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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期 公民正ㄏ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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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淺說 |
基督徒的公民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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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順從
(台南神學院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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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的社會對基督徒而言是一個相當大的挑戰。面對政治混亂所帶來的動盪不安、社會亂象和脫序、世界經濟情勢所帶給我們的各種生活壓力,以及由於生態環境破壞和地球暖化所造成世界各地天災地變的頻繁,基督徒可能會想像,現今的情勢似乎有如聖經所描述的世界末日即將來臨。身為現代基督徒的我們當面對這些情勢的時候,有說不出的苦閟。以政治的影響力而言,一方面,在台灣民間宗教佔多數,基督教仍屬於少數的現況之下,基督教對於整個社會的影響力似乎極其有限,更何況政治的複雜性、「骯髒性」也與基督教所強調的「要與世界建立起不同的價值觀」不相容;另一方面,基督教所追求的靈性成長也似乎與現今的政治風馬牛不相關。然而,無可否認的是,我們也同屬於現今這個社會的一份子,社會上所發生的任何一件事皆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除非我們可以離群索居,但以現今社會的情形來看,有可能嗎?換個角度來看,身為現代的基督徒對於社會是責無旁貸的。因此,我們究竟應該如何面對世界,以及所身處的社會,進而論及作為公民的責任呢?本文便針對這些問題一一澄清,希望對我們所處的環境,以及自己的角色有進一步的認識。
※ 對「世界」的迷思 長久以來,基督徒即活在於多種迷思之間,也就是我們對於世界的態度是什麼?一種是對世界採取敵對的態度,完全厭惡這世界,認為世界是無用的,會影響我們與上帝的交通,所以其生活甚至故意和世界脫離,就如同第三、四世紀有許多的修士和隱士,他們故意住在曠野,盡量離群索居。然而,這種離群索居的生活在現今的環境,例如全球化和地球暖化之下,似乎愈來愈不可行,因為社會和自然環境所產生的變化皆與我們息息相?。
另一種迷思就是有關現今基督教會所扮演的角色問題,以馬丁路德所主張的「兩個王國論」而言,馬丁路德將世界分為「基督的國度」與「世俗的國度」兩個王國。當然,對馬丁路德而言,基督的國度就是教會,而世俗的國度就是現今的政治和社會,這是兩個互不干涉的範疇,而基督徒同時活在這兩個國度裡面,他是基督國度的一份子,也是世俗國度的一份子;但是這兩個國度的道德標準不同。世俗的國度的道德標準較低,如同舊約時代的道德標準,所以仍有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報復、懲罰、死刑、戰爭等。而在基督的國度裡,卻有很高的道德標準,甚至有強調要愛敵人,要?恕等的要求。所以,在世俗的國度裡面,我們就無法實踐這種道德標準。因此,不能否認的是,在馬丁路德的時代,因這種「兩個王國論」引起了許多衝突,到底基督徒的定位在那裡?以馬丁路德本人在十六世紀主張鎮壓德國農民的事件為例,基督國度所強調對敵人的愛,對路德而言和對現在的我們而言,究竟有什麼意義?我們能夠真正區分馬丁路德的兩個國度嗎?
