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歷史與「我」
是的!作為一位業餘的教會歷史研究者,我當然知道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歷史,還有他的「信仰告白」;我甚至曾在議事錄中,讀到總會第一屆曾出現、但已被遺忘許久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條案」。事實上,南北教會雖在總會達成合一,但內部仍有北部大會,以及台南神學院、台灣神學院等具分界性的組織和機構。其實,台灣不同地區的發展,其族群關係、語言使用都塑造了各自的處境,影響彼此的神學發展,乃至政治參與的樣貌。
筆者出生於1990年代的北部客庄教會,就讀大學加入長青團契之前,我的「教會知識」是具有族群概念的「客家基督徒」認同,以及教派概念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認同」。說是如此,實則對長老教會歷史不甚熟稔,雖非國民黨支持者,卻也在桃竹苗政治意識形態的影響下,有「厭」民進黨思想;這種「厭」,除了是中華民國「國族」性質的,更多卻是在「閩、客歷史衝突」概念下「族群」性質的。
長青團契了開啟我的視野,台灣史和長老教會史是如此豐富又精采,慢慢熟悉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歷史的「我」,開始對這一身分充滿驕傲的認同感。怎麼會有一群教徒,在戒嚴時期願意走上街頭,爭取民主自由?又怎麼會有教會,願意在倍加運動成功後,賭上「教會成長」的果實,踏入「不是為了教會好,而是為台灣和這塊土地好」的境遇?難道他們不知道,加入自由民主的政治運動場域,會犧牲「教會成長」?前輩們的決定,了不起也不可思議;但越以此為榮,卻又更加感受到現實的斷裂。
「北部教會」與「客家」,都離長老教會的「根正苗紅」太遠。我曾在神研班因為福佬語含量過高,無法「聽懂」而崩潰;也曾在研究本土神學發展史中,探問過北部神學家們的「缺席」。那些熟悉政權對抗史的講師和前輩們,極少談論北部的友人,更遑論標誌出他們的「客家」身分。「為什麼?」我帶著認同的問題,開始問長老教會關於北部教會的故事,以及客家教會的故事。
本土神學中的「理想認同」
1970後的長老教會與中華民國政權對抗史,始於二二八事件,以鄭睦群的《從大中華到台灣國》為架構,且包含曾慶豹教授描述的「長老教會百週年慶典」事件為背景。最終在1970年代以南神、本土神學家為首,協同宣教師和其他教會牧師一同參與台灣的政治改革;長老教會發表三項政治宣言、成立URM,並拉倒吳鳳銅像;第三項宣言更在民主進步黨成立的九年前發表,希望台灣成為「新而獨立」的國家。基於這些「歷史經驗」的反省,南神系統的神學家宋泉盛、王憲治、黃伯和、陳南州等人發展出他們的「本土神學」,本土神學隨後成為長老教會官方的政治神學論述,並以政教關係為主軸,構築了1970年代後,教會歷史的核心「史觀」。
隨著本土神學的反思,台灣成為同島一命的「命運共同體」,也朝向教會期待的「新國家」邁進,討論著領土、主權、政府、人民的問題。本島立場下的主權,在領土指的是台澎金馬,於政府則指新的「台灣國」,以及涵蓋人民的「族群」。因此,「族群」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成文時,被化為更中性的「住民」一詞,其實質內涵則指涉了福佬、外省、客家與原住民。
