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5日,有環境倫理之父美譽的生態哲學家福爾摩斯.羅斯頓教授(Prof. Holmes Rolston III) 在他第三度來台講學的行程中,受邀在台北和平長老教會講道。在講道中,他引用大量的聖經經文來支持人類應是大地照護者,而不是主人的概念。他特別指出猶太-基督宗教中所謂的「流奶與蜜」的「應許之地」(promised land),稍有不慎,很容易就滑入上帝賜予並祝福人為大地主宰的傲慢心態。因此,他主張「帶著應許的星球」(planet with a promise)應是聖經所揭示的完整道理。
※在科學與信仰之間築橋
在講道中,他秀出一張NASA的衛星照片,在宇宙畫面中只看到一個箭頭,指著一處極端微小不容易看清楚的地方。然後,他告訴大家:「那個小點點是地球」。隨即,他再秀出一張圖,是一位藝術家有關地球生物多樣性的創作。瞬間,他所說的「帶著應許的星球」似乎便不需要多加論述。的確,地球的生命真的是一個奇蹟。羅斯頓的論述精彩的是,他不僅廣泛地引用演化學說與天擇的道理來解釋生態與生物多樣性,且認為這與宗教信仰並未有任何牴觸的地方。他一生的論述,在科學事實與基督宗教信仰之間建立了極為寶貴的和解橋樑。在他的理解,上帝的創造與萬物的演化並未矛盾。
※人類還在「找家」
在經過嚴謹考察下的科學與宗教故事中,羅斯頓教授丟給我們一個既熟悉又陌生的生態倫理命題,就是「找家」(homing)。家,不只是一個屋子。家,是一個有意識的關係網絡連結的過程,而這個關係網絡是由「照護」(care)所連結。從羅斯頓的生態哲學出發,這個關係網絡可以從聖經中所說的創造(creation)概念來理解,他認為這與當代的演化學理論可並行而不悖。人,則是這個網絡中的一份子。雖是如此,人卻有其巨大的能力與獨特性,且對於這個關係網絡有相當大的影響與衝擊。所以,在如何確立這個關係網絡的動態平衡,人類有相當大的責任,而以「找家」的隱喻來定位這個關係網絡的內涵,並且去照護它,則是人類無可推諉的責任。事實上,人類應該還在這個「找家」的過程中。
※以愛建構天地人分享照護網
在演講過程中,羅斯頓教授曾俏皮地問聽眾一個問題說:「你們想知道我成功的秘訣嗎?」被譽為環境倫理之父,獲得無數獎項與重要學術講座邀約的他,有點高調地談論他的成功秘訣,很自然讓在座的人都豎起了耳朵。然後,他平淡地講出:「找到一件你覺得很重要的事,認真去做,並因此帶給別人幫助。」他的一番話,乍聽之下,沒什麼!但仔細想想,卻覺得越來越有滋味。一件自己覺得重要的事,必定是自己的價值觀所在。如果能夠努力去做,就是在落實自己的信念。但這個信念落實有一個條件,就是從自身出發,卻能及於它者。這件羅斯頓教授所謂成功的事,其實就是一件帶有使命的工作。更重要的是,這個工作奠基在他對「照護」(care)概念的深刻詮釋。
「照護」是一種關係的互動,換句話說,就是先知道自己是誰?在做什麼?然後,能幫助它者。對於像他一樣的基督徒而言,這個道理就是「愛上帝」與「愛鄰舍如同自己」這兩條倫理誡命。羅斯頓教授的「照護大地」(Care for the Earth)的理論基礎是從「喜愛與敬畏上帝的創造」到「自我(人)的生態定位」,再到「大地照護者」(Earth gardener)等三個發展的階段,這個步驟符合他所定義成功的秘訣。其實,者也是一個透過照護「找家」的過程。
羅斯頓教授在和平教會所秀出的宇宙衛星照片,地球在箭頭所指的位置,甚至渺小到不行。但,這個藍色星球的茂盛卻是眾多生物的家。他娓娓道來的生態倫理,讓我們深思不已。家,是個既熟悉,又陌生的主題。知名導演史蒂芬史匹伯膾炙人口的E. T. 電影是一個「找家」的故事。他把這個故事倒過來講,從一個非地球生命開始講,拉大、拉開我們對於「家」的寬廣想像。當電影中ET它的手與人類小孩的手互相接觸的同時,就已經構成了一個家的實質連結意涵。當下,地球對於ET,不再是個陌生的地土,而是另一個家的連結。這個家的連結,建立在小孩對它這個陌生生物的愛,這是一種對它者的愛。「找家」,其實是在找愛,透過愛建立一個天、地、人的分享照護網絡。而羅斯頓將此視為他人生最重要的事,並以此向全世界分享。
