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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使者雜誌 > 第107期 傳教或傳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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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命與大誡命的結合—耶穌
當我們學習耶穌的言行、思想時,就能體會麼是愛的大誡命,也因此會被耶穌感動、激勵,來完成大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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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吳得力 (活水泉基督教會傳道)
/※ 張開雙臂 擁抱討人厭的一群人
「活水泉」基督教會是由阿婷和阿娟兩位女宣教士所設立的。1989年,阿婷、阿娟兩位女宣教士在禱告中,聽見上帝對她們說,妳們要去向流浪的、上癮的幫派的人,還有妓女傳福音。這兩位分別來自美國和英國的宣教士就到處去問那裡有這四種人,她們的台灣朋友都說:「萬華」。

於是,1989年她們就來到萬華,住在西昌街,用兩年的時間四處拜訪各教會,到街上去,觀察街上的人,她們更加確定上帝要她們留在那裡。但是什麼樣的教會能夠讓這四種人願意來呢?上帝賜予她們智慧,讓她們利用泡茶的方式聚集這些人。因為萬華有很多泡茶的茶店,我們稱之為「阿公店」,到店裡泡茶的大部分都是一些上了年紀的男性,他們到店裡泡茶消費,找婦女來陪伴他們。於是,「活水泉」開始邀請一些附近的朋友進來泡茶,告訴他們,去茶室泡茶要兩百塊錢,但是來「活水泉」泡茶不用錢。

再來,她們想到要有榻榻米,而且要在一樓,讓這些朋友直接就看得到你們的教會在做什麼,他們就不需要爬樓梯上樓到一個未知的地方,就不會有不安全感。教會一樓有榻榻米,讓他們一進來就可以席地而坐,不需要學像比較高雅的人,還要找個椅子來坐,因為他們平常的習慣就是直接坐在地上,或是靠在電線桿旁邊。這些朋友多半會抽菸、喝酒,關於這點,上帝也給宣教士智慧(直到現在,我們都還使用這個原則),允許他們可以在活水泉的會堂裡抽煙、泡茶,但是做禮拜時,一開始唱詩歌、讀聖時,就請他們到外面去抽,因為我們要專心敬拜上帝。

我們很歡迎他們抽完了菸,再進來繼續與我們一起敬拜上帝,結果我們看到這些朋友們都願意這樣配合。至於酒,我們歡迎喝酒醉的人來到我們當中,同工會陪伴他,給他熱茶喝,為他禱告,為的是希望他不會去傷害別人。但是他們必須答應把酒瓶交給同工或是自己拿到外面藏起來,才可以進來。換句話說,我們歡迎酒醉的朋友,但是不歡迎酒。至於金錢,很多朋友會對我說:「我肚子餓,可不可以給我十塊錢?」但是我們知道其實他是要買酒,這時我們會告訴他:「我們可以幫你買車票,也可以幫你買便當,但是我們不給你錢。」當我們這樣說的時候,這些朋友就會知難而退。他們有時也會打架,這時我們就會對他們說:「這是耶穌的地方,請你要尊重耶穌。」很奇妙地,很多朋友就會安靜下來,這也使我們經歷到耶穌的名實在有能力。

※在宣教過程中經歷生命的更新
事實上,耶穌自己就是大使命與大誡命最完美的結合。簡單的說,我們看耶穌怎麼做人,效法他,看耶穌怎麼想,學習他,就不會有錯。當我們學習耶穌的言行、思想時,就能體會什麼是愛的大誡命,也因此會被耶穌感動、激勵,來完成大使命。我們觀察耶穌的一生就能發現,耶穌恨惡罪惡,但是他疼愛、憐憫罪人。在他身上,有一種奇妙恩典,任何我們所討厭的人或是新約聖經所記載當時被討厭的小偷、稅吏、妓女等,都喜歡來找耶穌。我一直被耶穌這樣的言行典範所激勵,也就是讓被人討厭的人能夠透過我們這些基督徒的服事,願意甚至喜歡來找耶穌。

這幾年我一直在服事這些不討人喜歡的朋友們,奇妙的是,我自己也在這樣的服事過程中經歷生命的悔悟與更新。曾有一位與我們流浪的朋友在一起的婦女,她因為婚姻不美滿,到處交男朋友,最後流浪到萬華來。當她癌末臨終時,醫院的社工問我跟我太太說,你們能不能為她付一萬一千元的看護費,我當時再三考慮,覺得要一下子拿出這麼多錢,我們有困難,正在傷腦筋時,另一個愛心單位——慈濟就派了五、六個志工去看她,然後馬上就把這個錢付了。當時我與太太感到很羞愧,又唯恐這位主裡的姐妹會不會因此而改信。因為以我們對這些受苦的朋友的了解,只要有人對她/他好,你要她/他禱告,她/他就跟著禱告,你要她/他唸經,她/他就跟著唸經。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們感到很羞愧,因我們沒有足夠的能力來幫助她。

