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禱告可以唸事先寫好的禱告文嗎?」這個問題在牧會和神學院教書的生涯中,常常被問起。到底禱告應當是即興的,依臨場的感動順口向上帝訴說出的比較好?或是事先準備好,屆時再照本宣科較妥當?不知諸位兄姐的意見如何?心中想必充滿好奇與疑問。在探討此一功課時,我們先得從禱告的意義說起,再從禱告的歷史做一番了解,之後,再進一步評析「即興式」與「照本宣科式」的禱告情境所引發出的內涵差異,好讓我們共同思考這一個「有趣」的題目。
禱告的意涵
「禱告」在基督徒的日常靈修生活及各種大小禮拜場合中,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儀式。過去曾有許多信仰先人對禱告下過定義:「禱告是基督徒戰勝魔鬼的利器」。也有人主張:「禱告就是與上帝訴說情意」。更有人談到:「禱告是與上帝建立感情的悄悄話」。按《禮拜與禮儀辭典》(The New Westminster Dictionary of Liturgy and Worship)所示,禱告是人與上帝建立關係的重要話語,我們可以經由各種不同的方式和禱文,向上帝「說出內心的話」,而禱告的內涵依序可分為五種形式,分別為:
一、奉獻的禱告(Adoration)
二、認罪的禱告(Confession)
三、祈求的禱告(Petition)
四、讚美的禱告(Praise)
五、感恩的禱告(Thanksgiving)
無論如何,「禱告」是與上帝溝通的重要方式,基督徒們可以透過禱告尋求上帝的旨意,也可以透過禱告對祂表現出奉獻、祈求、讚美、感恩與認罪,同時也可為他人擺上代禱,以求得上帝的垂聽與成全。
若基督徒缺乏禱告的生活,真有如「父子」間感情的疏離,兩者相形漸遠,沒有暢通的溝通管道,找不到心靈上的交集。可想而知,「禱告」在基督徒的信仰生活當中是何等的重要!
禱告的歷史意義
從聖經的記載當中,我們可以見著歷代的族長、先知、君王、祭司、耶穌基督和使徒們的禱告。或許在舊約時代,相關重要的禮儀皆有其典章與律例讓人依循,但到了新約時期,有關禱告的教訓和相關記載,最為世人所樂道的,則是耶穌基督教導人禱告的「主禱文」(太六:9-13)。在這短短的禱告文當中,乃含蓋了感恩、認罪、祈求、讚美與奉獻等。當耶穌教導眾人這篇禱告文時,並沒有提到「即興式」與「照本宣科式」的方式何者為佳,而是告訴會眾禱告時所當注意的意涵。筆者認為,耶穌對禱告的看法,與其在約翰福音四章二十四節對於禮拜的主張,要用「心靈和誠實」的信仰態度應當是一致的。從耶穌有關禱告的教訓觀之,「即興式」與「照本宣科式」的禱告,只要是發自於誠實的心靈,都是上帝所喜悅的。
日後的使徒和保羅,也都相繼在各卷書信當中,訴說了禱告的重要,甚至在使徒遺訓(Didache)、教父時期的靈修文件、中世紀的修道院生活、主日和平日的大小禮拜,相關禱告的教訓也都極為豐富,不但有私禱,也有公禱,連靈修的日課表也都有一定的規程和時間表,禱告亦有其固定的禱詞供人唸誦。宗教改革後,隨著教派主義的發展,禮拜方式也隨各教派大放異彩,大部分的改革教會,乃揚棄僵化的靈修日課,禱告方式也走出公式化的固定模式,改以自由「即興」的方式禱告。各教派的各類「公禱書」也如雨後春筍般的陸續修訂出版,禮拜中的禱告,可說「照本宣科」與「即興」兩式皆可看到。然約翰加爾文對於禮拜公禱方式則堅決主張,在禮拜時,應有固定的讚美、感恩與認罪之禱告,聽道後,會眾應以自由的禱告來回應方才的講道,由此看出,加爾文乃主張固定禱文和自由禱文當相互並行。
「照本宣科」的禱告適妥否?
坦白講,除了上帝的絕對性之外,攸關神學性的議題,或是個人的信仰觀點,都會因人的有限而有其相對性,端此,吾人不敢一口就評定妥與不妥。事實上,無論是即興的,或是事先寫好的,都是一種信仰表現,皆有其值得學習的地方,兩者應是相輔相成的。
基本上,要教導一個人當眾開口禱告,並非短時間就可見效,而是要歷經長時間的訓練和培養,才能造就出勇於禱告的人。就筆者個人的牧會經驗而言,在培養能開口禱告的信徒時,通常都會先逐句帶領學習者禱告,讓他體會開口禱告的功課。在訓練信徒學習著當眾開口禱告時,我會與之討論並事先寫好禱告文,以備聚會禱告時消除臨場緊張的心情,讓他有充份的信心逐字唸出禱告文。因為一來可以建立信心,二者可以在緊張之餘有所依據,三者可以將所要禱告的事項完整表達出來,使所要禱告之內容全然展現。
或許,逐字按事先寫好的禱告文在聚會時禱告,聲調或表情常會顯得不自然,往往會有「人工化」的感覺,但只要如同耶穌所主張,出於誠實心靈深處的呼喊,都是上帝所喜悅的。因為預備禱告之時所投入的用心,以及事前細心思考的內容,在禱告時,將所預備的再次唸誦,應不失為一篇好的禱告。質言之,事先寫好禱文,待禮拜時再依內容唸出,是一種有預備心、負責任的態度,應值得肯定。當然,並非只有學習當眾禱告的信徒可以事先寫好禱告詞,對臨場禱告經驗豐富的人而言,有時也會出現遺漏禱告事項、組織鬆散而「馬失前蹄」的時候,所以,事前用謙誠的態度,將所要禱告的內容事先寫下,禱告時再帶領會眾向上帝大聲訴說出,定是上帝所喜悅的。
誠如上述,禱告是基督徒不可或缺的信仰生活,自我靈修之時,大部分的人幾乎都會以即興的禱告為主要方式,過去,也有人將自己平日的禱告內容書寫成冊同時出版銷售,不少牧長、司會者或被指定禱告的人,會參考或抄襲這些禱詞作為領會的禱告。基本上,諸如此類的禱告文大都非常漂亮,只要選用得體,能帶動會眾與上帝真誠的「溝通」,大家一起同心所願的應答「阿們」,有何不可!
結語
筆者受選成為傳道人,已有十幾年的歷史,主領禮拜時,大部分都是以即興的禱告方式帶領會眾禱告,但每逢特殊的禮拜,有時也會依禮拜的需要事先寫妥,或引用他人書寫的禱告文,屆時配合音樂或特殊效果照本宣科,其結果反應都不錯。事實上,一篇真正用心靈和誠實所抒發出來的禱告文,無論是即興的或是事先寫好的,都是上帝所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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