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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期 原住民的危機與轉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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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題 |
走出原住民悲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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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布興‧大立(高萬金)
(玉山神學院系統神學講師,現攻讀東南亞神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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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的歷史停止。在這令人窒息的時刻。思索著更讓人窒息的問題;不忍觸摸的悲慘過去,無法理解的自卑,無奈的今天,以及沒有仰望的將來。(註1)
這是台灣原住民的一位詩人,名叫莫那能所寫的「燃燒」詩中的一小片斷。在這詩裡,吐露出今日原住的民悲情世界,生命的氣息正值「窒息的時刻」;原住民的心靈,處於「無法理解的自卑」,而沒有將來的盼望,這是多麼悲情的一幅畫面,藉著原住民詩人的意境,呼喚今日的原住民,正視自己悲慘的處境,認識原住民自己「窒息的問題」。
是的,原住民「悲慘的過去」,使原住民今日成為「窒息的時刻」;原住民族群生命的延續,正逢悲慘、窒息的時刻,這不就是原住民神學的問題嗎?是的,原住民現實生存的問題,就是原住民神學的課題,也是神學的責任;也就是說,幫助原住民走出悲慘的世界,才是真實的神學。
一、黃昏的民族,責無旁貸 問題是,原住民今日的處境,到底有什麼樣的悲情呢?不知道原住民今日社會的問題,怎麼可能做神學呢?不知道原住民族群深層的問題,怎麼可能做神學的反省呢?原住民生存的問題,毫無疑問的,是原住民神學的開始。
如眾所週知,原住民族是台灣多種族而又極為少數的族群,只有三十七萬多人而已。在台灣二千一百多萬人中,只占台灣總人口數的1.7%而已。因此,少數民族先天的問題,很容易被優勢民族所同化,特別是在後現代化的時局裡,少數民族的社會結構、傳統的價值觀念,很容易被現代化的生活所衝擊,世界各地的少數民族,族群生命的延續,是一個非常普遍的問題。
就以台灣原住民而言,身為卑南族的孫大川教授,透過文學的造詣,指出今日原住民族的處境,是一個「黃昏的民族」,如同夕陽西下即將滅亡的民族。為什麼原住民會成為「黃昏的民族」呢?他說:「我的生命裡包含了三個家鄉:生而為原住民(卑南族),這是我的第一個家鄉,是屬於自然的。而由於時空條件的制約,讓我活在漢人的符號世界裡,這是我的第二個家鄉,是屬於文化的。天主教的信仰,則是第三個家鄉,是屬於宗教的。這三個家鄉有時各當其位,相安無事;有時三鄉斷裂,交互矛盾,窒礙難通。時而徘徊三鄉之間,正是我生命中最深的煎熬。」(註2)
孫教授在這裡指出,由於生而為原住民的身分,活在漢人的符號世界裡以及天主教的信仰,使原住民的心靈被迫斷裂、矛盾、窒礙難通而承受痛苦的煎熬,以至於體認到:原住民族「進入了民族的黃昏」。當然,孫教授把三個家鄉複雜化、衝突化了,事實上,只要原住民自我認同強,就不至於成為黃昏的民族。
就神學而言,基督教的信仰並不會影響我作為原住民身分的認同,因為道成肉體的信仰,不但不會否認作為原住民的身分,而且會加強原住民自我認同的意識,此即約翰所說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的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一:14)因此信仰不是改變原住民成為以色列人的基督徒,而是努力成為原住民的基督徒。這樣的基督教信仰,對於處在「黃昏的民族」之原住民,就有其正面的意義了。換句話說,原住民的神學,對於原住民族群生命的延續,責無旁貸。
二、成為弱勢民族的聲音 少數民族的特色,就是弱勢。在台灣邁向政黨政治生態之民主社會,往往少數民族是一個先天條件不良、易於被分化,後天失調、成為沒有聲音的弱勢團體,過去原住民的政策,不就是處在這樣的分化,以及無法充分自我表達下被決定的嗎?這也就是上述孫大川避而不談的一個很重要的問題。
