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覆「否定的否定敢m̄是肯定」
敬愛的李南衡兄:
很高興您繼續詳讀《新約聖經現代台語譯本》,並提出寶貴的意見。謹對您在《新使者》第149期(2015-08)的「讀經筆記」中提出的意見做一些說明。
1.「無應該受的痛苦」(彼前二19)
「無應該受」,雖然也可以譯為「冤枉」,但是它更指不義、不公道、違法、傷害。本譯本將此字譯為「無應該受」,將比「冤枉」更多的狀況表達出來。
2.「著禁止嘴舌無講歹話」(彼前三10)
每個語言都各有特色。對三章10節這句話,以西方或邏輯的思考,我們會產生「負負得正」的感覺,可是這是台灣話的句法或表達方式。「著禁止嘴舌」就是「無講歹話」,這是同位語的句型。另一典型的台語句法是「伊猶未來以前,我已經出發啦」。
3.「通過伊的靈,伊嘛有去對許個佇『監』內的靈傳道」(彼前三19)
這句話有多種詮釋,本譯本在多元理解中不預設教理的立場,所以依原文翻譯為「監(獄)」。
4.「萬有的終局近了!」(彼前四7)
「萬有」的原意不只指萬人、萬物、萬事,還包括一切存有。
5.「侍奉的,著照上帝所賜恩賜的力量來侍奉」(彼前四11)
在此的「侍奉」是服務的意思,所以用「侍奉」。請參見《新約聖經附詩篇箴言》現代台語譯本漢羅版。
6.本譯本的譯文或為簡潔,而有過於「節省」之處,將於修訂時加以潤飾。不過,關於「聖神」和「(聖)神」,與原文的用字和文脈有關,翻譯時必須斟酌。
南衡兄詳讀聖經,是信徒的榜樣!
歡迎您繼續對本譯本提出意見,也讓我們一起更認識聖經的話。
聖經現代台語譯本翻譯審議小組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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