就基督徒與政治的關係而言,許多基督徒認為教會本來就不應該參與政治,甚至不應關心政治,因為教會的設立本身就是要滿足人內在的生命,也就是靈性的需求,特別是愈混亂的社會,人們愈需要靈性方面的慰藉。此外,教會所要傳的「福音」,也是有關靈性的、個人性的,所以不需要關心政治。總之,教會設立以及其目標就是靈性方面的更新而非社會或政治方面的參與。再說,政治在某方面是極其「骯髒的」,教會參與政治只會失去其所傳福音的純正。而歷史的教訓告訢我們,參與政治常常造成教會尋求權力或自我利益,一如西方教會發展的歷史,事實上就是一部政教關係糾葛不清的歷史,教會參與政治的結果往往會危害教會和教會所宣揚的信息,例如愛。
※ 應對「世界」不即不離 新約學者威廉.巴克萊認為持有上述迷思的人,其人生是最自私的人生,因為這種人在生活上似乎不把世界當成存在的事實,他們只關心自己靈魂的得救,全心思想天上的事,而不管所謂世上的事,如此將成為基督教的一大諷刺。沒有錯,耶穌基督於〈約翰福音〉17章14節中曾很清楚的提到,基督徒不屬於這個世界,〈約翰福音〉15章19節甚至提到,耶穌基督將我們從世界之中揀選出來,所以,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知道,身為耶穌基督跟隨者的我們應該是與這個世界不同的。但是另一方面,耶穌基督並不求上帝把基督徒從世上移去,而是求上帝保守我們能脫離那邪惡者(約17:15),他甚至提到,正如上帝差遣他進入世界,他也差遣基督徒進入世界(約17:18)。因此,對巴克萊而言,基督徒對世界的態度必須是關心和脫離二者兼顧的;從基督教倫理的觀點來看,人完全沉溺於這個世界固然不對,但故意和世界隔離也是錯誤的,所以,這種不即不離的性格就是基督徒對世界所應採取的態度,換句話說,基督徒要像耶穌基督那樣關懷世界,同時卻也不能完全以世界為念。所以,基督徒應生活於世上,並追求過更圓滿的生活,不過他也應該要了解,除了今世以外的世界,他還必須建立與基督的關係。也就是說,身為基督徒,不只要積極參與社會,更要用與現今不一樣的價值觀來面對世界,就如保羅於〈羅馬書〉12章2節所提到的:「不要被這世界同化,要讓上帝改造你們,更新你們的心思意念,好明察甚麼是他的旨意,知道甚麼是良善、完全,可蒙悅納的。」
綜上所述,到底什麼是基督徒的公民責任呢?我們應該用什麼態度來面對社會呢?要知道,我們實在無權批評他人所做的事,除非我們能做得更好。如果我們忽視自己身為基督徒的責任,便無權批評他人。基督徒若不關心社會的事,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就無法成為耶穌基督在其比喻中所說的「酵素」,因此,我們必須像耶穌基督一樣,以愛心和慷慨的態度來服事眾人,如馬丁路德於〈論基督徒的自由〉中所說:「正如基督怎樣待我,因此我願學像基督的樣式對待鄰舍;並且只做對鄰舍有所助益的事,由於信,我必須滿有基督一切的善。」每一個基督徒也應當如此,獻身自己於社會,服事眾人。
※ 積極參與是公民的責任 事實上,新約聖經的教導正是如此,它要求我們積極參與社會,關心政治,同時也應該是一位好公民。在〈馬太福音〉22章15到22節中,當有人向耶穌基督談論到納稅的問題想藉此陷害他的時候,耶穌基督對他們說:「那麼,把凱撒的東西給凱撒,把上帝的東西給上帝。」這句話在某方面就是對我們說,耶穌基督承認人該對君王負責,就像對上帝負責那樣,兩者不得偏廢。而在保羅所寫的〈羅馬書〉中,談到基督徒和國家的關係時,更確認國家是為上帝所設立的,基督徒有義務去服從國家政令,盡到繳稅的義務,尊重國家的威信。當然,我們知道基督必然是好公民,是順服的公民,不過仍有其界限;對基督徒而言,他只願意效忠一個最高的對象也就是耶穌基督,甚至有時基督徒為忠於基督而違背不合理的政權亦在所不辭。
基督徒應該以基督為最高的效忠對象,在此原則下,他知道自己必須持守與社會不同的價值觀。但在另一方面,他同時也須努力成為一個好公民,盡到自己在世上的責任,追求世上圓滿的生活。此外,更應以基督替人服事的精神,服事整個社會,關心政治的發展,在混亂的社會中,積極參與社會重建工作,尤其在面對現今社會經濟分配不均、生態遭受破壞的景況,一個盡職的基督徒公民更應追求真正的公義,如此,我們才能夠使上帝的國度真正地臨到世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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