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積極參與公共事務
近年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本文中簡稱「長老教會」)對台灣的現代化、本土化以及民主化過程的參與和貢獻已經為社會各界所認知與肯定。這種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的態度先是表現在來台歐美宣教師對台灣民主運動的關懷,其後更展現於本地基督徒對台灣前途、社會公義及主權獨立的堅持。
早自1960年代起,歷經1947年的二二八事件以及1950年代的「白色恐怖」後,台灣社會在國民黨「粉飾太平」的專制戒嚴體制下可以說毫無聲音(voice-less),許多來台歐美宣教師勇敢為台灣人發出先知性的聲音,成為民主政治發展的先鋒,並為此付出艱辛代價,或被驅逐出境或拒絕居留,例如美國衛理公會的唐培禮(Michael Thornberry)和唐秋詩(Judith Thomas)夫婦、美國長老教會的韋禮遜(Donald J. Wilson)和郭大衛(David Gelzer)、美國歸正教會的嘉偉德(Wendell Karsen)、萬益士(Rowland van Es),以及英國長老教會的彌迪理(Daniel Beeby)等。他們積極涉入公共場域、追求公義的宗教態度成為最初的典範。
自1970年起,由於台灣被迫退出聯合國,外交日益孤立,加上中國和美國逐漸邁向「關係正常化」,台灣的政治、社會都呈現前所未有的危機感。結果,長老教會站在宗教信仰的立場以及認同鄉土、人民的態度,前後發表了三個宣言。這些基於宗教良心所發出的聲音成為另一種典範。
早在1974年,日本基督教神學家小山晃佑(Kosuke Koyama)就在他所著的《水牛神學》一書中生動地點出長老教會這種勇敢出聲的「社會先知」精神:「自從1949年以來,蔣介石政權的基本政策就是『解放大陸』,這不只是一個國策或意識形態而已,而是每一個島上的人在任何場合都被迫要儀式性地背誦的『教條』(creed)。這個奇異且虛幻的教條就是蔣介石島(Chiang Kai-shek island)上的官方政治『宗教』。美國支持這樣的一個『信仰告白』。過去25年來,島上的人– 或許包括蔣介石自己– 雖然深知其不可能性,但卻都生活在如此一個『國王的新衣』的實況中。」面對這個「偶像崇拜的處境」,小山問道:「難道教會不該出聲說:『國王陛下,你是赤裸裸的!』嗎?」小山隨後指出,值得慶幸的是,通過1971年12月29日所發表的《國是聲明》,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做到了!
在長老教會過去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的信仰態度裡,我們看到一個致力於「公民社會」之發展的「公共宗教」圖像。
※清教徒激進政治和「入世聖徒」的傳統
當我們回溯長老教會的歷史淵源時,我們發現,她源自於十六世紀法國宗教改革家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以及他所開展出的宗教傳統。這個傳統被德國宗教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稱為「入世的禁慾主義」(inner-worldly asceticism),當代天主教歷史家克里斯多夫.陶蓀(Christopher Dawson)則強調加爾文傳統的精神就是一種「倫理激進主義」,在西方民主政治與文明進展的背後,正是隱藏著加爾文傳統的靈性世界。
確實,在近代西方歷史上,最早涉入「公共政治」領域的團體就是加爾文派(Calvinists)。十七世紀時,在瑞士、荷蘭、蘇格蘭、英國、法國以及後來的「新大陸」,出現了一群帶著積極入世思想及革命性行動的聖徒(saints),他們將政治思想的重心由君主轉至聖徒(或一群聖徒)身上,然後賦予政治行動的理論和神學根據。這一群所謂的「聖徒」在其後的世代中會被稱為「公民」(citizens),因為二者同樣具有公共的美德、紀律和責任感。二者都是將傳統的「私民」(private person)帶入政治秩序中,而這新秩序視參與政治為「出於良心及持續的行為」。換句話說,中世紀社會的人民是政治上的「非參與者」,是「不活躍」的政治人,但是在加爾文派身上我們首次看到一群積極參與公共事務,政治行動受其「信念」支配的激進政治人。
以深受加爾文神學形塑的清教徒(Puritans)為例,他們深信「社會參與」是基督徒的天職,也視社會為基督教原則必須貫徹實施的場所,因此他們在十七世紀的英、美社會中對政治、社會政策影響深遠。以美國殖民時期為例,清教徒們普遍相信「治理眾人」是最高的天職,因此,他們深信基督徒應該致力追求社會公益(common good)超過一切私人考量,這讓他們成為「入世聖徒」(worldly saints),以實際的社會行動關懷窮人、失業者,以及所有的社會邊緣人,他們也成為美國獨立革命及建國運動的主體。
※蘇格蘭啟蒙運動和「公民社會」的興起
