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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使者雜誌 > 第204期 該放什麼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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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
行憲紀念日放假背後,那隻「看不見的手」
基督宗教大可以主動出擊,聯合其他宗教,將「行憲紀念日」改為「各宗教信徒各擇一天,作為宗教假日」,大家各安其位,各得其所,比「單獨宗教背負特權汙名」,來得乾淨俐落。
關鍵字:行憲紀念日  放假  釋昭慧 
作者/釋昭慧 (玄奘大學宗教與文化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前言

立法院會於本(2025)年5月9日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 5月28日,總統府即正式公布該充滿爭議的條例。5月9日當天,看到網路媒體的相關報導,筆者立即於臉書上貼文表達反對意見。未料寥寥數語,立刻被媒體特意配圖大幅轉載,如《新頭殼》。由此可見,媒體界對這一波夾帶濃厚意識形態的節日條例,並無太大好感。
 
為了更清晰而完整地說明自己的看法,筆者於當日傍晚再發一帖,題為〈個人支持聖誕放假,反對的只是耶穌誕辰被包在政治假日的外殼裡偷偷放假〉,其中一段作如下表述:
 
我個人完全支持聖誕放假,只是請政客們堂皇公開,宣告「聖誕放假」,切莫遮遮掩掩,掛「行憲」之羊頭,賣「聖誕」之狗肉。這是對耶穌基督的藐視,讓他的誕辰被包在政治假日的外殼裡,好像見不得人似的!⋯⋯這種「借殼上市」的把戲,包括「聖誕假借行憲的殼」、「佛誕假借母親節的殼」,政客很像總是玩不膩,而且也學不乖!
 
「調移放假」後被迫「偷渡」的政治假日

「行憲紀念日」取消放假,溯源自1997年。原行政院擬於1998年1月起實施「每月二次週休二日」。1997年10月30日,人事行政局會同考試院發布公文,自1998年起,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當天取消放假,是名「調移放假」——該紀念日調移至星期六的放假日。這就引來了梵諦岡的極度不悅。教廷駐華大使館、天主教中國主教團以「12月25日適逢聖誕節」為由,多次發函政府,爭取保留為放假日。
 
兩年之後的2000年中,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案,由「隔週休二日」,進一步改為「週休二日」,自2001年元旦起全面實施。但因假日增加而影響產業經濟,因此該項修正案的配套措施即是:大部分政治性的國定假日,予以彈性調整。包括二二八和平紀念日、植樹節、青年節、教師節、光復節、蔣公誕辰、國父誕辰和行憲紀念日,總共7日,通通改為「只紀念不放假」。這算是政府部門第二度嘗試終結在台灣長達四十餘年的「用政治假日偷渡宗教假日」政策。
 
未料梵諦岡依然力求翻盤。中國時報同年8月15日登載:人事行政局原本簽報行政院的「國定假日」版本,擬將二二八紀念日、國父誕辰紀念日、行憲紀念日等三天,改為只紀念不放假,作為翌年實施公教人員「週休二日」的配套措施。然而在該項版本簽呈行政院時,其中二二八、國父誕辰紀念日取消放假,行政院已初步同意;但由於行憲紀念日也是耶誕節,時任行政院長的唐飛表示:行憲紀念日也是耶誕節,如果行憲紀念日放假,佛教、道教也會要求放假;但如果不放假,年輕人又會要求過耶誕節,這是一個難題,必須再研議。
 
所謂「如果行憲紀念日放假,佛教、道教也會要求放假」,這是指佛教界連同其他宗教,於2000年初發起且聲勢浩大的「佛誕放假運動」。當時的總統候選人陳水扁先生,還慨然應允簽署,同意推動「佛誕放假」。如今他已當選總統,自不能無視自己當日的諾言。唐飛的那一番話,顯然是在向民間拋出「聖誕放假」的風向球,測試民間反彈的壓力。
 
於是針對唐院長的上述說詞,筆者當日清晨閱報後,立即致函唐院長,表達:「不反對聖誕放假,只要求佛誕比照辦理的決心。」與此同步,筆者請中國佛教會、中華佛寺協會、佛光會發公函致唐院長,表達教會立場,並請立委沈智慧向唐院長提出「佛誕放假」之要求。
 
見到來自佛教界的反彈聲量,行政院同日下午遂決定,把二二八紀念日、國父誕辰紀念日、行憲紀念日改為「只紀念不放假」,作為2001年實施公務人員全面週休二日的配套措施。易言之,從2001年起,搭行憲紀念日「便車」放假的聖誕節,就再也不能放假了。
 
人事行政局為此還表示:為了避免教廷、天主教團體反彈,人事行政局近期內將透過外交部長田弘茂,向教廷駐華代表說明。人事局強調,這一次為配合「全面週休二日」,規畫取消行憲紀念日放假;因為如果行憲紀念日因聖誕節放假,道教、佛教界人士也會反彈或要求比照辦理。
 
