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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使者雜誌 > 第132期 性別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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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題
教會性別面面觀--台中中會性別公義部性別問卷解析與說明
盼望教會能落實性別教育,促進多元共榮、保障生命、尊重多元性別差異。
關鍵字:
作者/曾惠花 (長老教會牧師,東海大學校牧)

壹、緣起

 2010年總會成立性別公義委員會,台中中會同步成立性別公義部,為探討工作方向與目標,部會舉辦專題講座尋求更多資訊,並擬訂可行的策略。

 2011年中會議長王武聰牧師兼部長,帶領部會積極運作,深覺有必要針對教會內的性別公義相關議題作研究與探討,提供推動性別公義可著力的方向。這一年,本部決定藉問卷展開與教會牧者、長執暨信徒作性別公義相關對話。

問卷交由三人小組設計:朱麗娟牧師、劉忠信牧師及本人。問卷幾經探討修訂後,交由全體部員全力協助蒐集工作。

2011年4月中旬,於馬偕醫院召開長老教會總會時,議長邀請與會議員協助填寫問卷。5月參與長執訓練會的長老執事,及7月中參加秋季議會的議員等,均邀請與會者協助完成問卷。部員於教會、女傳道會、婦女會、大專團契等各種會議中,協力蒐集多元族群的樣本。

感謝全體部員協助樣本蒐集工作。個人因參與東海大學性別教育多年,協助推動校園性別平等及處理性騷擾與性侵害調查,且於部會負責研發與調查,又得到學校社會系學生協助彚整、研究與分析,今工作已告一段落,謹將問卷調查相關資料提供參考。

 

貳、樣本取得與對象分析

樣本來自參與總會的議員、牧師長老取得105份、台中中會牧師55份、長老45份,再由女傳道會、婦女會等共取得女性樣本199份,其中有效問卷143份,無效問卷49份。2011年蒐集了有效樣本348份。陸續再取得社青、大專長青團契等235份。至2012年4月前後一年間,總共回收650份問卷,其中有效樣本583份。

一、基本資料彚整分析

對象: 傳道人103人(17.6%)、長老132人(22.6%),執事47人(8%),大專生102

人(17.4%),社青44人(7.5%),其他149人(25.5%),未填寫者8人(1.3%)。

教育: 國中(含)以下64人(11%),高中職133人(22.8%),大專生174人(29.8%),碩、博士139人(23.8%)。

性別: 男242人(41.5%),女333人(57.1%),未填寫者10人(1.7%)。

婚姻: 已婚380人(65.1%),未婚177人(30.3%),其他11人(1.8%)。

年齡:  20~30歲122人(20%),30~40歲37人(6.3%),40~60歲244人(41.8%),60歲以上141人(24.1%)。

職業: 公40人(6.8%),商49人(8.3%),農工23人(3.9%),教117人(20%),自由

業112人(19%),其他194(33%)。

 基本資料解析與說明:

  依樣本年齡數據得知;40歲以下159人(26.3%),40歲以上有385人(66%)。大專生102人(17.4%),社青44人(7.5%)佔25%。長老132人(22.6%),執事47人(8%)共179人(31.6%),牧師103人(17.6%)。由以上數據得知樣本對象;包括教會老、中、青族群,幾乎各佔三分之一。三分之二屬教會中堅族群,三分之一屬年輕族群,這或者可以有較平衡、客觀而普遍性的性別看法。

有關教育背景;大專生174人(29.8%),碩、博士139人(23.8%),有53..6%受訪者具大專以上學歷。就性別樣本;男性242人(41.5%),女性333人(57.1%),未填寫者10人(1.7%)。至於這未填寫者(1.7%)或有漏填,亦或有對性別認同困擾及疑慮者。

 

二、議題解析:

  1. 婚姻制度與婚姻觀

 問卷提及「覺得結婚比較正常」者486人(83%),不同意者58人(10%);96%認同婚姻制度,8%認為不一定要結婚。絕大多數(97.4%)認同一夫一制,顯示教會內主流價值仍重視傳統的婚姻與家庭制度。樣本中已婚者380人(65.1%),未婚者佔三成五。有些問卷題目對未婚者不易回答,已婚者380人(65.1%)中,83%覺得自己的婚姻幸福快樂。約二成的受訪者覺得自己的婚姻並不快樂。