本土神學的論述中,其實隱藏了一種「宗教——國族——族群」的認同概念架構。用更清楚的語言來說,他定義了:「教友們應該也具備台灣國族和族群認同,才是合格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徒。」這套本土神學論述中的深層邏輯,實務上卻無法處理父母為不同族裔者,乃至父母為不同方言使用者的現象。這套架構更成為緊箍咒,無法與不同國族立場者對話;更是從兩千年民進黨執政到今日,長老教會及信徒們政治參與混亂、困難和行動意見分歧的根本原因。
北部教會的政治經驗與現實
北部教會在日治時期就累積了豐富的的政教經驗。中華民國統治後,張七郎╱詹金枝長老家族等人成為「不能說」的受害者。不只二二八事件將好同工變不見,隨著戒嚴而來的噤聲,讓北部教會更直接地面對「外省族群」與「統治者」;台北與新竹兩中會都在倍加運動中,以「外省傳道」作為其獨特的宣教處境;七星中會則有「都市傳道」。作為中華民國政府殖民統治的核心地,台北是政治壓力及管理的一級戰區,北部教會在戒嚴時期承受的壓力,絕非沒有在此牧會的牧師所能體會的。
而何謂「更直接地面對統治者」?日治時期的台灣總督府(中華民國的總統府)就設在台北。台灣神學院位於草山上,往下走路五分鐘可達國家安全局,十五分鐘可抵達蔣介石官邸;山上有革命實踐研究院與中山樓。總統府走路前往七星中會的濟南、中山、東門、雙連,以及台北中會的艋舺、大稻埕等教會都僅需三十分鐘左右;驅車則在十五分鐘以內。
這些「直面統治者」的經驗,讓當時部分北部教會牧師對長老教會的民主參與,抱持謹慎的態度;在「你是牧師,你要小心你的教會或信徒會不會怎樣」的壓力下,當時北部教會牧者移民國外的比比皆是。事實上,在這種壓力下,北部教會與台神牧者仍不乏對民主運動的關懷與參與,例如:長老教會總幹事羅榮光等人;卻也有和平教會在外省福音事工中付出,卻因長老教會的政治參與,而落得教會分裂的案例。
每間堂會、每個中會都有其歷史。有的堂會在開拓時,以「行政單位」為宣教重點,如台中中會在南投省政府所在地開拓的教會;也有以「軍營」為宣教重點的教會。長老教會還有因族群衝突而與統治者密切合作的桃竹苗區域,以及身處其中的「客家教會」。這些長老教會中的「異質」經驗和差異,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多,並遍及整個長老教會。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總說:「長老教會信徒組成是複雜的。」這些多元複雜的現實,與「宗教——國族——族群」認同的深層神學邏輯一經碰撞,便產生對立、衝突與混亂。
後殖民:噤聲、不得不、和解與「我們」
北部教會的經驗,構成了北部教會的「文化」——在講台和教會工作中,極端地避談政治。筆者的訪談中,有老牧師說:「我只提高俊明牧師和二二八,有人就說我踩到他紅線,就不來了。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實啊!……每次包含長執或是國家選舉,我都沒說要你投誰,但我想說的是聖經。」也有牧師說:「我在講台講:武漢肺炎,我沒講他如何喔!只提到這個字。後來,一個長老打電話說:你不要再談這個,你叫武漢肺炎就不對,那是Covid-19。」他覺得:「你說這個就是仇視。」
北部教會的政治「噤聲」有其歷史背景,並形成教會的「文化」。戒嚴時代的傷痕形成後,北部教會仍要直面「統治者」,並需要與「統治者們」好好相處,甚至將福音帶給那些「曾傷害」他們的人,也更多的與「他們」合作。解嚴後,政府檔案尚未完全解密,神學家、牧師或教會其實沒有能力清除二二八等政治事件對教會造成的傷害。
疤痕仍在,疤痕形塑文化:「他們」不會因為解嚴就不再是弟兄姊妺,教會在這些「不得不」中,帶著傷痕向前。這些政治造成的文化,背後的結構因素、困境和失語現象,需要深度的研究:其複雜度並非某些「自主培力」或「自我敘事」可以簡單被說出來的;而是需要友善、包容、憐憫卻正直的心,將失語者們的「痛」說出,在集體經驗中,將其結構化為新的信仰論述。
