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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期 新新人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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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淺說 |
什麼是聖靈降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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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
作者/黃伯和
(現為臺南神學院教授,主授系統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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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是基督教信仰之「三位一體」上帝的一位。基督徒相信從創世以來,上帝一直都藉著他的聖言和聖神在宇宙和人類歷史中工作。上帝和他的聖言與聖神三者是不可分的。創世記記載太初上帝創造天地,是以他的「靈」(聖神)運行在水面上,用他的「命令」(聖言)讓世界萬物存在(創一:1-31)。這三位一體的關係到了新約時代,更明確的彰顯出來。約翰福音書稱耶穌是「道」(上帝的話語)成肉身(約一:1-14),使徒行傳則記載了聖靈以大風刮過的聲音,以像火焰的舌頭一般的形狀降臨在信徒身上(徒二:1-12)。不可分的三位一體在新約聖經中分別以具體的、可經驗的方式介入人類的生活與歷史中。然而這並不是說,三位一體從此分割了,或成了三個獨立的個體。耶穌在確認自己與上帝的關係以父子相稱的同時,他曾在禱告中表明了自己與父是合而為一的:「我所有的,都是你的;你所有的,也都是我的。……求你藉著你的名,就是你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如同你和我是合一的。」(約十七:10-11)不但子和父是合一的,聖靈作為保惠師也是與父和子合一的。在耶穌升天之前,他應許門徒:「我要親自把我父親所應許的賜給你們;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那從上面來的能力臨到你們。」(路二十四:49)聖靈不但是出自上帝的應許,也是耶穌親自賜下的。托利多會議(Toleto Council, ad.589)因此把尼西亞信經中聖靈的定位界說為是「從父和子出」(filioque),來表明三位一體的不可分。
三一上帝既是不可分的一體。無論三位一體之任一個位格的臨在,都不是孤立的事件,而是三位一體上帝臨在的一個表徵。探討聖靈降臨的神學瞭解必須從此一前提出發才能站穩基督教信仰的基本立場。舊約聖經中聖靈(上帝的神)的工作,除了彰顯在創世的大工程外,在以色列民的拯救歷史中,上帝的靈藉著臨在士師、國王、彌賽亞與先知的身上,把大能賦予這些上帝的僕人,來完成上帝的救恩。這種聖靈降臨在特定人的身上來使他履行上帝的命令,我們可以說也是上帝本身臨在,呼召人成為他的僕人的一個表徵。新約聖經雖然在陳述上把上帝的三個位格分別說明,但是,在三位格的本質與作為上則是保持密切關聯的。除了前面提到耶穌自己在為門徒禱告時,確認了自己與上帝的一體性外,聖經中在見證耶穌的彌賽亞作為時,也不時強調是聖靈領耶穌到曠野受試探(路四:1,14),使耶穌驅魔趕鬼(太十二:28),讓耶穌有能力向貧窮人傳福音,顯神蹟,宣告使人經驗釋放、得自由的消息(路四:18),以及使耶穌從死裡復活(羅八:11)。這些經文告訴我們一個事實,就是耶穌的生平事工,他作為彌賽亞之身分的成就上,都不是從「子」這個位格獨立完成的,而是在三位一體的奧秘相通中成就的。換句話說,耶穌的救恩事工本身就是聖靈臨到的一個表現,聖靈降臨也與耶穌從上帝領受的救贖使命不可分開。
從以上的神觀瞭解,我們可以說,聖靈降臨基本上是三位一體上帝臨在的一個說法。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對聖靈之工作下了一個基要的的判準,他說:凡是被上帝的靈感動的人一定不說:「耶穌是該受咒詛的。」同樣的,除非被聖靈引導,也沒有人能承認:「耶穌是主。」(林前十二:3)依照保羅的觀點,聖靈的工作是不能與耶穌的使命割裂的。而要判斷聖靈的工作更須以耶穌之使命的成就作為主要的依據。這樣,聖靈降臨乃被界定在一個特定的範疇,就是以三位一體上帝在世界所要成就的旨意與目的之基礎上。唯有從這一個共識來做詮釋基點,我們才能夠對聖經中有關聖靈之活動的記載作正確的把握與瞭解。
聖經中講論聖靈降臨最具體且影響重大的事件,應以五旬節事件為代表。五旬節事件的主題,應該從其前因與後果來加以解讀,才能真正把握此一事件在信仰上的意義。以使徒行傳作者路加的說法,五旬節是耶穌升天前對門徒的應許:「不要離開耶路撒冷,照我對你們說過的,要等候我父親的應許。」而這應許也正是上帝的應許。從前因來說,五旬節的聖靈降臨是連結在復活耶穌的升天離去,也連結在上帝應許的實現。如我們再看五旬節結果,門徒得聖靈充滿而能說起別種語言,述說上帝偉大的作為(徒二:5-11)。而隨後彼得的信息更是集中在以耶穌的死與復活做為見證的主要內涵(徒二:14-42)。可見五旬節的聖靈降臨並不是從三位一體上帝的作為孤立出來的事件。從整本聖經查考,我們也可確定的說,語言的獨特能力並不是聖靈賜給人的唯一恩賜,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提到聖靈的恩賜包括:傳福音的智慧、教導的知識、信心、治病的能力、行神蹟的能力、傳講上帝信息的恩賜、辨別諸靈、講靈語何解釋靈語的能力等(林前十二:8-11)。聖靈恩賜的多樣性甚至不受保羅在這裡所列舉這些項目限制,保羅在繼續陳述聖靈的工作時從另一個角度又提出了做使徒、先知、教師、行神蹟、治病、幫助人、管理事務及講靈語的說法(林前十二:27-30)。換句話說,聖靈的恩賜並不能以特定的表現形式來加以規範、限定,也不是以能力外顯之大小作為判準。而是必須以恩賜之本質的探查與其對處境所產生的果效來作為檢視的依據。也就是說,無論一個有形表現所產生的能量多寡大小,其是否真為聖靈的恩賜,端看其作為是否與三位一體上帝的屬性與啟示相合,是否能在處境中彰顯上帝的榮耀,並見證耶穌基督藉著十字架與復活所要成就的目的相符而定。從耶穌生平的啟示,我們發現他一方面拒絕試探,一方面則接受以十字架苦難的方式來完成上帝交給他的使命,基督徒若忠實於信仰,也必在領受三位一體之一個位格,即聖靈的能力上,堅決的拒絕時下台灣社會中之宗教所充斥的功利的、怪力亂神的喧嘩與荒誕,堅持百忍的面對時代的挑戰,為上帝在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與復活所顯示的作為做出見證,我們確信這就是聖靈在今日台灣社會所彰顯的最大能力與恩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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