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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使者雜誌 > 第139期 奧妙創世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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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代理孕母」夏甲的談起
夏甲(受虐婦女)是因為我們的罪(父權下,不自覺地壓迫了相對弱勢者)而受傷,不要再因為我們的不義(漠視)二次受創。
關鍵字:代理孕母  父權體制  女性詮釋學 
作者/蘇貞芳 (長老教會牧師,勵馨基金會靈性關懷師)

※我們的傳統與處境 

教會不遠處,是一間人滿為患的婦產科診所,每天求診產人山人海。然而有天卻出現一群手持標語的抗議者,隔天見報才知是醫病糾紛。報上寫著:「台中市一名已婚生子的劉姓女子,為了家庭經濟受僱當代理孕母,僱主夫婦指定一名傅醫師為她植入胚胎,但受孕後不久即流產,依約她領到10萬元。去年四月,雙方再約定報酬120萬元,如果懷孕到達一半時先付60萬,之前則每月付2萬元營養費。但第二次懷孕卻是驚人的八胞胎,導致劇烈嘔吐及高血壓等現象。後來她在中山醫院進行了六次減胎手術,最後的結局是子宮感染,流產,差點沒命,而未來恐怕會不孕。於是,她控告僱主夫婦和醫師,並且求償200萬元。台中地院最近判決僱主夫婦免賠,但傅醫師需賠劉女51萬元。代理孕母表示不會再上訴,只希望醫師別再做這種事,但對於僱主還欠她的35萬元,她已另提告追討。代理孕母劉姓女子說:『她感覺淪為生產工具,「懷孕時,我像鑲金的媽祖被供奉;流產了,就被認為只是為了錢」,除了身心俱疲,她還企圖自殺《台灣新生報,2009/10/22》。

這是一樁代理孕母的商業糾紛,從基督教信仰的立場,我們該怎麼解讀這則新聞?它和你我有什麼關係?而我們可以有什麼樣的信仰反省?先不談而這場商業性代理孕母的爭議不就是多數人依然認同的文化習俗「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所引發的嗎?

※豈是女人間的戰爭? 

丈夫、妻子、女奴這三角關係到底是兩個女人的戰爭,還是不公義結構導致的家庭之生存手段呢?

創世記16:4 亞伯蘭跟夏甲同房,她懷了孕。她一發覺自己懷孕,就驕傲起來,瞧不起莎萊。

夏甲是撒拉從埃及挑選回來的使女,並且提拔作為貼身侍女,最後將她推給自己的丈夫成了妾!這裡出現第一個問題是:主母命令女婢與自己的丈夫發生性關係,在當時不叫姦淫、不叫做婚外情,它就像早期台灣社會也經歷過「細姨生子,大某的」那樣的年代,那現在的我們當如何看待這樣的事情呢?如果我們認為夏甲就是那個時代的「代理孕母」,那現在科技進步,「代理孕母」不必直接與丈夫發生性關係,而是用丈夫的精子與妻子的卵放在第三者子宮中,或與「代理孕母」的卵結合,這樣的行為合於信仰嗎?然而,回到問題的癥結:為什麼婚姻中的女性一定要擁有自己的子嗣?沒有子嗣還要用「製造」的。 

16:2 莎萊對亞伯蘭說:「上主使我不能生育。請你跟我的女奴同房吧!也許她能替我生一個兒子。」亞伯蘭同意莎萊的話。 

婚姻關係裡,為什麼沒有孩子就是遺憾?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賢妻良母、相夫教子。」這是父權宰制的運作使然,問題在於到如今,它還控制著我們。到今天,生孩子/兒子似乎仍是女性在婚姻關係中保住地位的護身符之一,即使生殖的護身功能不似從前般堅實,然父權下的婚姻關係,「傳宗接代」的生殖是女性必須提供的『功能』。生殖是為了要有子嗣,有子嗣是為了生存與繼承財產,生殖就是為了升值獲利!不可諱言地,早期外籍配偶的婚配過程,男方的婚姻動機幾乎都是為了得到子嗣。

而近來,生殖醫學科技的進步,使得「得子嗣」有較多樣性的選擇,且進入市場機制讓市場決定時,人被商品化物化變成不可逆的趨勢,這從極其少數親人代孕有不涉及金錢交易的例子以外,幾乎沒有代理孕母在是經濟條件社會階級比受託者高的例子可看出結果。換言之,代理孕母幾乎都是為了金錢而被迫將子宮化為工具來製造商品(嬰兒)。而會找上代理孕母求子者,幾乎多數都是承受延續血緣香火、傳宗接代的受迫者。用金錢買斷血緣母親(代理孕母)放棄孩子的社會和法律上的關係,讓母親的角色由婚姻關係中的女性接手。

※亞伯蘭,是一個什麼樣子的男性?