後殖民是如何與殖民創傷和解的理論,提醒殖民創傷、冷戰經驗和戒嚴如何成為島嶼揮之不去的陰影,這構成台灣╱中華民國的「現在」。後殖民提醒創傷已然內化成「我」的一部分,這不是取除、摘取、斬斷、截肢就可以摒棄的;我們無法用新的暴力改變他,因為暴力僅會形成新的殖民結構。只有先學會如何與傷痕相處,才能思考如何細緻地改變他、轉化他,使那些栽種在疤痕上的文化,經過稼接,重新開出新的花朵。
要轉化這趟歷史經驗,需要好的神學、實踐,以及時間。我們需要好的研究,以包容的心態,去了解、安慰「受苦的教會」。教會需要新的神學研究和討論,來面對嶄新的處境;也需要豐富的實踐行動,修復彼此的痛;更需要包容那些仍困在「政治創傷架構」中的「我們」。但新冷戰的現實,卻仍推著「我們」向前走,我們無法完成這些未盡之事,缺乏實踐行動,缺乏好的、新的政治神學,也缺乏時間。
看見╱看懂 不同位置的「行動者」
2024至2025年的「我們」,仍被政治現實推到風口浪尖。民眾黨讓北部教會內的政治立場更複雜;教會未能清理殖民經驗,官方神學又卡在國族、族群架構中,內部「傳福音vs.政治關懷」的意見無法整合。在外,立委高金素梅以似是而非的論述,誣陷長老教會領國家補助,從事政治活動。台南大專也因補助學生參與公民運動,被有心人士炎上。藍白在國會的作為,則將他們自己推上大罷免的舞台。在大罷免時代,長老教會「們」也有不同的行動,除了祈禱外,各罷免團體都使用印有「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字樣的帳篷;七星中會的濟南、義光教會更成為罷免的連署站。
長老教會官方秉持一貫的政治實踐路線,積極參與台灣的政治活動。這一過程中,有人希望有更多堂會加入並成立連署站,特別是雙北、桃竹苗、中彰投等泛藍立委較多的地區教會。也有人說:教會牧者僅是為了飯碗,不願參與連署;也有人認為堂會不願成為罷免站,係愧對長老教會及其信仰告白。
筆者認為:長老教會以「小會治會」的教會體制,代表堂會運作並非決定於牧師一人,而是需要與長老、會眾協商。堂會考量人力、物力、行政管理的高成本,當然難以成為罷免站。這點即使目前具規模的濟南教會,在成立連署站時,都須對外招募志工;而諸如財力、人力、行政、社區及輿論的成本和壓力,根本不是其他更為弱小的堂會所能承擔的。
但北部教會的行動者們卻能展現超越「成立罷免站」外,隱密卻更豐富的政治實踐。青鳥運動中,濟南教會雖為「icon」,卻有超過百名的牧師參與,他們不以各自教會的名義參加,卻以個人身分協助濟南教會和總會教社。大罷免時代,北部教會的牧師多熟悉羊群的政治立場,或提醒、或協助轉遞,或私下鼓勵信徒進行政治參與。筆者曾聽聞教會雖未成為罷免站,但透過社區關懷站、台語共學團、松年大學等「借用教會」之團體,間接收集連署書。
北部教會就是北部社會的縮影,「多元」意味複雜的「現實」,這並不是在多元後加上:「但是長老教會的信仰告白或歷史如何如何」,就能避重就輕的。我們需要重新省思、調整,並改變本土政治神學中的方法論和論述,花費時間和精神清理我們的後殖民創傷;我們需要尊重那些因為各種原因無法或不願說話、卻默默進行他們能做的工作的牧師、長老與信徒們,而不是將「官方神學」和「標籤」貼在這些不符「標準論述」的弟兄姊妹身上。
因為正如所有社會運動一樣,除了衝組外,溝通、倡議、遊說、論述、經濟物資奧援、戰略規劃都同等要重要。筆者認為:不同的人在各自的位置實踐,一起為相同的理念付上各自的代價,而非總要求「一樣的行動」;這種精神難道不正是實踐「上帝子民的團契」、「帶來和解」,並各自「以虔誠、仁愛與獻身的生活歸榮耀於上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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