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二十章30-34節
30有兩個瞎子坐在路旁,聽說是耶穌經過,就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
31眾人責備他們,不許他們作聲;他們卻越發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
32耶穌就站住,叫他們來,說:「要我為你們做什麼?」
33他們說:「主啊,要我們的眼睛能看見!」
34 耶穌就動了慈心,把他們的眼睛一摸,他們立刻看見,就跟從了耶穌。
經節上提到的兩個瞎眼的乞丐,是被當時猶太社會拒絕與歧視的人。他們在聽到耶穌經過時,大聲喧嚷,希望得到耶穌的注意。我想,如果我是這兩個乞丐,一定會羞愧的想要躲藏起來,根本不可能大聲喧嚷,引來更多注意;更不可能在被周遭人斥責後還不放棄,繼續喊叫。在想像這段經節所描述的景況時,我也羞愧的意識到,如果自己當時在場,應該會是責備那兩個乞丐的眾人之一。我聽到自己在心中評斷這兩個乞丐,認為他們沒有權利得到耶穌的注意。有很多人都想得到耶穌的醫治,憑什麼這兩個乞丐可以如願?了解自己的反應後,我很慚愧的到上帝面前認罪。有多少時候,我也受到社會價值觀的影響來批判周遭的人?有多少時候,我自己沒有信心、勇氣跟上帝提出內心所求,卻嫉妒、批評或阻止別人得到他們所期望的?
仔細反省後,我發覺自己很羨慕與佩服這兩個乞丐的信心與勇氣。他們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沒有因為受到羞辱而放棄自己內心的渴望,沒有因為別人的阻止而保持沈默,讓自己喪失得到耶穌醫治的機會。他們在眾人面前,清楚的跟耶穌表達內心所求,沒有因為自己所處的卑微地位,而放棄擁有一個不同的未來的可能。
乞丐的瞎眼是很明顯暴露在眾人眼前的缺陷,無法遮掩。但是我們大部分的人,常常能夠把我們的傷痛隱藏在深處,讓別人看不到我們內心真正的需求。我有個修女朋友喜歡説,教會其實是心靈的醫院。我們到教會時所持的心態,應該是把自己當病人,到主面前尋求醫治。不管穿得再正式,病人要得到醫治,必須把自己的病痛顯露在醫生面前。常常我們到教會時,總是穿上最好的衣服,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呈現在他人眼前,卻忘記在主耶穌面前,我們是完全裸露的。主耶穌看到我們所有的破碎及傷痛。因為害怕別人的批判,我們不敢暴露自己的欠缺與掙扎。而我們也可能是批判他人缺陷的人,成為他人坦誠呈現自我的阻礙。甚至我們可能不知道自己是瞎眼的,是需要醫治的。
耶穌在聽到兩個瞎眼乞丐的喧嚷後,不但沒有表示厭煩,反而叫他們過來,問他們希望祂為他們做什麼。而這兩個乞丐也在提出他們的想望後,如願的得到耶穌的醫治。如果今天耶穌站在你面前問你:「你要我為你做什麼呢?」你會怎麼回答?你心中渴求什麼呢?
當我第一次想像耶穌問我要什麼時,我沒有辦法回答。從小被訓練成為一個以義務為重的人,我不知道我想要耶穌為我做什麼。我當時清楚的意識到,自己不習慣把需求帶到主面前。我意識到我總是很努力的靠自己的力量來服事,做一個好的基督徒,卻很少到主面前尋求幫助。我當時了解,原來我心中的主,不是個安慰、給予醫治的主。原來我心中的主,是個會要求付出卻不給協助的主。我了解,我必須學習開始到耶穌面前,跟耶穌訴説我內心的渴望與需求。
在生命不同的階段,我們的渴求可能不一樣。有時我們可能需要耶穌滿足肢體上的需求,或是醫治身體的病痛。有時我們需要耶穌陪伴我們走過生命的失落。有時我們需要耶穌給我們智慧與勇氣來面對眼前的挑戰。有時我們需要耶穌給我們完全的愛,讓我們也能同樣去愛與寬恕。有時我們需要在耶穌懷裡痛哭一番。有時我們可能只需要耶穌很慈愛的看著我們,吿訴我們,「你做的很好。我有看到你的用心。」我想像釘在十字架上的主耶穌,從十字架上下來,坐在我身邊,用祂滿是傷口、仍有血漬的手握著我的手,吿訴我,「我了解妳的痛。」
如果耶穌現在站在你面前問你:「你要我為你做什麼呢?」你會怎麼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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