這一次,人事行政局終於不是「被動」等待教廷反彈,而是「主動」透過外交途徑向教廷駐華代表說明爭議原委。而這樣的公開說詞,也暗示了唐飛院長所拋出的風向球,確實與來自梵諦岡的壓力相關。畢竟,時代潮流步入民主,政策的推出講求透明、公開,所謂假日,已不宜「從上到下」片面主導,而必須聽取來自各方的民意。
 
來自梵諦岡的壓力

綜上所述,吾人已可得知:每當政府部門規劃實施「行憲紀念日不放假」政策時,梵諦岡都會向政府施壓,要求維持「聖誕放假」。由於台灣的外交處境艱鉅,因此這個台歐之間碩果僅存的邦交國倘有「關切」,對台灣高層不啻萬鈞重擔。
 
2001年起行憲紀念日已正式取消,梵諦岡當然不會善罷干休,肯定會持續不斷地對台灣政府施加壓力。2004年2月陳水扁總統接見外籍天主教傳教士代表,與2005年11月陳水扁總統在頒授大綬景星勳章給教廷梵諦岡圖書館館長陶然樞機主教時,總統府新聞都有總統針對聖誕節放假談話的記事。筆者於是在2005年讀到相關新聞時,對這種「境外勢力持續施壓」的手段不以為然,忍不住奮臂直書云:
 
聖誕放假,我們樂見其成。但不希望在「行憲紀念日」的包裝之下,「掛羊頭賣狗肉」地獲得「放假」特權,因為全世界都沒有因「行憲」而放假的先例。但是,基於同樣的兩項理由,我們希望農曆四月初八的佛陀誕辰,也能放假一天。⋯⋯但其他宗教的教主或神明聖誕,也同樣因為未獲放假之待遇,而讓各宗教徒深感不便。
 
因此,基於憲法的宗教平等精神,我們建議:與其只選擇聖誕放假,不如由國家明訂彈性的「宗教假日」——凡中華民國國民,有權利在一整年內,選一個他所認同的宗教節日,獲得「放假」(而不須「請假」)的待遇,好能利用假日來歡喜參與宗教節慶。如此,基督徒能獲得聖誕放假之便利,執政者也能兼顧公平正義,不須背負「獨尊某一宗教」的民怨,也不會因大開「宗教節日通通放假」之門,而讓企業界深感負擔!(2005年11月26日《聯合報》「民意論壇」。
 
回頭檢視各國憲法(紀念)日

筆者曾經在2009年7月12日,在慶祝中國佛教會復會60週年的「2008兩岸佛教慈善志業論壇:教理、教團、教史學術研討會」上發表長文:〈佛誕放假運動始末——運動背景、決策考量、運動過程與運動成效〉,曾開宗明義就指出:證諸國際,從來就沒有哪個國家,會因「行憲」而放假。
 
因撰寫本文,全面查索資料時發現以上陳述有誤,必須予以更正。筆者過往就著「行憲紀念日」的關鍵詞作一查索,在國際間找不到「憲法假期」的前例。但經此次撰文機會,再進一步搜尋、比對資料,初步結論如下:
 
一、只有波蘭(1919)、泰國(1932)、日本(1947)與柬埔寨(1993)四個國家,於「憲法日」(Constitutional Day)或「憲法紀念日」(Constitution Memorial Day)施行放假。這四個國家之中,除了日本的憲法公共假期一波三折(註1),其餘三國都是訂在立憲日(憲法通過日或憲法頒布日)。
 
筆者認為,「憲法日」或「憲法紀念日」放在立憲日,這是有道理的。因為一部完整的憲法,要獲得國會通過並不容易,經常得面對各方政治力量的掣肘;因此國會通過憲法並正式予以頒布(也就是「正式生效」),才是國家法治史的里程碑。至於憲法之施行,有的國家是一次而全面施行,有的國家則是多次、局部地施行,這都只是立憲之後,政府部門必須「依法行事」的後續流程,沒甚麼好「紀念」的。所以,即使是眾多「有憲法日但不放假」的國家,其「憲法日」也都是訂在「立憲日」,而非「行憲日」。
 
二、俄羅斯與南韓的憲法日(俄:12月12日;韓:7月17日),同樣是「立憲日」,而非「行憲日」。但兩國已分別在2005、2008年取消放假。其中,韓國取消假日的原因正好跟台灣取消假日的理由類似:為了減少國定假日數量、提高經濟效率。
 
