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使者雜誌 >
第80期 課本沒有教的歷史 |
|
|
本期主題 |
與台灣史同步的台灣宣教史 |
|
|
關鍵字: |
口述者/翁佳音
(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籌備處助研究員)
|
記錄者/郭書蓁
(教會青年)
|
|
|
|
七、八○年代以來,台灣史研究形成一股熱潮,各種相關展覽、話題不斷被炒熱,除了學術界人士忙於各種研討會、論文發表,學術圈外的人士也多有關注及參與討論。這其中固然可歸因於研究成果之累積,使台灣史呈現更豐富的面貌,更貼近社會大眾的語言;另一方面,也是政治人物廣泛運用「歷史」作為表述的媒介之影響。誠然,在政治範圍內所談論的「本土化」、「主體性」等議題上,台灣史似乎是個好用的「工具」。
然而,在企圖「恢復歷史原貌」之餘,這些論辯也都不可避免地重新詮釋了歷史,而更耐人尋味的是,這些詮釋究竟表現出詮釋者什麼樣的「主體性」?
歷史的確是容許「主體性」之存在的。更直接地說,歷史本來就無「客觀」可言。歷史事件的發生、記錄與評價,都是兩個甚至多個主體交會的結果,因此,正如《聖經》書寫也是發生於特定的文化背景中,各人以其主觀經驗描寫其所感受到關於上帝的奧妙和啟示,同樣地,歷史的詮釋也是回歸到自己的經驗,以本身的主體性與「歷史」這個主體對話。歷史並不是被放在解剖台上,可以任人剖析、左右觀照的客體,而和詮釋歷史者一樣,是個活生生的主體。 那麼,當我們從基督徒的主體性出發,又將看到什麼樣的台灣歷史圖像?
受過洗禮的海盜 從基督徒的主體性看台灣歷史,是一個至今仍有待開發的研究領域。以長老教會在台灣的傳教為例,十九世紀英國與加拿大長老教會分別來台宣教,是教會史上的大事,在當時宣教士的事蹟也轟動海外,然而對當時的台灣社會而言,初代教會與第一批漢人信徒的存在,究竟對台灣歷史起了什麼影響?今日有關當時教會史的書寫多半側重宣教士的傳教熱忱,以及他們所引進的西式教育、醫療等所帶來的文化震撼,但初代信徒才是日後建立教會內部組織、傳承信仰的關鍵人,這一批人的身影卻被化約、隱沒了。
又從長老教會在戰後的發展來看,教會史與台灣史乃是緊密相連,無論是一九五○至七○年代教會關心都市、農村宣教;或七○至九○年代中期,教會發揮信仰良心關懷政治與社會,這些教會行動都對台灣歷史投下深遠的影響。今日我們若回頭檢視,想評價基督徒對台灣民主運動的貢獻,應該看重的是基督徒的主體性,只需自我肯定、上帝來肯定,而不是一味仰賴歷史學家或政治人物的評價。
再往前推四百年,台灣開始有文字記載的「歷史」之初,從基督徒立場觀看也會發現一個截然不同於以往的歷史圖像。十七世紀初,在荷蘭人佔領台灣之前,活躍於中國東南沿海的海上貿易商團首腦,如李旦、顏思齊、鄭芝龍等,在傳統的中國歷史中均被稱為「倭寇」或「海盜」,他們被想像為一批操著日本語、專以騷擾中國沿海居民為業的盜賊。
然而,細查這三人的背景,我們發現他們竟都是接受洗禮、擁有「教名」的信徒,李旦為安得烈(Andrea)、顏思齊為彼得(Pedro)、鄭芝龍為尼古拉斯(Nicolas)。中國傳統歷史所用的稱呼「海盜」,正反映出海上貿易商團的雄厚實力;而所謂的「倭寇」,其組成份子更有十之八九來自漳州、泉州、潮州,也就是說,當時的「倭寇」在中國東南沿海海面「橫行」時,所操的語言正是不折不扣的福佬話!
