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德聖導演的「賽德克.巴萊」(Seediq Bale),意為真正的賽德克人,引發了國內,甚至國外對於台灣原住民歷史與文化的關注。一時之間,祖靈、出草、彩虹橋等原住民習俗與信仰成了坊間流傳的溝通名詞,大學生熱情地選修賽德克語,連帶著南投國姓鄉霧社事件遺族迫遷的川中島(清流)部落也成了旅遊業者爭相導覽的熱門景點。的確,好萊塢式的電影手法透過影像聲光的逼真與渲染力,讓不少觀眾在觀影時幾乎是半遮著眼與驚呼連連,且如親臨現場一般地感受到赤裸的霧社事件真實。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賽德克族人與日本帝國的恩怨情仇,以及莫那.魯道等英雄不畏生死的事蹟外,當然也有部分反應指出這部影片怎麼除了砍頭,還是砍頭!甚至,在電影出現莫那.魯道等英雄走在彩虹橋上的畫面時,還有觀眾質疑說,難道原住民也會「八仙過海」嗎?
※族群間究竟如何互相了解?
我始終不疑魏導用電影講出台灣原住民故事的用心與熱誠。賽德克.巴萊這部電影好壞與否,自有不同角度的評價,但我比較在意的是,究竟這部電影凸顯了什麼可資反省的議題?首先,我並無意討論該片說出了台灣人的故事,是台灣人的榮耀等錦上添花的言論。反而,我的問題是,出草是否就是砍頭?過彩虹橋為何會被以「八仙過海」來理解?還有,如部分賽德克族人所質疑的,魏導究竟夠不夠了解賽德克文化與歷史?就我看,這些問題的背後紛紛指向台灣作為一個多元族群的社會,不管先來或是後到,一直以來這些族群之間究竟是如何互相了解與對待的呢?「賽德克.巴萊」指出了在台灣歷史的族群關係裡充斥著殖民的冷酷、無奈與殘暴,然而在這當中,是否真的存在一種合於公平正義的族群關係呢?如果有,那會是什麼?更進一步問,我們常常連對方是誰、如何生活、信仰為何等問題都毫無所悉,或可能更糟的是,甚至連想了解的動機都缺乏,多數只停留在自身刻板印象的情況下,又將如何發展出一套互相合理對待的族群倫理呢?
※「它者」=「異類」=「非人」?
我記得小時候,周遭的長輩與鄰居常會用「番」這個字來區別我群與它群。我印象很深,那些住在深山臉上有著紋面的人叫做「生番」;電視上西部片所看到與牛仔對抗的印第安人叫做「紅番」;紅頭髮的荷蘭人叫做「紅毛番」;平埔族人叫做「平埔番」。我們習慣用「番」貶抑性地指涉那些非我群者,亦即它者(others)。有時候,小孩子不可理喻時,或甚至大人不講道裡時,我們就說他們很「番」,更嚴重一點,就說這個人「番–番–番」!歷史教科書中教導我們:中國人以中原人士自居,指稱住在東邊的非我群者為「夷」;西邊為「戎」;南邊為「蠻」;北邊為「狄」。言下之意,只有住在中原的我族才是人,其它的不是狗,就是蟲!
※「愛鄰舍」就是「愛它者」
哥倫比亞大學文學教授Edward Said在他的經典名著《東方主義》一書中,指出我們對於它者的認識往往反映出我們自身的慾望以及想要掌控的企圖,所以往往不是充滿控制的慾望,就是過分的貶抑,這種認識完全無法忠實描述它者。然而,究竟我們是否有能力完全理解它者?猶太裔的法國哲學家Emmanuel Levinas認為它者不可知,撇開完全認識對方作為互相對待的前提,他轉而強調一種與它者面對面(face to face)時,所表達出無法化約的關愛,他甚至認為哲學應該認真思索這種關愛的智慧(wisdom of love),而不是喜愛智慧(love of wisdom)的傳統而已。與它者面對面,不僅是感受到它者的軟弱與需要,同時也聆聽它對於正義的呼求,藉此我們得以產生對它者深層的關愛與回應。
Levinas 對於它者的倫理學式理解,讓我想到耶穌在回答「誰是我的鄰舍?」的問題時所講的關於好的撒馬利亞人的比喻。在這個耳熟能詳的故事裡,面對那個從耶路撒冷下到耶利哥遭難的旅人,祭司與利未人都選擇了別過頭去,只有這位撒馬利亞人「看見他就動了慈心」(路加十:33)。這個比喻常是基督徒參與慈善工作的重要論證,但如果從族群的關係來看應該更有意思。對猶太人而言,撒馬利亞人其實就是外邦人!倒過來講,這位撒馬利亞人應該也心知肚明猶太人會怎麼看待他。在這個比喻中,同族、高位階有知識的祭司與利未人並沒有任何動作,結果出手相救的竟是一個外邦的撒馬利亞人。其實,耶穌舉這個比喻原本是要回答「誰是我的鄰舍?」的問題。耶穌的回答應該出乎發問者的預料,直接點出「我的鄰舍」是它者,是那些被視為陌生人甚至敵對的對象,鄰舍反而不是我們日常熟識的我群夥伴。更重要的是,出手相救的關懷動作就是「動了慈心」,這個「慈心」超越了族群,甚至認識的隔閡與藩籬。在某個意義上,耶穌的比喻要指出的鄰舍,是我們日常視而不見,甚至帶有敵意的陌生它者。在路加福音稍前的經文段落中,耶穌論及永生時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顯見,愛鄰舍,也就是愛它者,在信仰上是如此的重要。
※成為「撒馬利亞人.巴萊」
台灣作為一個外來者相繼墾殖的島嶼,對於任何的墾殖者而言,這塊土地就是充滿了它者的地域。因此,「遇見它者」成了所有台灣人必須共同面對的課題,「賽德克.巴萊」的許多殺戮場面讓我們充分地感受到這種「它者性」(otherness)的殘酷與陌生。針對「賽德克.巴萊」,或許有人覺得魏導應該把這些文化(包括日本、賽德克等)背後的深意,甚至歷史的史實交代得更清楚、更正確一點,免得出現誤導。但基本上,我很懷疑魏導是否真的做得到?我這樣說,並非低估他講故事與拍電影的專業功力,而只是指出我們對於台灣原住民文化與歷史的認知,以及不同族群的彼此了解,是否單就認識的層面來做探討就可以解決呢?還是如前所述,這部影片凸顯了一個更值得我們深思的有關它者的奧祕,即是以面對面的關愛實踐來切入。以台灣教會的開拓前輩馬偕牧師為例,他學台語、開設學堂、娶平埔婦女、認識台灣的風土、收集動植物標本與在地曲調,最可貴的是他付出對台灣無盡的愛後更歸土於斯。他真正實踐了耶穌有關於永生的教訓,就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最後,我期許的是在「賽德克.巴萊」的掩臉與驚呼之後,我們的教會是否可以繼續扮演更好的關愛它者的「撒馬利亞人.巴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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