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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期 教會需要改革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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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及靈命需要教育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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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瑞隆
(現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新竹聖經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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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的傳授是信仰教育的一部分,但讓一個人獲得很多的信仰知識,是否就能讓它成為信徒?這是頗有疑問的。)
最近十年來,台灣教會面對社會全面急速變化的挑戰,常常被迫思考如何使教會不被時代潮流擊倒或淘汰,而落入後現代教會的種種尷尬處境。在思考怎樣因應時潮變局而調整腳步的時候,教會領導者關心的主要重點問題之一,就是信徒靈命的造就。因此,不論什麼教派的教會,也常常在這方面投下許多苦心和工夫,期盼透過適當的教育設計、安排或調整,讓信徒的信仰得到長進,靈命得到加深,進而使教會的宣教事工更有成效。
教會的宣教事工不應該只是傳播一種教義或教條,更不應該是宣揚一種宗教意識形態或理念。宣教的主旨和重要內容應該是見證和分享信徒的信仰經驗,而信仰則應該是生活的一種原則和動力,並因而能夠形塑人的生活形態者。所以,宣教的一個最基本前提是:信徒擁有可以向人見證、與人分享的信仰經驗。宣教若不是建立在這種信仰經驗的基礎上則是錯誤的。
那麼,什麼是信仰經驗?它是如何形成的?它是否像一般生命那樣,能夠不斷地自然成長?一個人的信仰經驗可以透過教育的手段獲得並增進嗎?沒有信仰教育又會如何?靈命的進深是什麼?不能自然達成嗎?信仰教育或靈命造就的意義、目的和功能何在?造就會、訓練會對信徒的真正意義和作用是什麼?這些問題,也可以化約成一個簡單的根本問題:信仰及靈命能教嗎?要解答這個問題之前,也許我們需先了解教育的本質究竟是什麼。
教育的基本目的,在於開發一個人原先看不出來的潛在能力,而不是單純地傳授知識或訓練技藝。所以,雖然施教過程中必然包括知識的傳授,有時也給予某種類型的技藝訓練,但教育的本質絕不在於將一些知識或技藝輸入受教者的腦子,而在於啟發那個人的心智。一個被啟發了的心智,則具有不斷學習的能力。因此,如果教育的根本目的是開發潛能,則用在信仰教育上必須回答的第一個問題便是:人有宗教信仰的潛在能力或宗教心智可以開發嗎?或是我們必須從零開始,將宗教信仰或理念灌進一個人的頭腦裡面,然後逐步增加對他的教導,最後累積成為他的宗教信仰?
其實,上面所問的是一個宗教學上的問題,也是哲學人類學所要問的一個問題。根據宗教學、宗教現象學或其他相關學科的研究結果來說,人本質上是一個「宗教人」(homo religiosus),「宗教性」則構成為人性之一部分(Religiosity is innate human.)。所以,雖然宗教心有時是隱藏不顯的,但它卻是人性的自然表現。既然是人性的一種潛在可能性,當然可以藉著教導的方法開發,並讓它繼續發展。這也正是信仰或宗教教育的可能所在。在信仰/宗教教育這個領域裡,以色列民族和基督教會為我們樹立了成功的典範,值得我們參考。
從以色列民族和基督教會的發展歷史看,信仰/宗教教育在這兩個團體中佔有絕對重要的地位。雖然只是信仰的教育,但對這兩個團體的集體命運卻都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在種種苦難壓迫的情境中,以色列民族命脈的延續實際上是信仰教育成功所致。而早期基督教會在發展過程中,能夠克服並突破巨大迫害的災難而繼續拓展教勢,也應該歸功於信仰教育的成功。其後,教會持續不斷地發展,信仰教育也扮演了高度重要的角色。從今日歐美許多著名大學都是以前的修道院或神學院蛻變而來的事實看,可見教會對教育之重視。
