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的寫作背景與目的
在學術界對於羅馬書,已有相當豐富的研究。然而,筆者寫這篇文章的目的,想跟大家分享,筆者上完神研班的心得與所發現的新觀點。
羅馬書是一封由使徒保羅口述、德丟代筆完成的書信(羅十六22),集中呈現了保羅的神學思想與宣教關懷。然而,保羅撰寫此書信的目的,並非意在建構一套完整的基督教系統神學,而是回應其具體的宣教使命,以及羅馬眾家庭教會所面臨的實際處境。書信內容顯示,羅馬教會中存在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張力與衝突,保羅試圖藉著耶穌基督的福音,重新界定上帝子民的身分與群體界線,促成彼此的和好。
同時,他期望羅馬教會能接待並支持宣教行程,特別是前往西班牙的計畫。在當時的世界觀中,西班牙可被視為「地極」,象徵福音使命的延伸與完成。
在文體與結構上,羅馬書大致符合希臘羅馬書信的寫作格式:開頭包含發信人、收信人與問安,並以感恩或者代禱作為鋪陳;接續為正文,構成書信的核心,涵蓋神學論證、勸勉與辯論;之後是倫理勸誡與實際應用,針對信徒生活與教會秩序提出具體指導;最後則以個人問候、代禱與祝福作結。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羅馬書篇幅較長,且保羅尚未親自造訪羅馬教會,但他對該群體並非全然陌生,因為問了許多的人安,顯示他與羅馬教會之間已存在一定程度的關係網絡。
因信稱義:跨越身分界線的核心神學
羅馬書的核心問題,圍繞著猶太人與外邦人的身分定位與群體界線。猶太人可能因擁有律法與盟約,而主張某種宗教優越性(二17~24);而外邦信徒則面臨是否必須透過割禮與遵行律法,並且成為猶太人,才能成為上帝真正子民的質疑。對此,保羅的回答是否定的:在他看來,凡在基督裡的人,無論什麼族群、血緣或社會身分,皆可成為上帝的子民。上帝的救恩並不建立在任何既有的身分標記、遵守什麼的律法之上,而是完全奠基於基督,倚靠基督。
因此,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無法藉由行律法達到上帝的義;唯有透過耶穌基督的救恩,人才能被稱為義。真正的義是因信而來,正如亞伯拉罕因信被稱為義。無論是在保羅舊觀中所理解的、將猶太教描繪為藉由功德或善行來賺取救恩的體系,或是保羅新觀所強調的、猶太人是在恩典中進入盟約,並藉遵行律法來維繫盟約身分的理解,在保羅看來,都無法成為得救的基礎。
保羅堅持,唯有在耶穌基督裡,人才能真正得救與上帝和好,生命也才能找到出路。筆者認為,保羅所提出的「因信稱義」教導具有獨特性,沒有否定猶太傳統,而是對其進行轉化與突破。猶太經典中早已存在相關的觀念,例如亞伯拉罕因信被稱為義(創十五6),以及哈巴谷所宣告的「義人必因信得生」(哈二4)。前者強調對上帝的信靠,後者則著重於在苦難中面對巴比倫帝國的堅忍與倚靠。保羅在延續這些傳統的同時,重新界定了「信」與「義」的內涵,將焦點轉向對耶穌基督的信心,或可理解為「耶穌基督的信實」。
在此框架中,唯有在基督裡,人才能真正得著義。這意味著保羅的神學並非只是對舊約的重申,而是一種典範轉移(paradigm shift):舊約經文被重新詮釋來指向基督的見證,而稱義的基礎也從律法的遵行,轉向對基督的信靠。正如羅一17所言,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而這個信並不是出於人的信,而是出於上帝的恩典,從頭到尾都是上帝的應許,是上帝使人有信心。
