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浪子典故出自路加福音十五章11~32節,為耶穌的一則比喻。描繪一位父親有兩個兒子,小兒子在拿到家業、出走揮霍、落魄後又返家悔改的故事。
關於小兒子的流浪經歷,《聖經》描述他曾「到田裡去放豬」(註1),然而目前藏於臺南長榮中學的〈浪子回頭〉宣教圖,卻將這段情節置於「墳地」,不禁讓人提問,改變場域、轉換圖像母題(motif)的原因為何?
創作者的考量
通常藝術家創作時,會有意識或不自覺地受到當時環境、社會風氣、資助機制、媒材技法,乃至個人喜好等因素影響,因此作品異於原典並非新奇首見之事。然而,在此想要討論及嘗試解決的問題是,創作者是在什麼樣的考量下作此調整?而母題更動後,又可為作品帶來哪些益處?
首先梳理作品來源與時代背景。一式八圖(註2)的〈浪子回頭〉為20世紀初中國基督聖教書會發行的宣教作品,是當時傳教士用於講解福音的輔助媒介。
以圖像傳統而論,此典故在歐洲各時代與地區所流行的題材不盡相同,不過發展至16、17世紀已有常見的選景,如:揮霍家業、田裡放豬、返家悔改;母題則常因應創作者強調的重點有所增異,如:16世紀林布蘭〈Rembrandt and Saskia in the parable ofthe Prodigal Son〉,就以當時意表奢侈的大玻璃酒杯與誇張的天鵝派,強調揮霍放蕩的情節。文本未敘述的部分,總為讀者與藝術家保留了想像與創作空間,而特定時期的作品,也能顯示該時代獨特的視角與觀點。處境化的母題轉換再看這組作品,為何文本的「田裡」,在圖像上卻轉變為「墳地」呢?可回到創作目的討論,19世紀華人圈多半不認識基督信仰,因此宣教圖像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引介信仰給未信者(即非信徒)。而宣教圖像不僅能傳遞信仰真理,透過藝術作品獨特的感性特質,更能加添其情感面的渲染力。
《聖經》文本僅提小兒子因散盡家產而落至為人放豬;但事實上,在猶太信仰中(註3),「豬」是極為汙穢的動物。透過「放豬」的描述,猶太社會或基督信仰圈即可輕易理解小兒子的處境相當落魄,且是不受歡迎、不可接近的存在;然而在華人圈,原典所要表述的這層意義就相當薄弱了。豬為華人常見家畜,與豢養文化、生活禮俗多有正面相關。「為人放豬」至多被視為低階工作,卻不涉及信仰的禁忌。在猶太與華人迥異的文化脈絡之下,創作者必須尋找其他元素,才可強化觀者對於典故的共感:補足共同對小兒子「骯髒不潔、不可接觸」的感受、自作自受的唾棄感,並提升後來父親表達原諒時的愛與寬容。
「墳地」確實是一個相當好的母題選擇。對華人而言,墳地為陰森之處,具有容易沾染不潔的場域特色,常人不會刻意經過或有意停留。因而安排小兒子在此放豬,於視覺上就賦予孤立特質,更可彰顯小兒子的落魄。此外,回到文本,當小兒子返家後,父親曾以「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來描述他。於是,「死」的意象又可再度連結到「墳地」的安排。這個母題的設計可說是合理且相當具有巧思。
從此案例看來,在華宣教圖像與原典的異同並非創作者的唯一考量。傳教者觀察當地的文化特色,透過藝術圖像的設計,採用與原典意涵相近的母題,試圖賦予觀者相似的感受,進而創造出專屬華人世界的「浪子墳地放豬」。探討作品中的細節差異,可窺見當時傳教者的視角與策略,而這樣的圖像也為在華宣教史增添一筆格外珍貴的紀錄。
附註:
1. 和合本譯為「田裏」,現代中文譯本譯為「農場」,而自1611年以來頗具代表性的欽定版(King James Version)原文為field,雖中文譯詞有些微差異,仍可見原場所確實無墳地之意。
2. 目前〈浪子回頭〉與另一幅宣教海報〈寬窄路圖〉以中堂式的「神明彩與對聯」形式呈現,因本文不討論此展示方式,故將八幅〈浪子回頭〉獨立成幅並排。原展示方式討論可見:黃柏華,《聖教書會在華出版之圖像研究(1876-1950)兼論〈寬窄路圖〉與〈浪子回頭〉的藝術表現》(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藝術史評與古物研究碩士論文,2019年),頁97-103。
3. 典故背景為猶太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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