但是上主讓我想起《使徒行傳》3章6節,雖然我沒有金和銀,但我強烈地感受到上主在對我說:「難道因為你出的錢比人家少,我就不偉大了嗎?你就不敢為我做見證嗎?」我自己再次被上主所激勵,我們依然持續去探訪這個姐妹,陪伴她直到最後,甚至連她兒子也願意在最後一刻來看她。

※ 和不信者做朋友
在我到活水泉第三年時,我們曾經接待一位街上的朋友住在家裡,當初有跟他講好,住在家裡必須要讀經、禱告,要與我們一起上教會。他住了一段時間後,就開始不願意配合這些生活規定,我就對他說,既然他不願意配合家規,我就不能再讓他住在這個家。在我們的談話中,我甚至生氣地說,既然我被呼召做傳道人,我就要傳福音給人,如果這個人不願意信,我就不願意和他做朋友,即使上一代的宣教士教導我們,即使人不願意信耶穌,我們還是願意做他的朋友。在這個過程中,我發現自己不被尊重,發現同工們似乎比較愛這個弟兄,我氣到頂點,甚至無法禱告,但當時卻很清楚地聽到上主對我說:「孩子,我的一切都是你的,
你這個弟弟乃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頓時我看見自己就是那個大兒子,很奇妙地,我心裡的那種苦毒就得了釋放。」

最近在活水泉發生了一件事,有位街上的朋友看著另一位來活水泉的婦女說:「為什麼讓那個妓女來活水泉?」這個朋友自己不但簽六合彩還會去茶室找婦女陪他喝酒,但他竟然瞧不起在茶室上班的婦女。頓時,我就更明白當初在耶穌身邊的那群被人討厭的人,對耶穌而言,是何等寶貴!有些人會來看活水泉,當她/他他一進來,聞到臭味,就說:「我不要來了,因為這個教會有臭味。」其實我們不會要求來的人一定要洗澡,除非他自己說我要洗澡,我們才說好,
我們有衣服可以給你換,這些衣服都是弟兄姐妹奉獻的乾淨的舊衣服。也有很多朋友,特別是那些幫派的朋友,他們會說:「這些人光要吃不賺,你們關心他幹什麼?」可是有一次我聽到有人講一句話,這句話讓我很感動:「就是耶穌的地方才會讓這些討厭的人進來,所以我要來看看,到底耶穌有什麼過人之處?」這句話好像在鼓勵著我,似乎我們做的事是有一點對的,就是堅持讓這些討厭的人進來耶穌的地方。

※ 耶穌的愛從不隨便
在服事這群不被人喜歡的朋友的過程中,我自己的想法也獲得調整。以前我都會想,給流浪的人吃飯,隨便就好了,不必太講究,過期的也可以,反正那些
Costco、家樂福或麵包店快過期的或是已經過期的,還可以吃的,都給可以給他們吃,反正他們是流浪的。可是後來當我愈來愈去想耶穌對這些令人討厭的朋友的愛時,我悔改了。耶穌對這些朋友的愛不是隨便的,我也不應該隨便地接待他們,應該要供給他們新鮮的食物。

有一次我在摺洗澡用的毛巾,我也教導在場的朋友摺毛巾,雖然他也是流浪的朋友,但我還是要求他要把毛巾摺好,讓其他的朋友用,不要隨便丟在桌上。當時我也聽到有人說:「幹嘛摺得那麼整齊,流浪的朋友嘛,隨便就好了,不用那麼認真。」各位弟兄姐妹,我要說的是,我以前也是這樣想,過去我會接受一些過期的食物弄給他們吃,但現在我不這樣做,我要用新鮮的食物給他們吃。我愈來愈珍惜與這些朋友相處的時間,現在我們一個禮拜有四次聚會,聚會當天下午四點,我們就會開門,先讀一段新約聖經,我特別是要對他們說,我們要學耶穌怎麼做人,學耶穌怎麼做事情,耶穌是世界上唯一完美的榜樣,最後我們會禱告。

然後,這些流浪的朋友會自己準備飯食,我們告訴他們:「你們是有用的人,不要懷疑,你們是有用的人!」最後,我有幾點想法。一、我們希望能夠有退休的夫婦來經營一個家,因為很多朋友就是因為沒有住的地方,所以他們就住在街頭;二、我去年與萬華區長開會,知道他們想透過萬華的都市更新來趕走這些流浪漢,透過讓他們沒有辦法在走廊、公園聚集,而使萬華的流浪漢減少。但是幾百年來,萬華的居民對這些流浪的朋友雖不喜愛但也不會討厭,所以萬華才聚集了這些人。看到都市更新的想法,我盼望有負擔的人可以設法繼續關懷這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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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來自 http://newmsgr.pct.org.tw/magazine.aspx新使者雜誌 第 107 期 傳教或傳愛? (13-15頁)
新使者雜誌 The New Messenger  107期  2008年  8月 傳教或傳愛? 107
本期主題:傳教或傳愛?
發行日期:200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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