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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期 飆-談當今之青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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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題 |
飆心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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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典齊
(現任台北國泰醫院精神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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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車少年飆的不是車,而是他們的心。隱藏在速度快感之下的是一顆顆飄盪不定、沒有著落的心。
※ ※ ※ ※ ※ 飆車行為並非台灣的特產,五、六○年代的美國年輕人就愛飆車,只是他們飆的是父親的汽車,我們的小孩飆的是摩托車;他們多半在野外曠地飆,我們的子弟在市區飆。性格巨星詹姆斯迪恩主演的名片,「養子不教誰之過」中就有一幕是飆車,而且是很著名的一幕。這麼說,我們是否要把飆車視為正常的行為呢?就像年輕的時候很多人耍過一陣子太保,過了那陣子,就回歸常道?
事情恐怕不是那麼簡單。人們通常認為飆車只不過是慘綠少年閒極無聊的行徑,英雄主義的彰顯,旺盛精力的發洩,不成熟的行為。從而歸因於損友的誤導,家庭教育的疏忽或失敗,社會缺乏讓青年人放浪奔馳的場地………。
這些從現象觀察所得的結論原則上都沒錯,但事情並非這麼單純,飆車風氣所傳遞的信息遠比這些結論豐富。如果往深一層來看,想要瞭解這種行為的心理機轉和狀態,首先得對少年人的心理有所認識,此因筆者要花一點兒篇幅來簡略地掃描少年人的心理。
青春期是人生一個很特別的階段,這個階段的特色就是變化快且幅度大。因為變劇烈,情緒也就極不穩定,所以有人稱這段時期為“狂飆期”。急遽的變化包括生理和心理兩方面,在台灣還包括生活的變化(國中的功課壓力是很可怕的!)。心理方面最顯著的就是自我意識的具體化。兒童最大的心理需求是安全和愛,只要有吃、有穿、有玩、有人愛就滿足了;但一個小孩步入青春期之後,這些不再能滿足他了,他開始會注意自己存在的事實,重視自我存在的價值,所以不再以大人的意見為意見,而開始凸顯自己的想法;同時也會在意自己的長相,計較自己給別人印象是好是壞。在 同儕之中,能否被接受對他而言是極為重大的事情,在家中則會尋求家人的尊重,這尊重包括他的想法、對空間的支配(例如希望擁有自己的房間)、喜歡享有一點隱私等等。其他的心理變化還包括對異性產生興趣,對獨立和依靠產生矛盾等。
有了這些常識做基礎,我們就容易談下去了。假如你有看電視的話,你可能會注意到最近有一個公益廣告,內容是一個因飆車脊椎受傷,下半身終生麻痺的少年人的現身說法。他屢次提到飆車是為了逞英雄。是的,崇拜英雄、認同英雄是這個年紀的男孩普遍的現象。飆車正好可以滿足這種心理需求,人不敢飆我敢飆,人怕死我不怕死,人慢我……車上的少年意興風發,好一付傲視天下的氣概,心中禁不住以英雄自居。扮英雄根本的動機還是想要提高自己在別人心目中的地位,肯定自我存在的價值。那麼為何這些少年人需要藉著飆車來肯定自己呢?一言一蔽之,就是他們在其他方 面缺乏成就感,或不能得到家人朋友的肯定。絕大多數的飆車族學業成績不佳,是現今教育體制下被撇棄的一群,在家、在學校都得不到正面的評價,通過飆車,他們重新拾回存在的價值。同儕的壓力也是一部分的原因,我們說過少年人會很在意被同儕接納與否,因而當大家都有摩托車,自己卻沒有,大家都去飆車,自己卻不敢飆,是會被同伴排擠在團體之外的,這對一個少年人是不小的壓力。面對這樣的壓力,只有兩種選擇:合流或孤立;參與一腳或著黯然離開。對當事人而言,後者代表著難以承當的失落。
挑戰權威是另一種心理滿足的方式,這在父權式微、公權力不彰在今日更是厲害。飆車風氣的推波助瀾,其中有一因素就是警方的取締行動。這是非常矛盾的一件事。除了速度感之外,另一個刺激就是違抗法律和警察鬥上,這對他們而言代表著無畏、機智和勇氣,沒有警察參與,對飆車族而言或許意味著一種掃興呢!挑戰權威就也是少年人表現自我意識的一種方式,平常小孩以堅持己見來表達,有些就以違法來凸突顯。
飆車可以說是暴力的一種形式。飆車的現場是充滿暴力的氣息的。車一飆,行人汽車閃一邊,不就是對別人權力的一種支配嗎?這就是暴力。飆車族喜歡在市區飆車,這是因素之一。當速度逐漸加快,危險相當增加,他們不是不知道,有些人是缺乏現實感,以為倒霉的絕不會是技術高明的自己,但也有些不怕死的"勇士”,隱藏在勇氣之下的卻是一種求死的心呢!意圖奪去自己的生命,也是暴力的一種。再說圍觀的觀眾好了,他們來看什麼?國外的賽車手都很清楚,蜂湧而來的觀眾最想看的還是撞車,君不見賽車轉播每有失事場面,總會再三地以慢動作重播?圍觀飆車的群眾會有例外嗎?這意味著什麼?意味人的殘忍,暴力的宣洩!暴力從何而來?社會教育而來,從立法院的打架、到充滿血腥的媒體節目隨時都在教導這些小孩走向暴力,此外對現實的不滿也是暴力存在的緣由之一。
狂飆的心最根本的問題還是在於找不到生命的意義。生命沒有意義,也就不寶貴,不足珍惜。生命找不著意義,刺激至少可以麻痺一下那顆空空盪盪、飄浮不定的心。所以飆車也好,安非他命也罷,都來者不拒。
答案呢?解決方法呢?是教育嗎?是政治嗎?或是司法?這些效果都很有限,都經不起功利社會的反教育。
能幫助這些少年人找到生命的意義的,只有耶穌。那位對世人宣告:『我來是叫人得生命,而且得的更豐富。』(約翰十章十節)的生命的主。
把耶穌介紹給年輕人是基督徒的責任。教會如果只陶醉在“信主的人孩子不飆車”的自我安慰之中,就算是虧欠這個世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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