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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期 萬民皆祭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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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的話 |
召喚神聖‧互為祭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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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
作者/ 林淑芬
(本刊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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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加爾文誕辰五百週年,探討「萬民皆祭司」這個宗教改革以來的口號適得其時。
約莫10年前,《新使者》第54期曾以「平信徒時代」為題,當時即已點出「平信徒」ㄧ詞可能始自日文翻譯,當漢文沿用此譯法時,卻有意無意地賦予其負面的意涵:「不曾被授職、缺乏訓練且專業能力不足,因此,在教會中的地位是次於神職人員的。」(參鄭仰恩,〈歷史中的平信徒運動〉) 從「平信徒」ㄧ詞的來源與語意的隱含,我們不難看出,神職與一般未授職的信徒之間微妙的不對等關係。這種不對等關係推到極點,甚至曾在歷史中引發宗教改革,讓宗教改革喊出「惟獨聖經」、「惟獨信仰」與「萬民皆祭司」的口號。本期主題以「萬民皆祭司?」為題,主要在透過提問的方式,再次呈現什麼是「萬民皆祭司」(或「信徒皆祭司」)?當然,在演繹神學主張之外,更重要的,我們也盼望能夠在目前的時空脈絡下檢視「信徒皆祭司」,當然也隱約帶出對目前實踐現況的省思。 主題文稿中,盧俊義〈「萬民皆祭司」之我見〉除了點出祭司的特質必須是敬虔、聖潔、捨己、奉獻外,尚提及路德和加爾文如何理解並教導信徒實踐其祭司職份,並從「萬民皆祭司」的觀點來反省當前教會「教牧中心」的思維;林瑞隆〈從加爾文神學看「萬民皆祭司」〉則釐清:宗教改革關於祭司職份問題的爭論「本質上係針對教會體制與神職階層的腐化而生」。
而根據加爾文的教導,神職的主要職責一在宣揚上帝的道(話語),二在正當地施行聖禮(sacraments);其中尤以宣講、教導上帝的道(話語)更是重要(盧文也同樣提到這點)。該文並且提及關鍵性的一點:「信徒祭司職分」的真義,乃是指信徒彼此之間互為祭司。
這點也在謝懷安〈信徒也可以成為牧師的祭司?〉一文中得到發揮:牧師(也是信徒)和一般信徒彼此成為對方的祭司,而這個前提是基督徒領袖必須覺察到自己「被召喚去過道成肉身的生活,就是說,活在身體裡——並非單指自己的身體,也指整個信仰群體,從而發現聖靈的臨在。」
「信徒皆祭司」肯定個人與上帝的親密關係,以及由此而來個人在生活中的見證(與他人的關係),當然,也包括信徒之間互為祭司的關係。在這個互為祭司的關係中,神職與非神職之間不對等的關係尤其需要被面對與警醒。〈信徒老實說:從權力結構看「信徒皆祭司」〉便是在這樣的基調下寫就。談權力是否不合乎信仰?不然。我們以為,唯有坦然面對最深刻脆弱的人性,才有召喚神聖的可能。
當細數加爾文所留下的信仰「遺產」(legacy)的同時,身為耶穌基督信徒的我們曾否反身自問:加爾文當年成就「傳奇」(legend)的精神——敬畏神聖、謙卑律己、彼此成全,今日安在否? 而今而後,是否扔有再現「傳奇」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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