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毛利的初相遇
我非常有幸能參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普世工作小組之活動。在進行交流之前,我有實際到訪紐西蘭北島參訪之經驗。過去,我對於毛利(Maori)文化的認知僅停留在和台灣原住民族同屬南島語系,以及其餘如毛利傳統戰舞(Haka)和見面碰鼻禮儀(Hongi)等。藉由此次交流參訪,對於毛利文化之理解可說是收穫良多。
首先從歷史脈絡來看,紐西蘭於 1975 年通過《懷唐伊條約法》(Treaty of Waitangi Act )成立相關組織,調查、蒐集國家政府對毛利族人迫害、殖民之證據。再來是建築及其精神象徵方面,行程安排參訪毛利會所(Ohope Marae),這類似於原住民家屋之概念,為其精神文化中心。進入毛利會所亦有其學問——客人在進入會所之前,應由女性走在前頭,男性則緊跟在後保護之,而且由負責接待之女性族人以歌曲迎接客人進入會所。
另外值得一提者,會所外屋頂上的圖案是十字架,其特別之處在於多數會所屋頂以武器為圖案,而十字架則象徵傳統信仰和基督新教之結合。會所內的樑柱、雕刻、編織與圖騰,更蘊含祖先和上帝交織而成的智慧。例如進入會所後的第一塊木雕,說明毛利的歷史與故事。第二塊則象徵生命之誕生——孕育:聖經說要有光就有光,其木雕圖像為嬰孩躺在母親背上,腳用力把父親推開,兩者分開後就有光。第三塊木雕為海神帶領族人們乘著獨木舟去找尋新居地,航行過程中進行祭祀並吟唱,祈求海神在獨木舟之前帶領,獨木舟就不會沈船或斷裂;但如果沒有正確祭祀吟唱,海神就會調皮地把船弄翻。上述例子皆訴說毛利文化和聖經故事之結合,顯現出兩者和諧關係之美意。
造訪聖地與文化之夜
本次參訪中,接待我們的是紐西蘭毛利大會(New Zealand Maori Church in Ohope Marae)的牧長與信徒,我們也在會所內和毛利大會議長塔米亞納・瑟拉普(Tamiana Thrupp)討論關於毛利族人教育層面之政策——紐西蘭於 1987 年將毛利語視為國家語言,並且自 2005 年起,陸續將國家公園還給毛利族人,毛利族亦成立屬於自己的教育制度,學齡分布小自幼稚園,大至研究所。
此外,想和大家分享兩個難忘且珍貴之回憶。第一,到毛利聖地(Maungapohatu)的行程,在身體記憶層面,就非常令我刻骨銘心。從毛利會所至毛利聖地要花將近六至七個鐘頭,聖地的氣溫更是寒冷刺骨,無論是體力和耐寒都是嚴峻的考驗。但到達目的地後,發現一切辛苦都是值得的,眼前風景美不勝收,天空湛藍、廣闊,花草樹木鬱鬱蔥蔥,剎那間令我忘卻了身體的疲累。聖地的生活模式有如與大自然共舞,僅有部分電力,且使用太陽能發電,少了網路和電力的誘惑,讓我更能以身體感官與大自然對話,更加聚精會神地領受上帝賜予的奇妙恩典。
我們在聖地遇到在不同領域為毛利族人權利奮鬥的前輩們,有演講者、歌手、詩人、教授及教會議長,他們介紹如何將文化與信仰結合為一,並說明他們的世界觀——靈性世界、宗教世界、基督世界及毛利世界,進而以毛利語言建構靈性價值觀;同時用歷史證明、展現自己身分等方式,復振自己的歷史、文化與土地。