父權體制認同男性、男性支配和男性中心,學者Connell(1994)指出:「父權是一套由男人掌控且被制度化的性別關係。而「父權體制」是指以男性為中心的一套性別安排的支配體系,它盤根錯結地深入於日常生活的各個層面,不論是家庭或工作職場、學校、傳播媒體、教會等所傳輸的規範,一再地複製著」。父權之運作在不同之場域造成不同的壓迫,包括男性也無法逃脫其影響。譬如在生育這議題上,「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就是父權意識下對無法生育後代或沒有兒子的夫妻的指控。簡而言之,父權體制結合不同的經濟與社會結構之運作,管控著女人的身體、性與勞動力。在夏甲的故事裡,亞伯蘭看似沉默地順服著妻子對他的性安排,事實上我們可以合理地猜測亞伯蘭可能以看待娼妓的態度或眼光在對待夏甲:

16:2 莎萊對亞伯蘭說:「上主使我不能生育。請你跟我的女奴同房吧!也許她能替我生一個兒子。」亞伯蘭同意莎萊的話。

然而一旦有事情時,他一付事不關己。

16:5 莎萊向亞伯蘭埋怨:「都是你不對,那丫頭才敢瞧不起我。我把她交給你;她知道自己有孕,就瞧不起我。願上主在你我間主持公道。

16:6a 亞伯蘭回答:「好吧,她是你的女奴,在你手中,你可以隨意待她!」

不過若對照他曾經賣妻求榮的行為後,就不難理解亞伯蘭正是父權結構內享有特權者的象徵。

16:6b「於是莎萊虐待夏甲,她受不了就逃走。」

這個經文正是勵馨基金會這幾年致力於家暴防治服務上的寫照。越來越多的外籍配偶開始勇敢地走出受暴家庭。相較於撒萊這擁有美貌、富裕者的妻子,美麗婦人,非奴的自由身分,她的生命中背負著不孕婦女的污名,我在她身上聽見『不孕婦女』的無奈,如同先知撒母耳的母親在未得子嗣前,也終日在聖殿啼哭。而這一切由回到一個癥結的提問:為什麼婚姻中的女性,一定要擁有自己的子嗣?婚姻的最重要目的難道就是「擁有子嗣、傳宗接代」嗎?為什麼我們讓擁有子嗣等同於婚姻契約中升值獲利?

※「去父權化」的讀經

多少妻子、女性們,曾經和直到現在,仍然活在這種男性霸權當中?

Gramsci指出Hegemony霸權(支配權)意指統治階層以律法、藝術、文學、宗教等柔性方式控制下層階級的思想,讓他們同意、接受他們被上層階級者利用、剝削等情況,而不會覺得心有不甘或想要反抗。他們是在那些柔性控制方式下接受、同意自己低下的身份和做低下的工作,而不覺得是被上層階級者給利用、剝削。因此我們該怎樣進行「去父權化」霸權的讀經呢?

1. 你就是主角:讓夏甲由配角轉換為主角自述

女性神學的讀經法是讓那些受壓迫、受邊緣化的人物,舞進舞台的中央,聆聽每一個人(她/他們)不為人知的心聲。

16:7 上主的天使在曠野,在通往書珥路上的一個水泉旁邊遇見夏甲,16:8 對她說:「莎萊的女奴夏甲呀,你從哪裏來?往哪裏去?」她回答:「我從女主人莎萊那裏逃出來。」

在整本創世記的記載中,夏甲非主角她是邊緣者,然而神傾聽她的心聲。

16:6 亞伯蘭回答:「好吧,她是你的女奴,在你手中,你可以隨意待她!」於是莎萊虐待夏甲,她受不了就逃走。 

「去父權化」霸權的讀經是將配角轉為主角,我們用心眼聽聽看,撒萊和亞伯蘭的決定中,那無力出聲的夏甲的心聲到底為何? 

