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自2005年開始就提出了「今日青年,今日長老教會」的一系列研究方案與宣教策略,從教勢統計表的蒐集與分析,舉辦研討會及宣教會議的凝聚共識,以及協同神學院道碩三年級學生進行青年團契增長的研究,盼望可以理出長老教會的青年牧養或宣教策略。但九年後的今天,教會青年的議題已經不只侷限在青年牧養的議題上,更包含了青年在教會中的角色定位與事工參與;使歷史悠久的長老教會能夠延續傳承。筆者則以地方教會牧師的角色,探討「青年如何參與教會決策」之議題上,提出一些觀點來反省:
※長老教會地方教會的組織核心
長老教會的地方教會是以「小會」為最高的權責機制,成員是牧師(小會議長)及長老,長老的候選資格是擔任過兩任以上的執事,執事的候選資格是成為陪餐會員滿二年後,即可被提名執事候選人。所以換算年限,從陪餐會員培養成教會長老,必須要至少10年的養成訓練或服事。但大多的教會青年因著就學需求,不大可能在國、高中畢業後繼續留在母會長達10年之久;所以,地方教會要按著現有法規來養成青年長老的可能性或比例就非常的低;因此,讓青年直接參與教會權責核心的例子就變得非常少。
※教會對青年角色的傳統觀念
一般而言,教會對於青年角色的傳統觀念,大多定位在具有活力與創意,並被認為經驗不足,因而以「工具人」的角色協助教會各項事工,有些教會或許會將部份事工或活動,如:營會,全權交給青年主導或設計,作為所謂的青年宣教工,但以教會整體宣教事工來看,教會只不過是獨立一個事工區塊交給青年來運作,並非與教會整體的宣教、牧養事工有所關聯。此外,疲於擔任工具人的事奉角色,忽略了青年的靈性關顧與牧養。
※與青年培養同工關係
「青年如何參與教會政策」的議題上,現行的教會法規勢必有所更改,才能使青年透過長老、執事的提名、選舉辦法來參與教會的教會決策;但這是一項艱鉅工程。因此,教會牧者可思考一些方式,協助青年參與教會決策:
一、在教會發展、事工推動策略的議題上,可以在小會、長執會議前,先和青年交流意見,並且牧者當以「青年團契代表」之概念來在正式會議中提出意見或討論。
二、重視「青年團契輔導長老/牧師」的角色,不只協助青年,更成為小會、長執會與青年的交流窗口。
三、在青年的服事工作上,牧者要成為最好的後盾和支援。由於青年的服事經驗不足,教會應包容青年在服事上的錯誤,並共同討論如何修正。
四、教會牧者或長執應常常與青年討論教會的發展,賦予青年對於教會發展的願景,培養青年對於教會得認同與委身之態度。
※結語
當教會討論如何使青年參與教會決策時,現行制度的改變與法規的修訂似乎不太可能,但並不代表教會無法協助青年參與教會決策;牧者、長執必須學習建構溝通平台,利用不同的方式使青年和教會決策者之間能夠充分的交流與彼此了解,並且建立青年認同教會與委身服事的態度;以開發青年參與教會決策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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