在加爾文派運動中,和現代世界的發展關係最密切的是蘇格蘭啟蒙運動(Scottish Enlightenment)。這是一個風起雲湧於十八世紀(1730-1790)的學術運動,主要中心是愛丁堡和格拉斯哥,強調實用與理論的一體性,結合科學與人文思想,在現代思想方面百花齊放。當時,在法蘭西斯.哈奇森(Francis Hutcheson)和亨利.荷姆(Henry Home)的領導下,在探索宗教觀念、文明史、道德哲學、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的精神世界裡爆發出驚人的原創性,各個學術領域紛紛以歷史與社會變遷的觀點重新認知「人性」和「道德理念」的本質,並賦予社會科學和各種實證科學一個脈絡分明的學術正當性。後繼者如斯密(Adam Smith)、休姆(David Hume)、佛格森(Adam Ferguson)、瑞德(Thomas Reid)等逐漸轉化比較刻板僵硬的加爾文傳統,且在神學思想上走向積極樂觀的人性觀點和道德主義,這是最早的歐洲古典自由派思想。
在當時的蘇格蘭處境中,作為社會科學其中一支的神學總是和其他學科進行持續的對話與互動,而這樣的新想法已經逐漸注入神學教育及宣教實務的範疇中。蘇格蘭教育哲學家達維(George Elder Davie)指出,直到1890年之前,也就是所謂的「英國模式」尚未完全掌控蘇格蘭的高等教育之前,蘇格蘭大學的辦學理想是「一般性的全人教育」,是一種培育「民主知識份子」(democratic intellect)的訓練模式。在這課程中,邏輯和形上學的哲學訓練是基本課程,宗教、科學、法律、教育的交織互動也是常態。其後,這個啟蒙運動直接衝擊到蘇格蘭、美國、加拿大的現代人文教育及神學教育,然後再通過改革宗傳統(Reformed Tradition)的宣教師們間接影響到全世界,代表性的高等學府包括愛丁堡、格拉斯哥、普林斯頓等大學等。
在十八世紀的蘇格蘭社會,正是這樣一個新興的公民社會和一個在大學裡逐漸發展的「新科學」(New Science)帶動了蘇格蘭的啟蒙運動。這個新科學的核心是牛頓的方法論,然後再配合蘇格蘭的教育系統。在牛頓、洛克思想的影響下,一個「實驗性哲學」的傳統逐漸開展。我們在哈奇森、休姆、斯密和一整代的蘇格蘭哲學家身上看到,神學就是社會科學的一門,且總是和其他哲學或社會、自然學科進行對話,並共同推動所謂的「城市人文主義」(civic humanism),亦即以「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的角度來關懷整體人性尊嚴與價值之提昇的運動。對這些新時代知識份子而言,人類本就是社會性的存有,而他們無可逃避的責任就是促成對人類處境的科學性理解和改善。延續哈奇森所開啟的長老會人文傳統,斯密確信,良知不只是個人是非的考量,更是經濟互利與公民社會發展的基礎。
近代西方歷史上所謂的「公民社會」實源自中世紀歐洲社會的第三等級。這個非貴族、非農奴的城鎮工匠與商人階級,在封建時代並不構成社會經濟活動與政府稅收的主體,因而未曾受到政治領導階層的重視與干預。有趣的是,這個不受重視的民間社會後來卻成為資本主義興起的基石。為保障新興資產階級的利益,後來撰寫《國富論》的斯密主張公民社會應獨立於政治社會之外,尤其活躍在公民社會的市場交換體制更不應受到政治力的干預。斯密這個論述不僅成為自由市場理論的基礎,也形塑公民社會的核心概念。
被不少當代社會學者稱為「社會學之父」的佛格森(Adam Ferguson)雖然名氣不如休姆和斯密那麼響亮,但是對「公民社會」理論的詮釋卻是影響深遠。他指出,對一個公民社會的主要威脅,除了外來的侵略外,還有內部「源自市民消極態度的專制獨裁(despotism)」。因此,站在「市場社會」(market society)的基礎上,佛格森主張「作為一個社會動物,人民必須對公共事務積極投入並貢獻」,因為自由的基礎在於「願意保護自身利益所做出的自決行動」,現代自由的基本信念就是「參與」和「自主性」。
※北美洲的「公民宗教」傳統
受到清教徒傳統及蘇格蘭啟蒙運動的影響,近代北美洲社會逐漸發展出一個「公民宗教」的特質。對此,宗教社會學家貝拉(Robert N. Bellah)及歷史學家馬蒂(Martin E. Marty)提出精彩的分析。運用涂爾幹(E. Durkheim)及帕森斯(Talcott Parsons)的社會學理論,貝拉主張美國的公民宗教傳統試圖將國家的「政治命運」宗教化,並賦予「公民參與公共事務」一種神聖性。這個信仰傳統從聖經中抽離出包括選民、應許之地、新耶路撒冷、死亡與復活等象徵主題並將之應用在美國的處境裡:包括如聖徒般的總統和國家英雄、神話般的社會理想、如聖殿般的獨立廳(Independent Hall)、擺脫殖民統治成為獨立國家的神聖歷史等。
其實,早自二十世紀初起,受到自由人文思潮的影響,美國興起了一波影響深遠的「社會福音運動」(Social Gospel Movement)。她的主要發言人饒申布士(Walter Rauschenbusch)在其名著《社會福音的神學》中強調「社會性的罪」(social sin)或「結構性的惡」(structural evil)存在的事實。換言之,當基督教會在面對世界的眾多問題時,不應僅僅以解決個人在信仰生活或道德良心上的問題為著眼點,或僅僅以實踐「清教徒式的個人私德」為滿足,而應時時考慮到「結構」的因素,且致力於追求公共利益的落實,亦即基督信仰的原則在「公共領域」中的應用與實踐。當代美國神學家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就在其經典名著《道德的人與不道德的社會》一書中強調,基督徒應該同時關注兩種道德︰「個人/宗教的道德」以及「社會/政治的道德」。前者是以個人的信仰生活為主要考量點,其最高理想是「愛/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