借殼上市的「行憲紀念日」

台灣的「行憲紀念日」,溯源自1945年,由中國國民黨領導的國民政府邀集中國共產黨、中國民主社會黨、中國青年黨、民主同盟等政黨、政團及社會賢達人士,一起參與政治協商會議。後由於國共意見紛歧,中國共產黨與民主同盟宣布退出制憲工作。因此便由中國國民黨與中國民主社會黨、中國青年黨合力召開制憲國民大會。1946年12月25日通過《中華民國憲法》,1947年1月1日公布,同年12月25日實施,這就埋下了「行憲放假」(而非遵循「立憲放假」之國際慣例)的伏筆。1963年,內政部呈請將行憲紀念日定為國定紀念日後,每年12月25日放假一天,行政院逕行核予通過。
 
2001年至2024年間,為了落實週休二日政策,兼顧減低經濟衝擊,實施「調移放假」政策,將許多政治性假日改為「只紀念,不放假」。怎料在2025年,在國家面對美國關稅政策這項世紀性經濟衝擊的情況下,立法院「藍、白合」在野黨,竟然仗著多數暴力,從歷史垃圾堆裡重拾政治意識形態濃厚的「行憲紀念日」,並且規定當年直接恢復放假。
 
與前述四個「憲法(紀念)日放假」國家(乃至「有憲法日但不放假」的國家)相較,中華民國政府不但沒有依國際慣例,將「憲法日」訂在「憲法頒布」的1947年元旦,還特意把「憲法施行」之期足足拖延了將近一年,延至次年12月25日,這就埋下了爾後將「憲法施行」之日訂為公共假期的伏筆,「行憲紀念日」放假,也就成了政府面對梵諦岡施壓時,至少讓聖誕節獲得「實質放假」利益的「疏洪閥」。
 
過往,佛教界長老、法師普遍質疑:所謂的「行憲紀念日」,那是在蔣家政權時代,因總統夫人蔣宋美齡是非常虔誠的基督徒,政府高層處心積慮為「聖誕放假」找機會。但是為了怕其他宗教會吵吵鬧鬧,要求同等待遇,於是特地「量身打造」了個掛羊頭賣狗肉的「行憲紀念日」,然後在悄無聲息的情況之下,讓宗教假日變成了政治假日。
 
如今,越來越多官方揭露的資訊顯示:這項質疑並非「想當然耳」。若據國史館台灣文獻館編輯組科員李澍奕的陳述,這項政治假日的安排,確實有些宗教神聖性的鋪陳,而且與信奉基督教的國民政府蔣中正主席有關:
 
民國36(1947)年12月21日,國民政府蔣中正主席廣播講話中,就提到「中華民國36年,就是耶穌降生1947年的聖誕節,將是我們中華民國和全體人民統一獨立平等自由新生機運肇始的一天。(註2)
 
張哲生以上述國史館史料為證,把該段廣播講話作了更詳細的內容摘要,並作如下推論:
 
從這段談話裡,我們不難瞭解到,中華民國憲法之所以會選在12月25日聖誕節這一天開始實行,是被刻意安排的;也就是說,昔日在台灣因為行憲紀念日為國定假日,而能夠與外國人一樣在聖誕節放假一天的這件事,並不僅僅是巧合而已。(註3)
 
正因為台灣政府從頭到尾關注的,都是「回應來自梵諦岡的壓力」,而非「提倡中華民國憲法的價值」,當然會對「行憲紀念日」的紀念活動興趣缺缺。官方既已如此冷漠,民間就更是對所謂的「憲法價值」腦袋一片空白,任由政客在「制憲」與「修憲」間吵吵鬧鬧,民眾幾乎「置身事外」而毫不關心。
 
其次,即使統、獨兩派勢同水火,但在否認「中華民國正當性」方面,彼此恰好同拍。這兩股南轅北轍的力量,既然歪打正著地匯流、聚焦,於是,「中華民國憲法」就更成了統、獨兩派都「必欲除之而後快」的「夾縫中倖存物」。就如筆者過往在〈佛誕放假運動始末(上)——運動背景、決策考量、運動過程與運動成效〉中所述:
 
這部「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早已被七折八扣!早先是戒嚴時代,根本就以戒嚴法替代憲法。等到解嚴以後,一次又一次的國民大會,把它修改得面目全非;很多在野人士則認為:這部憲法不應再修,而應重新制憲。再加上中國大陸政權壓根兒不承認中華民國為一政治實體⋯⋯。這部憲法,已儼然成為「爹不疼、娘不愛」的東西,除了藍營的「孤臣孽子」之外,早已沒有幾個人心存憲法,這樣缺乏共識的憲法,還有什麼好慶祝的?
 
近年以來,國民黨(或包括新黨、親民黨的泛藍陣營)「孤臣孽子」也逐漸凋零,成了「珍貴稀有動物」。檯面人物爭赴北京朝拜,大量泛藍政客染紅之後,再也不敢高舉「中華民國」旗幟。2025年,國民黨與民眾黨(所謂「藍、白」)立委,竟然挾著「在野多數」的立院生態,兩度否決「大法官提名人選」,讓「憲法法庭」無限期停擺。在此情況之下,還要將「中華民國憲法」的實施(也就是所謂「行憲」)之日拿來敗部復活,硬生生給全民塞一個藍、白政客都視若「糞掃」(垃圾)的假日,這簡直是神經分裂!
 