※荒野與應許之地
「找家」是羅斯頓教授的重要生態哲學思維,而他的方法就是講故事,他講的故事有兩種:一為科學,另一為文化。故事的居所(storied residence)是他結合「找家」所發展出來的方法。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荒野」(wilderness)概念的發展,正是羅斯頓作為美國清教徒後裔所說的故事居所。在另一場演講中,他以「荒野中的基督徒」展開論述,結合他考察新舊約聖經中的猶太人土地文化、演化論科學、價值哲學所形成獨樹一格的生態倫理觀點,再一次體現作為一個哲學家「走向荒野」(gone wild)的論述威力。
在美國文化中,「流奶與蜜」的豐饒成了應許之地隱喻的實質內容,而這原先是猶太土地文化的核心思考。應許之地,衡諸猶太人落難流離的千年歷史,構成了極大的反差與渴求。脫胎自猶太教,後來的基督教發展出超越鄉土具有普世價值的「上帝國」概念。羅斯頓教授從聖經的舊約一直講到新約,考察猶太人的土地文化觀。表面上看起來是一個好奇的外圍者(outsiders)學術探查,但實則是他作為歐洲清教徒墾殖者後代來到荒野的美洲大陸對於自我的身世探問。他繼承北美洲獨特的生態論述,從先賢如彌爾、梭羅、里奧波等人吸取思想精華,認為荒野的精神,應可轉化「應許之地」當中過度以人為中心的傾向,而要走向「帶著應許的大地」(planet with promise)的方向。後者的主軸思考在於,人是大地的一員,是造物者所委託的大地園丁,大地照護者,既不是主宰,也不是處理大地財產的老闆。可惜的是,當代國家體制、市場經濟邏輯與私有財產權概念都透露出強烈的土地擁有者心態。荒野的精神,是建立大地家園的包容性觀念,不僅是人類,還包括土地上的生命與非生命。
在他的演講中,羅斯頓教授秀出了一張台灣的衛星圖,語帶期待地問會眾說:「台灣是一個『應許之地』(promised land)嗎?」如果是的話,是誰的?是墾殖者?是落難敗逃者?帝國殖民者?抑或原住民族?這一問,成了大哉問,它直接衝擊最近因總統就職典禮所引發的「美麗島」吟唱的爭論。「篳路藍縷,以啟山林」的歌詞引發正反兩極的評述,原住民指出這段歌詞的陰暗面,亦即墾殖者造成在地原住民「顛沛流離」之說,其實,不僅原住民,生態保育團體也不滿,台灣的山川大地也因墾殖者的開發,帶出許多生態災難與環境變化。
※啟發台灣的進步土地論述
所以當他問出這個關鍵性問題時,我作為當天的回應者馬上警覺到,難道此一起源於聖經中猶太土地文化,扎根於美洲新大陸的荒野哲學,真有機會在台灣的墾殖者社會中提供出一個具有進步性的土地論述與生態觀點嗎?幾年前,羅斯頓教授的美國哲學同僚,J. B. Callicott教授來台,在一次我們的交談中,他便指出台灣與美國都具有墾殖者社會(settlers' society)的特性,墾殖者與在地原住民族以及土地的互動關係,是值得在兩地比較觀察的面向。
其實,不只美國,加拿大與澳洲也都是墾殖者影響極大的地方。我的澳洲人類學好友Deborah Bird Rose也致力於發掘澳洲原住民思想對於墾殖者社會的啟示以及對待土地的深刻反省。這個當頭棒喝的提問,又值此土地轉型正義討論熾熱的時刻,確實讓我產生某種熱切探問。在族群多元且衝突四起的台灣歷史中,一個以認同創造與土地生態為基礎的荒野哲學,相當值得更深入地探究,而這個跨越文化如希伯來人土地觀、北美洲荒野觀、西方科學觀等以生態作為連結的向度,確實是我過去尚未認識到羅斯頓教授的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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