這麼一來,我們儘可以大方地說:台灣有文字的歷史乃是始於基督徒!從中國史的立場來看,這三人是海盜、是倭寇,被排除於「正統」的歷史敘述之外;然而從基督徒的立場,我們看見上帝的奧妙,先是這幾個人物揭開台灣歷史的序幕,接著到了十七世紀中荷蘭人佔領期間,台灣又是全亞洲唯一有新教傳入之地。當時在東南亞的安汶雖然也有基督教的傳佈,卻是建立在原有的天主教基礎之上,新教只是去收割。而台灣早在十七世紀,歷史和信仰就已是密不可分地相連在一起了。
若想進一步了解李旦、顏思齊與鄭芝龍與基督教(此處意為廣義的「基督教」,包含基督新教及天主教)的淵源,就要再追溯至十六世紀天主教在華傳教的背景。當明朝時,在中國東南沿海的浙、閩、粵等地,天主教耶穌會、聖本篤、多明哥等會的活動十分興旺,明皇室中也有其信奉者,葡萄牙人甚至在澳門建有神學院。也就是說,當時東南沿海的居民不但多有接受基督信仰者,也熟悉於國與國之間貿易、文化頻繁往來的環境。這麼一來,李旦等人在此背景下崛起,也就不足為奇了。
從基督徒的觀點出發,我們看見信仰傳播的脈絡;另一方面就中國歷史的發展脈絡而言,明朝又恰是近代社會形成的時期,在文化傳統上和清代社會乃是一脈相承。這正好可以提醒我們:在以自身的「主體性」詮釋歷史時,必須同時尊重對方的主體性以及前後脈絡;一方面要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腦袋去想,另一方面也必須承認自己的眼睛和腦袋並不完全。而能以承認自己並不完滿,不正是身為基督徒的好處嗎?
基督徒寫歷史榮耀上帝 現今台灣史的詮釋往往被過度引申,作為政治工具,例如:台灣究竟是不是中國「固有疆域」的一部分之類的爭論。歷史的功用如果只是發揮在這上面,則歷史閱讀會成為一種負擔,也了無新意,畢竟我們真正需要的是以現代積極的眼光來看歷史。
缺乏尊重的「主觀」歷史意識,和帶有「主體性」的歷史詮釋,是有很大區別的。前者只是借用歷史的語言,各自表述,甚至可以說將歷史給「工具化」了。如果再以十九世紀的長老教會傳教為例,當我們回顧百年前宣教士來台的所作所為,必須考量當時的傳教策略有其獨特之時空背景,原封不動搬到今日不見得會奏效,而在傳教史中存在的宣教士與本地信徒理念不合的情形,或是宣教士本身人格特質所造成或好或壞的影響,坦然面對這些並不會傷害基督徒的「主體性」,反而是刻意避諱那些在歷史中必須被處理的課題時,才會帶來缺乏尊重的主觀意識。
尊重自己和他人的主體性——由此角度出發,基督徒寫歷史正好可從信仰的觀點,看出上帝的美妙。過去在希臘羅馬文化的觀點中,認為歷史只是如春夏秋冬一般不斷的循環,但基督教帶進了一個全新的觀點:歷史是直線進行的,朝向一個特定的目的前進,而歷史的終結就是一個由上帝完全統治的國度。這是歷史觀的一大突破。因此,當基督徒以「目的論」的史觀從事歷史書寫時,將會更彰顯出上帝國的榮光。 所謂的「主體性」不是「全台灣」一致的主體性,而是無數個主體的集合,基督徒有基督徒的主體性,照樣原住民也有原住民的主體性、女性有女性的主體性,有HIS-story,也有HER-story。只要承認自己的主體性並不完滿、謙卑下來,那麼多個主體是可以和平共存的,否則強調主體性而無尊重的歷史詮釋,只是在牽強附會、操弄歷史,徒然造成仇恨而已。 |
|
|
|
同作者相關文章: |
|
.與台灣史同步的台灣宣教史 (第 80 期)
|
.與台灣史同步的台灣宣教史 (第 80 期)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