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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期 台灣囝仔「性」福嗎?——基督徒看生物複製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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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 |
你的「性」觀點多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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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馨文
(教會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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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序進入後現代以及全球化的社會,各家學說論述百花齊放,異質、差異、多元、彈性的思考方式挑戰各種個樣的一言堂,不論是政治的意識形態,或者是文化的風俗行為。單一的價值已經不能被獨尊,不同的意見必須獲得適度的尊重。「性」(sex)觀點同樣面臨多種詮釋與發聲,從神廟交媾的性觀,到聖潔、單一的婚姻內性行為,又到討論婚姻外的性,以及沒有婚姻的性,性的觀點是現代男女切身的問題,從電視節目「非常男女」性觀點所出現的頻率就可以清楚明白。 可惜的是,「性」觀點在教會內的討論常常是付之闕如。因為教會內很明顯的只有「一」種性觀點,就是性是婚姻關係下神聖、嚴肅的委身,兩人彼此忠於對方最好的證明,就是不在婚姻關係外有任何的性或情慾。本文無意說這是對是錯,因為我可以想像如果我評論了教會的這觀點,馬上我就贏得了性氾濫、犯姦淫等等不貞不潔的罪名,這神聖不可侵犯的領域應該還是沒有任何可討論的空間。但是,我們是否只能有「一」種性觀點? 性是我們身體中的一部分,我們很自然的會有性興奮,或者是感到性高潮(不論有沒有實際的性交),對於喜歡的情慾對象,我們會不自覺得有身體上的反應。以前性教育不足的時候,沒有人教我們男生女生的性器官如何的不同或如何的作用,也沒有人能跟我們完整的解釋,為什麼我們會性興奮,並且想要性交(好像在新婚之夜,我們就突然地學會性是怎麼一回事似的)。性在性教育、性知識不足的時候,不是屬於我們,反而是屬於爸媽、老師、教會的禁忌範疇,有時甚至是他們權力交織的場域。跨越了雷池一步,或說「偷嘗了禁果」(其實只是想把屬於我們的一部分弄清楚而已!),不是需要心理輔導,就是需要不停地規訓與懲罰。 其實,從社會控制的角度而言,「性」,不論是性交,或是有關於這個字的一切事情,到最後都會牽涉到傳宗接代的問題。為了確定血統上的純正,或是可以追本溯源我們的祖宗八代,性必須只能發生在合法的婚姻之內,否則亂倫或是基因血統上的混亂,會對一個的社會穩定以及生存造成相當大的威脅。只能在婚姻中的性必須與愛情作極大化的聯想,性才能保有它的神祕與美好,讓所有的人甘心在社會制度下,等到新婚的那一刻,才享受「兩人結合為一體」的快樂。所以性和愛常連在一起,性也必須和婚姻合在一起談。性本身是什麼,不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社會在改變。性教育和性知識也從私領域轉變為公領域的討論。性似乎慢慢地又回到我們的身體,因為我們漸漸知覺到它也是上帝所賞賜,上帝所造的一部分。當我們被造的時候,它就存在。我們慣常不注意,但是它就在我們身上。如果我們應該有自己身體的自主權,好好管理、認識我們的身體,我們就應該有「性」的自主權,好好的認識、開發、使用這裡面的一切。 如果我們可以肯定自我身體的自主權,對身體的使用權以及控制權操之在己,上帝也賦予我們自己管理自身的權利,性既是身體中的一部分,我們如何面對性,以及如何使用性,就是每個人的思考與選擇。凡是在負責任的態度下展現身體的自主權,不受挾制或是逼迫,不論最後的行為是什麼,我們都應予以開放的心胸,尊重並接納。 目前有一種工作,從前叫做「妓女」,目前叫做「娼妓」,更明確的用詞是「性工作者」。性工作者們把自己的「性」作為賺取生活所需的工具,他們(註)面對自己身體與性的方式,就是出售。這是他們的選擇,也是展現身體自主權的方法之一。出售性,與出售自己的勞力、智慧、創造力、時間、精神是一樣的,不應該被看作為「罪惡」或是「齷齪下流」。性工作一直被認為是一種邪惡的源頭就在於,性不應該在婚姻之外發生,更不應該被當作一種商品。買性的人有錯,但是更大的錯誤是這些賣性的人。通常這些賣性的人被指責因為物質虛榮,或是生活不檢點,或是被逼迫,或是離過婚好幾次、被強暴好幾次、跟很多很多的人上過床的淫蕩,所以他們會「落得」「出賣肉體」。總之,他們是社會中最不恥的一群人,所以他們所做的工作也是邪惡至極。 我想這裡並不想討論性工作者該不該合法的問題,而是這份工作該不該被「除罪化」的問題。因為這牽涉到,我們是不是只能有一種性觀點,所以在這個性觀點之外的任何性與性行為都是姦淫而且有罪的。不論性工作者為什麼進入性產業,這群人完全使用他們的身體自主權,選擇性工作為一個職業工作,不論就人權或工作權而言,他們與他們的工作都不應該被一言堂的性觀點視為萬惡。 我以為,只能在婚姻中的性在當今社會科技、避孕技術、基因檢驗發達的狀況下,已經不能再被視為一尊。我們對性的觀點應該也是多元。性領域的探索與認識、瞭解是我們不能再「不好意思」的議題。性工作者要求的不只是這份工作的除罪,也是對婚姻之外的性的除罪。請不要誤認為如此一說,我們就可以性氾濫或到處找人上床而沒有任何問題。上帝交付給我們自己的身體,選擇什麼樣的方式來管理與對待自己的身體是我們的責任。對某些人而言,在「性」中並不一定要有愛,有些人卻有愛的性才會真愉快;有些人以性作為討生活的工具,但是有些人視性為自己珍貴的資產,不想跟任何人分享;有些人用性作為自我探索的方式(譬如電影〈愛,上了癮〉),或是用性作為宣示某一種理想和意念(譬如記錄片〈性女傳奇〉),有些人卻認為性的功用只有傳宗接代。不論是何種性觀點,如何使用「性」、管理「性」,找出最適合自己與身體的「性真我」,是我們所應該去認真思考的。不論我們選擇何種性觀點,或是如何使用我們的身體,都不能強迫所有的人都只採取「一」種性觀點,接受同一套價值標準,並且隨意定別人的罪。 我認為我們並不常常認真對待自己的身體,我們也不常花時間探索或了解自己的身體(當然包括性)是怎麼一回事,所以我們容易一直抓著一種觀點不放,以確定我們是安全的。但是,你知道嗎?當你確實了解自己的身體與性,你就會了解上帝所賞賜的這件美妙東西,絕對不只有一種表達的方式。若是每個人都真切的了解自己,並且選擇了某一種,或某一些性觀點與性的行為,也許我們就不會對「性事」(有關性的一切事)噤若寒蟬、大驚小怪或是每次一談,就需要心理輔導,總是覺得在座會有人有「錯誤」的性觀念。我覺得在教會或團契裡,也許我們應該以更開放的態度來談性,充實與豐富我們性的世界觀,多元的性觀點,會讓我們更了解上帝的創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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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他們,在我們的語言習慣裡是指特定一群人的通稱。也許有人會覺得我應該用「她們」。但是,文章的本意並不是指稱女性的娼妓,而是沒有性別限制的性工作者。即使性工作者目前大多是女性,我仍然希望這個詞沒有排斥任何一個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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