2.兩性價值觀

認同「男主內、女主外是很好的婚姻模式」,在大專生與社青235份樣本中認同者 51人(22%),不同意者88人(37.4%);此數據指出,約四成年輕人仍傾向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兩性互動模式,即女性家管的角色仍為較多數人認同。

數據顯示,有87%認為男人應該做家事;然而認同家事分擔者雖多,但真正參與家務者卻不多,根據內政部統計,真正參與家事的男性不到三成。有高達七成女性表示,台灣社會兩性家事分工不平等;若能重新選擇,有三成七女性因此不願意投入婚姻。

認為「家中經濟應該掌握在男性手中」者221人(38%),不同意者234人佔40%,在年輕族群樣本中卻有183人(78%)認為家中的經濟應該掌握在男性手中,顯見年軾族群中對男性傳統角色認同,是家庭經濟的主要支柱。

六成多的認同「可以接受女追男」353人佔60.5%,顯示異性交往的方式已有不同認知,仍有四成的人仍認為「男追女」才合適。

3.認為「教會內婚姻問題嚴重」

 164人(28%)認為嚴重,教會信徒認為家庭問題嚴重約有三成,值得重視。

4. 認為「教會提供足夠的婚姻教育」

有252人(43.2%)不同意,幾近半數的受訪者期待教會能強化婚姻教育。

5. 認為「基督徒可以與不信者結婚」

有七成,406人(69.6%)認為基督徒可以與不信者結婚,然而不少基督徒女性,時有因信仰因素,而未尋得合適對象,甚感遺憾。雖然同意可以與不信者結婚者比率高,但如何在信與不信的生活與價值差異上彼此調適,建立幸福婚姻的美好見證,這也是重要婚姻議題。

6. 遇到某些狀況,是否可在教會舉行婚禮:

(1) 同意「未婚懷孕可在教會舉行婚禮」者204人(35%),不贊成者193人(33%),另有三成的受訪者沒表示意見。

(2) 同意「離婚後再婚時可在教堂舉行婚禮」者242人(41.5%),不贊成者147人(25%)。這兩種狀況,因意見不同,其差異性會造成傳道人、同工與信徒間的困擾,已然造成今日教會必需面對及思考的性別主題。

7.同志議題:

「認為同性戀是罪」者有211人(36%),183人(31.3%)並不認同。可以接受同志參與教會活動者251人(43%),不同意者145人(24.8%),有240人(41.1%)不贊成同志擔任長執同工。約有四成的受訪者認為同性戀是罪,亦不贊成同志擔任長執同工。

近年來同志議題白熱化,自2001年,荷蘭為首先允許同志登記並認同婚姻,目前全球已有10個國家全國性接受,美國有六州與首都,以及墨西哥都承認同性婚姻的合法性,認同並准予註冊。國內同志婚姻仍未合法。「紅絲帶基金會」、「北區同志服務中心」於去(2011)年10月在新竹市火車站前合辦「台灣彩虹文化祭」,為同志人權與婚姻發聲,並辦理全國第一對由牧師證婚的原住民同志婚禮。2012年8月上旬,女同志以佛教儀式結婚,由女兒因同志情感而墜樓輕生的藝人朱慧珍主持婚禮。

8. 針對同居議題

對「不婚同居」不能接受者301人(51.6%,)有124人(21%)可以接受同居。不婚的原因或有許多,同居不婚或許與信仰價值有所衝突。

9.「覺得父母的婚姻幸福快樂」

462人(79.2%)同意,約有十分之一不認為父母的婚姻幸福64人(9%),教會如何協助這些家庭和諧也是一大課題。

 