2. 看重女性經驗:

「去父權化」讀經的第二個原則是:看重女性經驗。

幾乎聖經中所有書寫婦女的經文,在父權正統傳承下所欽定的正典經文中,都沒有中立的價值取向,特別是舊約中「父權篩選之下的正典經文」通常是用來強固父權制度,並貶抑婦女在教會及社會中的地位。反之,新約中視男女平等的經文雖然很少,卻凸顯出非父權基督信仰的信仰願景與實況。

在夏甲的故事中撒萊被描寫成一位兇惡苦待女奴的主母,撒萊為什麼虐待夏甲?撒萊一開始並沒有虐待夏甲的動機,然而撒萊想要有一個自己的子嗣和為了保住主母地位的危機感,使得她成為一個虐待女奴的主母。這當中賦予她虐待夏甲的力量來源除了是她階級的優勢以外,還有人類原始的種族歧視,你看我們稱皮膚白的外籍勞工為「老外」,稱東南亞外籍勞工為「外勞」,其歧視意味相當明眼。

我們發現在整個故事的記述中,撒萊永遠只稱夏甲為:「我的女奴」,即使在夏甲代理撒萊從亞伯蘭懷孕之後。另外是夏甲的種族血統,夏甲是埃及人,她非猶太人,以今日情境來類比,夏甲一開始就是沒有取得身分的外籍勞工,被迫成為亞伯蘭的妾之後,就是尚未取得中華民國身分的外籍配偶。是社會結構,造就了夏甲的悲劇故事。性別、種族和階級可以視為互相作用和互為主體性的凝聚,在特殊緊要關頭產生不同差異及區隔的社會結果。

3 .除去父權結構的價值影響,找出基督信仰的真面貌:

如同夏甲受虐之後,選擇『逃走』離開受暴環境,她沒有選擇繼續受虐,而神確實就在她的受苦中臨到,並與之同行。女性神學研究者不斷地意圖以女性經驗作出發點,重新檢視聖經與神學,試圖除去父權結構的價值影響,找出基督信仰的真面貌。從信仰的反省,我們要承認的事實是:夏甲(受虐婦女)是因為我們的罪(父權下,不自覺地壓迫了相對弱勢者)而受傷,請不要再因為我們的不義(漠視)二次受創。

2009年11月,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正式設立『性別公義部』告白我們願意落實追求性別公義的信仰要求,祈願提升性別意識,邁向覺醒,在每一天的信仰中實踐(do)性別平等的普世價值、信仰真理!

※反省:回到身為「人」的起初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站在路上察看,訪問古道,哪是善道,便行在其間;這樣,你們心裡必得安息(耶利米書6:16)。

就如Bishop Spong說,他過去一直為多元族群、婦女、同志族群發聲,他所做的,只不過是「詮釋不斷覺醒中的良知」罷了,他只是不斷地從「具有爭議」到「不再有爭議」的過程中,替被「非人性化」的上帝子民說話罷了!(註)

夏甲的生命經歷提供我們思考,倘若一切事物都進入供需的市場機制,接著升值獲利標定價格,那可以遇見的市場決定論就是讓有足夠資本的人決定了相對弱勢者的一切,而這樣的結構之惡,最終會讓人的一切價值變質、崩壞,讓人不再身為人,而淪為商品、物件,破壞一切神所賜的美好。

於是我們該問台灣社會需要選擇什麼樣的價值,而基督徒該回到什麼樣的神國核心價值,從新/心生活?我們需要信仰的良知並做出選擇。

註: 引自David Gibson(2013)An aging maverick, Episcopal Bishop John Shelby Spong has no regrets。鄭仰恩翻譯。

http://www.religionnews.com/2013/10/10/aging-maverick-episcopal-bishop-john-shelby-spong-regr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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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來自 http://newmsgr.pct.org.tw/magazine.aspx新使者雜誌 第 139 期 奧妙創世記 (28-32頁)
新使者雜誌 The New Messenger  139期  2013年  12月 奧妙創世記 139
本期主題:奧妙創世記
發行日期: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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