力鎮壓的法源依據,並批判戒嚴令是一紙空盪虛假的違憲惡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