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新聞眼裡,名嘴學者的口中,中國儘是繁榮發展的大好景象。在這個金錢堆積出來盛世的陰影下沒被看到的,是無數人的犧牲!在這些犧牲之中,那些拿自己的性命和獨裁政權拼搏的人權鬥士們,是這個黑暗時代的微弱星光。犧牲不見得會帶來改變,但如果連這點星光都沒有,那就只剩下黑暗了。
底下講三段故事,用來說明在中國人權的黑暗時代,還有什麼人在堅持抵抗,信仰如何給反抗者堅持的力量,以及身在台灣的自由人為何以及如關心中國人權。
世間已無劉曉波:沒有敵人的人在抵抗什麼?
首先談劉曉波。劉曉波已死,成為納粹時代的和平主義者Carl von Ossietzky之後,第二個死在暴政大牢裡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但歷史將會記得中共政權是如何對待這一個愛好民主的思想者。劉曉波的遭遇,一方面標誌著中國人民對民主、自由、與人權的渴望,另一方面,也註記著一個黨國體制如何殘暴地碾壓這份渴望,甚至還要禁錮著癌末垂死的身體,成為這個黑暗政權丘壇上的犧牲。
六四天安門事件是劉曉波命運的重大轉折。在這之前,劉曉波在是個犀利的青年哲學家,他繼承五四精神,嚴厲批判中國文化傳統。1989年天安門民運發生,正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進修的劉曉波兼程返國參加運動扮演重要角色,成為天安門廣場四君子,而這也是他反覆入獄的開端。
「我沒有敵人」
劉曉波雖然有機會出亡海外,但他總因為放不下中國的民主運動而留了下來。2008年,他領導起草了著名的「零八憲章」,並在12月10日的「世界人權日」正式發表。在發表之前,劉曉波就已經被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並在隔年六月正式逮捕。2009年12月,尚在刑事拘留中的劉曉波發表了「我沒有敵人─我的最後陳述」,文中說到「我沒有敵人,也沒有仇恨……因為,仇恨會腐蝕一個人的智慧和良知,敵人意識將毒化一個民族的精神」。2010年諾貝爾獎委員會將和平獎頒給他劉曉波,但是身繫黒牢的他沒被允許出國領獎,頒獎當天諾貝爾獎當局還特地向著一張空椅子授獎給他,成為全球為人權奮鬥的象徵。期間劉曉波的詩人太太劉霞也在被共產黨軟禁在家。
志願選擇苦路
這樣一個劉曉波不是暴政下的冤魂,而是民主自由的英靈。就像耶穌、使徒保羅、鄭南榕這些殉道者一樣,劉曉波也是在神智清明的情況下,無怨無悔地選擇走苦路的。在寫給流亡海外的異議人士廖亦武的信中,劉曉波說;「這麼多年的大悲劇,我們仍然沒有一個道義巨人,類似哈維爾。為了所有人都有自私的權利,必須有一個道義巨人無私地犧牲」,「歷史沒有必然,一個殉難者的出現就會徹底改變一個民族的靈魂,提升人的精神品質」。這樣的對犧牲與殉道的認識,讓他沒有敵人,也沒有仇恨,就像耶穌被賣的那一暝,他伸手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他的犧牲,是為了成全。
劉曉波的胸懷與遭遇,對於身為台灣長老教會基督徒的我們絕不陌生。四十年前教會前輩們發表「人權宣言」,主張「台灣的將來應由台灣一千七百萬住民決定」,同時又要求「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在那個國民黨獨裁統治的年代,採取這樣的行動是要付出代價的,但因著信仰所帶來的力量,這些前輩們昂然步入監獄。
在台灣,這些為義受迫害的人激起了抵抗暴政的決心勇氣,前仆後繼的努力讓我們社會一步一步走向民主的道途,人民終於享有集會結社信仰思想,甚至是在大街上揮動五星旗的自由與人權。同樣的,劉曉波從容赴義,也將有一天啟發中國人民追求一樣的和平、民主與自由。
但黎明之前的夜卻是那麼的黑!