這樣的轉變表示,保羅並非全然脫離猶太傳統,而是運用當時候的猶太釋經傳統中的米大示式方法,賦予經文新的詮釋,使其回應當下信仰群體的處境需要,給予信仰意義與教導,並為基督作見證。
罪的本質:與上帝關係的破裂
在罪的理解上,筆者認為羅馬書所呈現的罪,並非指人因遺傳自亞當而背負的原罪,而是強調所有人與上帝之間關係的破裂。猶太人與外邦人都一樣,希臘文ἁμαρτία原有「射不中靶心」之意,指出罪不僅是偏離某種行為規範,更是與生命源頭隔絕的狀態。聖經論及罪,並不限於道德層面的錯誤行為,而是人不再將上帝視為上帝,在內心拒絕信靠祂,從而導致關係的斷裂。
因此,所有人都落在罪中,唯有藉著耶穌基督,才能恢復與上帝的關係。既然人得罪的是上帝,解決之道便不在於律法,而在於上帝親自於基督裡行動,藉著耶穌的受死與復活,完成救贖大工。上帝並未放棄任何人;每一個人得救,皆出於祂的恩典與揀選。救恩的確據並不來自人的行為,而是根植於耶穌基督這一歷史性的救贖事件。
對筆者而言,世間沒有任何事件比上帝的兒子耶穌為人受死更為震撼與重要。關於一26~27所描述的性行為,筆者認為不必以現代意義下的「同性戀」概念來理解,也不宜簡化為單一的性倫理議題。該段經文可被理解為對性暴力與性權力壓迫的批判,反映當時羅馬社會中,上位者對下位者的征服與支配;或是對於「自然關係」被扭曲為「不自然」的一種社會與神學反思。
更深層來說,這個問題根源應該是指向人與上帝關係的扭曲:人明知有上帝,卻選擇不將祂當作上帝,結果心思變為虛妄,就從順性轉為逆性,慾望失序。從這個角度看,該段經文描述人類背離上帝所導致整體生命的失序。
教會張力與保羅面對的反對力量
進一步而言,律法在罪與救恩中的功能(七7~13;八3),以及外邦人大量進入教會所引發的以色列地位問題(九至十一章),都構成羅馬書的重要神學張力。這些歧異反映在教會實際生活中,例如飲食與節期實踐所造成的「強者」與「弱者」之分(十四1~6;十五1~3),甚至出現製造分裂的情況。
因此,保羅撰寫羅馬書的目的,在於呼籲信徒要在「基督裡,因信稱義」,從而超越彼此的差異,實踐群體的和好。保羅期望這個網絡,能為他前往西班牙的宣教工作提供具體的支持,並在他前往耶路撒冷時,給予屬靈上的支持。
在神研班期間,筆者反覆思考一個過去較少關注的問題:羅馬書是否反映了保羅所面對的反對者?
筆者認為,這些反對力量可能與保羅行程受阻有關。他多次提及前往羅馬的計畫受到攔阻(一10, 13;十五22~24),並在書信開頭強調彼此分享屬靈恩賜(一11~12),或暗示部分群體對其使徒權威與屬靈經驗存有疑慮。此外,羅十五25~27有關耶路撒冷募款的論述,以及十五28~29對其使徒職分的重申,顯示保羅有意在抵達羅馬前,先行確立自身的宣教使命與權威。筆者認為,十六17~18與十五31所提及的警告與請求,可以合併理解為對外來反對者的回應。這些人並不是羅馬教會內部的成員,可能來自外來勢力,而非單純的內部紛爭,是試圖破壞群體合一,來挑戰保羅立場的勢力。這也解釋了為何羅馬書前段著力強調猶太人與外邦人在基督裡的和好,而後段卻出現語氣強烈的警告。
在基督裡實現和好
整體而言,羅馬書確實反映了羅馬教會對保羅立場的疑慮與張力,而保羅正是在這樣的處境中,呼籲眾信徒在基督裡彼此接納、彼此和好。
對筆者而言,羅馬書所帶來的信仰意義在於:上帝已在祂的兒子耶穌基督裡,邀請所有人進入一個跨越民族與界線的群體,在基督裡實現真正的和好,並且拯救工作一定會進行到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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