結語——基督宗教可以主動出擊

二次大戰後,美國為首的西方政經勢力龐大,信仰基督教的蔣宋家族在台灣政壇又身居要津,於是「聖誕節放假」這個議題,就被端到了檯面上。至民國四十年代,于斌樞機主教向政府提議「聖誕放假」,這背後應該不只是蔣宋家族的政治勢力,還夾雜了「向梵諦岡示好」的意圖。於是,在「境外勢力」的驅策下,高層授意而官方配合,「聖誕放假」終於夢想成真。
 
爾後推動「調移放假」,蔣宋家族主政時代早已落幕,民選政府依然不敵梵諦岡的「境外勢力」,第一次(1998年)丟盔卸甲而狼狽不堪,第二次才終於不肯無故背鍋,非常客氣地揭露了:誰才是逼使政府裁定「行憲放假」幕後那隻「看不見的手」!
 
問題是,宗教人士要求擁有宗教假日,這明明可以光明正大,甚至聯合各宗教人士集體提議,為何要偷偷摸摸、閃閃爍爍,讓一個堂堂正正的聖誕節,被包裝在「行憲紀念日」的外衣之下放假?原因很簡單,獨厚某一宗教,恐會引起其他宗教要求「同等待遇」的麻煩。殊不知這樣一來,反倒讓「聖誕節」背負了「獨享特權」的污名,而梵諦岡則正是讓台灣基督宗教背負此一汙名的「罪魁禍首」。
 
一個節日能不能成為國定假日或公共假期,這原本是可以開誠布公討論的公共議題。然而台灣的國定假日,過去來自上位者的片面主導,如今則淪為赤裸裸的政治角力。很不幸的,用「行憲紀念日」來包裝的聖誕節,與兩者都沾上了邊。總統民選之前,它來自上位者的片面主導;總統民選之後,它依然從朝野政治角力的夾縫中離奇迸出。
 
往事並不如煙,彰顯「慈悲、寬恕、公義、聖善」的聖誕節,竟然要在「迂迴轉進」的模式下,勉強包裹於「上位恩賜」與「政客惡鬥」的政治漩渦之中,這是何其不幸且何其降格的的歷史烙印!
 
其實,問題並非無解。基督宗教大可以主動出擊,聯合其他宗教,要求取消「爹不疼,娘不愛,且兒孫無感」的「行憲紀念日」,改為「各宗教信徒各擇一天,作為宗教假日」。這樣一來,假日總數並未增加,有關部門也就無法用產業經濟等等理由予以搪塞。
 
官方別以「窒礙難行」為藉口。試問,每個人的年資假各不相同,公部門與百工百業有因此而停擺嗎?針對「宗教假日」,公、民營機構就不妨當作「多了一天年資假,少一天政治假」吧!讓主流宗教的信徒可以回到寺宇、宮廟、教堂與清真寺,慶祝各種聖誕,連慶祭節期不同的原住民,也可以安心回到部落籌辦各自的慶祭;大家各安其位,各得其所,這不是比「單獨宗教背負特權汙名」,來得乾淨俐落嗎?
 
附註:

1. 廣島、長崎原子彈爆炸後,日方向盟軍提交了投降書,昭和天皇於8月15日宣布終戰。在接下來的兩年裡,日本與美國麥克阿瑟(Douglas MacArthur)將軍合作起草了新憲法。該憲法於1946年8月24日經眾議院批准,10月6日經貴族院批准,10月29日經樞密院批准,於1946年11月3日(明治天皇生日)由天皇頒布,並於次(1947)年5月3日生效。當時的首相吉田茂,想將11月3日的憲法頒布紀念日作為憲法紀念日,因為11月3日是文化節,也是明治天皇(1852-1912)的生日,原本已是假期。然而他並未能如願,1948 年的《公共假日法》,將憲法紀念日訂為5月 3日。
 
2. 李澍奕,〈制憲國民大會與台灣代表團〉,《國史館台灣文獻館電子報》第140期。
 
3. 張哲生,〈行憲紀念日與聖誕節同一天並非巧合!而是「他」的刻意安排……〉,原刊於張哲生個人臉書,2013.12.25。《關鍵評論》於2015.12.25轉載,並加如上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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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來自 https://newmsgr.pct.org.tw/magazine.aspx新使者雜誌 第 204 期 該放什麼假? (62-70頁)
新使者雜誌 The New Messenger  204期  2025年  10月 該放什麼假? 204
本期主題:該放什麼假?
發行日期: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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