中華基督徒維權律師團:心懷基督的疼走進牢裡的辯護士
「依法維權」是指在中國現行法律下,透過法律程序來保障公民權利,尤其是憲法所賦與的基本權利。維權的範圍很廣,宗教自由就是其中一個重要的面向。在所有憲政主義的國家中,人民權益原本就受到憲法的保障,而律師更是權利保障中不可或缺的一個角色。但在中國,維權卻是一個高度危險的行動,就算是律師幫助當事人往往也會為自身惹來麻煩。在這一個充滿不確定性的高風險行動中,基督信仰為這些律師們帶來力量。
以基督精神維權的律師
「中華基督徒維權律師團」正就是信仰力量的見證。從2004年為因印刷運送聖經的北京家庭教會牧師蔡卓華案開始,律師就投入在包括基督教維權在內各式維權運動中。之後在2006年,有基督教背景或親近基督教的律師,包括高智晟、滕彪、范亞峰等共同組成了「中華基督徒維權律師團」。在律師團成立的公告中,他們高舉聖經的話語:「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阿摩司書5:24)和「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言14:34)
信仰使這些律師們力上加力,他們維權的對象,不只是家庭教會,不只是房子被強拆的拆遷戶,甚至還跨越了宗教的界線,為被視為邪教的法輪功修煉者提供法庭辯護。著名基督徒律師高智晟就是因為提供法輪功學員法律協助,並參與法輪功學員被政權迫害的調查,而被惡名昭彰專門處理「邪教」問題的「610辦公室」秘密綁架並施以酷刑迫害。這份因為上主所啟發,以疼來對待不同宗教信仰的信念,同樣帶領基督徒李和平律師為包括法輪功學員在內,被中共迫害的人們進行維權的法律工作。李和平律師從事維權工作的結果,是在2015年7月,連同其他十幾位維權律師一起在「709大抓捕」中被逮捕被嚴刑拷打。
在苦難中以信仰為盾
針對維權律師而來的「709大抓捕」牽連三百多人,是習近平對中國公民社會宣戰的第一槍,之後還有針對NGO的「慈善法」和「境外NGO管理辦法」等法律工具。連同地下宗教、異見人士、網路領袖、和弱勢社群,維權律師被中國官媒包括在「新黑五類」裡,是獨裁政權的敵人,必須要用最殘暴的方式對待。於是這些被抓捕的人,在獄中受盡非人待遇,不只被刑求,有的還被性侵,或被強制灌食不明藥物等。在這種情況下,信仰就成為這些為義受迫害的異議人士唯一的盾牌和避難所。就連尚未受洗的滕彪,在獄中面對恐懼時,也透過禱告來得著安慰。
李明哲案:暴政從遠漸近的腳步聲
不管是劉曉波、高智晟、還是李和平犯的法條都和「顛覆國家政權罪」有關,和台灣戒嚴時期的「二條一」,這都是獨裁者泡製出來針對異議份子的罪名。同樣因為「顛覆國家政權罪」而被關在中國黑牢裡的,還有台灣的人權工作者李明哲。李明哲關注中國民主發展,和中國的民主運動組織和行動者多有往來。李明哲在今年3月時去中國訪友,卻在機場被中國國安人員帶走下落不明,五月才傳出他因為「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在接受調查。熟悉內情的人士猜測李明哲可能是因為同情、接觸維權行動者才被中國扣押在牢裡。
對中國踐踏人權不能視若無睹
劉曉波和「中華基督徒維權律師團」的故事對台灣人來說也許遙遠。就基督徒而言,中華基督徒維權律師團的遭遇是多了一份兄弟姊妹的情誼與關心,但總感覺陌生不熟悉。但李明哲的案例告訴我們,中國的人權和台灣息息相關。對於人權的踐踏和對外國的侵略,是納粹政權的一體兩面。而夢想著「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習近平,也在同樣的路上越走越快。中國的高速經濟發展已陷於停滯,選擇性肅貪只是派系鬥爭的工具,統治正當性江河日下的中共越來越需要靠對外擴張和對內鎮壓這樣的民族主義來維繫它的政權。如果台灣對中共對人權的踐踏視若無睹,把它當作只是鄰居家裡的不幸事件,那他日如果台灣遭遇中國併吞時,其他國家也會轉頭不顧。
關心並支援中國的民主自由人權的發展,不只是對40年前台灣長老教會「人權宣言」裡的自決權的現實主義性質的作為,也是身為台灣基督徒的我們一個道義上的責任,因為擁抱這些為義受迫害的人,是我們對於上主所創造的世界最終極的疼!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已經跑盡了,該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 (提摩太後書4:7)殉難者已經走完他的苦路。路的盡頭,是死亡,但也是復活的盼望!
僅以此文悼念劉曉波,民主的殉難者,基督的慕道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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