族人們像是身負使命感,自覺地擔起責任與履行義務,保存各種文化的聲音。其中令我感到十分感動、震撼的,就是族人們團結一致的決心。從教育面向來說,毛利人善於用故事和族人來連結,將過去、土地、未來串連,透過教育傳承給下一代;教會議長則結合毛利世界和聖經世界,說明信仰和文化的關係可以是多元交織的;歌手藉由創作來尋找並保存自己的語言,鼓勵在尋根路途上迷失的族人朋友,用一首歌把人、環境、故事與祖先緊密串連在一起;教授的角色為蒐集故事、證據,向政府證明他們的錯誤和剝奪、逼迫。族人在文化傳承與復振的道路上各司其職,每個人都是不可或缺的。
第二,我們與毛利大會共同舉辦的晚宴(類似「文化之夜」),與會人員除了我們和毛利會所的親朋好友之外,亦邀請了當天早上至當地兩所社區教會的教友們。晚宴表演內容相當精采,我們準備了一首難度破五顆星的混聲四部排灣曲調合唱曲 Senasena-i ,毛利大會也派出青年和我們交流,並教導我們戰舞。當晚的氣氛不分你我,有如一家人般互相分享彼此的文化,讓我們感受到上帝的愛是如此奇妙及偉大——相隔九千多公里之兩地,從語言及容貌都可以發掘到相似之處。還記得第一次見到毛利大會議長時,議長以玩笑口吻卻摻雜認真的神情問我:「你是毛利人吧?怎麼在他們裡面?」下一秒便向我說明我的鼻子、眼睛和膚色都很像他生活周遭的毛利族人。
思索傳統文化與基督信仰
用餐時和毛利族人聊天的過程,也讓我有所思索與學習,其問題意識在於:我當時對於「傳統文化與基督新教之結合」深感疑惑,難道在基督信仰進入部落初期,同一部落的族人沒有人持反對意見或異議嗎?若曾出現反對意見,身為牧者、教會幹部或部落領袖,又該如何處理與面對?有趣的是,族人肯定地回覆:「沒有!」這也讓我反思台灣原住民族是否可能有如此的結合和碰撞——傳統文化和基督新教是否須有和諧關係而發展?這不是對與錯之問題,而是應該回歸、尊重各族群部落內部的共識。
還有關於「傳統文化內部性別分工」的議題。當時我曾詢問當地部落性別分工之情形如何?得到的回應:女性多為農作與傳統工藝等活動,而男性主要為狩獵活動,亦可從事農作行為;但仍須申明:若將主流社會性別平等之概念直接套用在族群,可能會稍嫌速斷,族群內部性別分工之價值與意義仍有其重要性。當然何為「傳統」與「文化」?其實皆有流動之可能性,如何取得平衡,仍應回歸至族群內部討論而取得共識,如此才能完全地尊重並肯定原住民族之主體性與文化詮釋之話語權。
微小聲音中的信息
最後,在聖山過夜時的晚禱提及:「先知以利亞在尋找上帝,上帝不在風裡、不在地震裡,而是有輕柔的聲音從中發出,盼望的聲音從微小的人當中發出,上帝的聲音與我們同在,與受苦的人同在,與微小的人同在。」讓我想到研究毛利族群發展的教授泰亞拉希亞・布萊克(Taiarahia Black)在解釋文化與信仰關係時說到:紐西蘭自 1823 年被殖民開始,殖民者跟宣教士帶著他們的語言、文化從歐洲來,要求毛利族人轉向他們的生活模式。那時族人們開始讀聖經,當讀到出埃及記時,透過以色列人被埃及人迫害的過程,在聖經故事中感受到自己跟以色列人處於相同困境,皆是一群被逼迫之人——殖民者將屬於毛利族人的文化、語言與土地毫不留情地剝奪。台灣原住民族的處境何嘗不是如此,經歷不同外來政權的殖民與掠奪,導致想在自己生活的土地上說著自己的語言、使用自己的族名、實踐傳統文化,在現今主流社會下是多麼地窒礙難行。
我相信:每個文化的發展與萬物的創造,皆有上帝賦予的價值和旨意,上帝的聲音會與我們同在,與受苦的人同在,我也相信祖靈會在當中看守著族人在這條「回家的路」上平安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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