※綜論

夫妻情感教育的強化是重要政策。九成受訪者同意傳統的婚姻制度,認同一夫一妻制,夫妻情感教育的強化勢必重視,,否則夫妻情感生變,容易衍生家庭問題。外遇、一夫多妻等都會導致婚姻經營的困難度,回教地區多妻制,摩門教有一分支「基本教義派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亦是多妻制度。我國民法規定一夫一妻制是為維護單一性伴侶。然而教會內的外遇問題時有所聞,為在婚外情上尋求情感與性的滿足,造成婚姻家庭莫大衝擊。

有關教會內婚姻家庭問題的嚴重性;有三分之一受訪者認為教會內婚姻家庭問題嚴重,值得重視。

 婚姻問題廣泛複雜,舉凡夫妻生活模式與價值觀、溝通、衝突與化解、情緒管理、親子管教、金錢與理財、姻親互動、分居、外遇、離婚、同居不婚、單身、外籍配偶家暴、虐待等都是常見的主題,不同型態的社區與教會也有差異。

以下來看看目前台灣社會的一般狀況,並思考教會的角色:

  1. 離婚率升高、家庭關係複雜化

    國內的離婚率在過去十年呈倍數成長;2000年744,396人,2010年1,390,546人。140萬離婚人口成為單親,就每一單親家庭三口計算,總人數超過420萬人。家庭生計困難外,家庭關係也相對複雜化,若有再婚或同居,形成單親父、母、繼父、母等互動更顯棘手,勢必影響子女成長,造成管教與心理調適的困難,青少年偏差行為、人格扭曲、缺乏愛與關懷。失功能父母直接影響子女的情緒與行為。家庭成員需要學習良好的親子與姻親互動知能、強化溝通與衝突化解能力,建立成熟的情緒管理,培養健全的人格特質。家庭中性別平等,共建和諧兩性與家庭關係,落實家庭中的兩性平等教育與宣導實刻不容緩。

教會在性別公義領域裡,婚姻家庭與夫妻情感問題有必要深入探討這些主題,並尋求因應之道。

2.生育、未婚懷孕、性侵害問題

  台灣生育率全球最低,未婚懷孕為亞洲第一。一年墮胎30-40萬人次,為西方國家的五倍。性知識貧乏、性行為開放,性教育不足,青少年性價值觀偏差、網路交往、性侵害與性騷擾等社會問題層出。

  據內政部通報,每天有100名性侵害者,每分鐘有1.5人遭性侵害,其中最多的受害人為兒童,而加害人多為家中的父母及長輩,而3個受害兒童有一位男童。依研究分析,此男童長大後,亦可能變成男童的加害者,代代相傳,惡化下一代。偏差的家庭混淆了子女的性別認同,錯亂了子女成長的正確性觀念。

教會在性別公義領域裡性教育、青少年的兩性教育等主題,不容忽視。

 

3. 分齡的身、心、靈教育需強化

 系列性的分齡性別與家庭關係教育、正確性教育以及成熟人格與心態等教育都要重視。系統性課程規劃是迫切需要的,總會若能成立婚姻與家庭事工委員會,積極投入兒童、青少年及成人相關教材,就性別與家庭互動為題材,及早開始。

 【25歲才教戀愛 專家: 太晚嘍】。教育部編撰「25必讀」手冊,教導年輕人如何談戀愛及經營婚姻與家庭;為戀愛、結婚、養兒育女階段的指引。55歲以上人口約520萬,教育部亦編撰「55必讀」手冊,教導老年人如何調適心理,因應老化。

 教會全人整合的資訊與教導,有必要給予兒童、少年、未婚者及將婚者系統性信仰與兩性關係教導(性教育、性別主流化、交友、戀愛、擇偶等婚前教育),婚前準備尤其需要把握,當問題出現時真是為時晚矣! 教會松年大學對老人的關懷這方面,對身心老化、退休、家庭生活改變的衝擊,心理調適有莫大幫助。

 

4. 家庭暴力保護與防治宣導

受到家暴時293人(50%)認為應該告知他人不要自己默然承受。女性受暴與兒童受虐情況頗為普遍,全國各地皆有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協助報案、驗傷、蒐證等自保不可少,亦可代為向法院聲請保護令。2007年家暴法三讀修正;不需再繳納裁判費一千元,亦將同居人列入保護,同時也將同志族群納入為家暴法保護族群之一,這也是同志族群奠定日漸受到重視的里程碑。