今日原住民諸多的問題,無疑是出自當局所決定的原住民政策。因為政府的原住民政策,往往會左右了族群生命的延續或存亡。特別是政府的錯誤政策,將造成弱勢族群無可彌補的傷害。舉例來說,國民政府在一九五三年所頒訂的「山地平地化」政策的目標,強迫原住民接受「平地化」,要原住民服從政府的「漢化政策」,豈不知這樣的政策,實質上是變相的漢化政策,形同在同化、加速對原住民族群滅絕的腳步,正如游錫坤縣長說:「其實,中央政府的表面上不說,骨子裡進行的卻是同化的工作。」
原住民對政府的政策,並不是為了反對而反對,至少相關原住民的政策,應當以原住民族特殊的立場來考量,應讓原住民表達他們的需求和生活方式,而不是由絕大多數的漢人表決,來決定原住民的政策,使得原住民的生活方式與規範,受制於漢人社會的價值體系,這絕對是違反族群生而平等之公平的原則,少數民族永遠是自虧的一群。這就是為什麼政府的原住民政策之失當、危害原住民最深之道理。
再舉例來說:政府的外籍勞工政策,累計到八十五年九月三十日止,有效核准外勞人數為二十九萬八千五百三十一人,加上非法在台的外籍勞工,最保守的估計也有十萬人以上。如此約有四、五十萬的外籍勞工在台灣,遠比台灣原住民的總人口數三十七萬餘人,多出了不少。此結果造成憑勞力到都市謀生的原住民大都失了業,沒有了工作,生活就令人堪憂,原住民的失業、找不到工作、生活陷入困境,是非罪之過;置原住民如此下場的,就是政府的政策。因此,政府的政策是使原住民痛苦的禍源之一。
教會雖然不是一個政治團體,但對於危害人民生命財產以及不公平的政策,不能規避其社會的責任,因此原住民族群當不分種族、宗教、黨派,為原住民自身的權利團結奮鬥。至於教會的信仰與神學,也當成為原住民弱勢團體的聲音,為原住民表達原住民心靈的聲音,使一群弱勢團體的聲音,獲得當局、優勢民族的尊重。如此,台灣不但有良好的「服從多數,尊重少數」之民主素養,對於促進台灣的族群和諧,也將有良性的互動關係。成為弱勢者聲音的神學,是耶穌受難前對跟隨祂的人所宣示的一個重要信息:「王要回答:『我鄭重地告訴你們,既然你們為我的跟從者中最微小的一人做,就是為我做。』」上了(太廿五:40)
三、原住民心靈的重建 從上述的了解,要重建原住民的心靈,不能期待別人能幫助什麼?因為政府當局的原住民政策,只會加速原住民心靈的破碎;漢系朋友們的關愛在台灣族群關係上,有時反成為原住民心靈上的包袱,所以原住民當知道,期待別人的幫助,不如自己幫助自己。如此說,並不表示原住民要自我封閉、獨善其身就好了,乃是要使那些非原住民族群,自我調適對原住民的看法,自我改變對原住民的態度。
普世教協第七屆大會一九九一年假澳洲的坎培拉舉行,會中,印度東方正教主教長魁格里歐斯回應澳洲總理霍克,承認其政府對原住民許多政策的失誤,造成原住民諸多傷害時,魁格里歐斯說:「對於原住民的事件,最重要的事不是政府訂出什麼政策,來使原住民也歸入他們的同行,而是政府必須教育非原住民,使他們改變原來對原住民的態度,且應讓原住民自己表達他們自己的需要與他們期待的生活方式是什麼,而非由別人來替他們訂出這些。」(註3)
是的,原住民心靈的重建,是要讓原住民自己表達他們自己的需要與他們期待的生活方式是什麼,也就是說讓原住民做自己的主人,自己決定自己的生活方式。當然,這並不是說原住民的生活方式,脫序於社會生活,乃是為了原住民千百年來為了族群的延續,所釀成的群體群居之生活方式,也唯有這樣的生活,才能延續原住民的文化認同。一旦原住民有了自己的族群與文化認同,才能由自暴自棄的心靈中走出來,這就是為什麼原住民的社運團體,以及長老教會團體,近二十年來,為原住民爭取土地權、正名,以及自治權的努力,無非是要原住民成為自己的主人。
結論來說,原住民生存的問題就是原住民神學的責任,當原住民的神學致力於原住民族群生命的延續、成為弱勢族群的聲音、重建原住民的心靈時,就是在帶領原住民走出悲情的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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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莫那能,〈燃燒〉,收在台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文宣組,《原住民----被壓迫者的吶喊》,台北:台灣原住民權利促進會出版,1987年12月19日初版,301頁。
2.孫大川,《久久酒一次》,台北:張老師出版社,1991年,132-133頁。
3.教會公報:1991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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