                                                                                           

5. 夫妻財產制與經濟主導權

       問卷第7題提及夫妻財產制與經濟主導權,大多數人認為男女平等不只在制度上的平等,且錢財與經濟權也應當平等。顯示婦女地位提昇,自我意識亦提高。夫妻財產制於2002年修訂,原法律規定夫妻結婚後,採夫妻財產共合制,但修法後可自由選擇共同財產制或分別財產制,只要夫妻雙方訂立書面契約且向法院登記即可。在夫妻財產尚未分開時,只要遭逢家庭變故(如負債、分居、離婚或一方死亡)就無法做公平判斷認為財產該歸誰;負債誰償還,這些問題在修法後得到許多實務上的便利。

6. 對同志的開放及接受度

 台北同玩節從2000年開始,每年十一月左右為同志舉行大遊行慶典。每年不同訴求,高舉彩虹旗遊街,希望受到尊重,不被歧視並爭取婚姻合法化。2011年的主題是「彩虹征戰,歧視滾蛋」。訴求的主題是;【否定兒童及青少年同志的存在就是歧視】【對抗性別氣質的歧視】;【保障感染者與同志人權】,【消除愛滋歧視】;【破除同志公民權遭受的歧視】。教育部在民國100年納入「同志教育」成為中小學課綱要之一,性別平等的普世性值得共同努力。不管是否認同,它的存在是事實,尊重是基本的信仰原則。學習耶穌去關愛、去接受。接受是尊重,是愛的實踐。

 

7. 性別平等工作法、育嬰假、陪產假

   針對問卷中提及「我認為男主內女主外也是很好的婚姻模式」,可從性別平等工作法、育嬰假、陪產假探討雙薪家庭的兩性平等與分工問題,如「家庭主夫」可改變家庭經濟結構是可以接受,1991年制定性別工作平等法,期待職場與家庭同步落實協助保障女性就業。

    女性職場的福利、升遷及配置盼得保障;訂定性騷擾措施,享有產假、育嬰假和兒童照顧假等待遇,若有一歲以下之幼兒,享有哺乳時間。

    因照顧孩子並非女性一人的責任,挪威男性自1977年即與女性同享育嬰假。2008年挪威的父母可享有四十六週的全薪給付的育嬰假。產後女性有足夠的時間休息;男性也有足夠時間陪伴產後辛苦的妻子。

      反觀國人產假和陪產假,女性有八週產假;男性有三天陪產假,即產後三天丈夫就必須上班,女性要全力照顧新嬰兒。且育嬰假的薪資也只有六成,夫妻各半年的育嬰假,由此即可比較台灣與挪威的差異。

 

※結論

教育部於1998年公佈「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總綱綱要」,決議將兩性、人權等重大課題融入學習領域中。2004年6月教育部成立性別平等教育白皮書中提及國民教育階段的「兩性教育」的核心能力應包含「兩性的自我瞭解」、「兩性的人我關係」、「兩性的自我突破」,三項核心能力的基本意涵分別解釋如下:兩性的自我瞭解:瞭解性別在自我發展中的角色,性的人我關係:探討性別發展與社會文化互動的關係 :兩性的自我突破:建立和諧、尊重、平等的兩性關係。

 

教育部已兩性教育的理念與內涵融入課程綱要中,建議總會亦能成立家庭事工委員會與婚姻家庭事工部,規劃推動性別教育並支援教會。若忽視世俗化的衝擊及價值觀的混淆,家庭與婚姻關係將承擔極大代價。

盼望教會亦能落實性別教育,促進多元共榮、保障生命、尊重多元性別差異,實踐「行公義、好憐憫」的信仰精神,共創性別友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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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來自 http://newmsgr.pct.org.tw/magazine.aspx新使者雜誌 第 132 期 性別框外 (10-15頁)
新使者雜誌 The New Messenger  132期  2012年  10月 性別框外 132
本期主題:性別框外
發行日期:201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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