上述這兩個團體的信仰教育分別以「妥拉」(Torah,意為教導、教示,也就是一般習慣所稱之「律法」)和「教導」(didache)為信仰教育體系的核心和特色。猶太人藉著「妥拉」體系的教導,形成了以耶和華崇拜為核心的信仰團體,並藉此維繫了民族精神命脈和凝聚民族情感。早期教會則延續耶穌的「教導」,對信徒施予不斷的信仰再教育,形成一個以耶穌基督為核心的信仰團體;這個團體更藉著這些信仰教導,在面對種種挑戰和試煉之時,仍然以穩定的腳步繼續走下去,令人印象深刻。然則,本質上以色列民族及教會的信仰教育不在於傳授或增加宗教知識,而在於增強或加深成員們信仰及精神上的聯繫,以此冀望民族命脈或信仰團體整體生命能夠延續下去。事實上,他們也是這樣成功了。所以,這樣的信仰教育不僅僅是知性的,也是十分感性的。因此,課程內容的性質不是宗教/信仰史學、不是宗教/信仰哲學、甚至不是神學,而是信仰。這種信仰的教育,則有其實施上的特質。
一般來講,人們很容易認為教育只著重知識傳授的層面。然而在信仰/宗教教育上,單純的知識傳授是沒有太大意義的。信仰當然包含了知識,但不能僅僅是知識。單純知識產生不了信仰,就像一位牧師瞭解許多佛教的教義、教理,也不一定會變成佛教徒;一位和尚下了很大工夫研究基督教聖經和神學,也不見得會變成一位基督徒。知識只是包含在信仰中的一個部分而已。知識的傳授是信仰教育的一部分,但讓一個人獲得很多的信仰知識,是否就能讓它成為信徒?這是頗有疑問的。
從教會甚至各宗教的發展看,神職人員的培育絕對不僅局限在知識教育的層面。靈修、默想的操練也是極度重要的一環,而這卻是結合了知性與感性層面的教育。此外,實踐的操練以及意志力的鍛鍊幾乎是好的神職人員教育過程中無法捨棄的。神職人員的教育如此,當然一般信徒較完整的信仰教育,也應該如此全面涵括。兩者之不同處,不應是在「質」與內容上的差異,而是在「量」及實施之嚴謹程度的差別而已。
神職人員的教育,本質上是一種宗教人格的培養教育,也是宗教情操的教育。這種宗教情操的教育,應該適用在任何「宗教人」(不論是神職人員或平信徒)的身上。正如道德教育之目的,不在於灌輸一大堆道德的知識和理念,而是培育受教者的道德情操一般,信仰/宗教的教育裡面雖然包含了知性的傳授,其目的卻不是知識的教育,而是在於培育信徒的宗教情操。一個人的情操,則是逐漸累積形成的;累積的過程,實際上也是一種教育的過程。
情操的教育是一種全人人格的教育,是一種更廣泛、且更深入涵括了知、情、意在內的教育類型。一個人如果不是對一件事有相當程度的認識和了解,是不大可能會付上感情或生命的代價投入其中的;換句話說,若不是在一個比較完整的認知基礎上,情操也就無法健全地建立起來。因此,情操的培育不能缺少認知層面的教育。以此,一個人如果缺乏親身的感受和體驗,則情操的根基是不可能加深的;所以,讓受教者親自體驗或感受某種實際教育內容的事物,也是情操教育過程中不可或缺的。同樣地,一個人如果沒有實踐上的決心和毅力,情操是不會維持長久的;因此,實踐上的操練勢必不可缺少。總之,情操的培育絕對需要在知識、情感、意志等方面面面俱到,缺一不可,而這三者也正好是真實健全之信仰的三個要素。
今天有許多教會的信徒對信仰以及信仰教育認識不足,也不重視。有人認為一個人的信仰是因特殊之感動而起,是沒有辦法教的;有人則以為信仰教育只有主日學學生才需要,而所謂的主日學生指的是年輕一輩教會年資尚淺的人,資深的人不包括在內。他們以為信仰若不是像某一種特別的靈感一般,無從捉摸,所以也無法按部就班地教導,否則就好像人的肉體一般,可以自然成長,不必費神照顧。這些人忘了人的許多潛在本能,需要透過教育的刺激才顯露出來;而顯露出來的本能,則需要適當的栽培和照顧,才能夠正常地成長。信仰的本能常常也需要透過教育的方法去激發出來,並細心地加以栽培,才會有好的發展。此外,他們也忘了我們每一天都得為肉體的成長和發展,不斷提供適當的營養食品;他們忘了人的靈命或信仰更需要適當的營養,才有可能正常、均勻地成長。認為信仰可以自然地成長,這是嚴重的錯誤迷思。
我們今天可以看到教會裡面許多問題的產生和爭執,其實都是信仰教育失敗所致。我們也漸漸體會到信徒沒有能力宣揚,生活沒有見證,和信仰教育的成功與否有關。前面提到,初代教會非常注重信徒的教育操練,所以他們天天都要考查聖經(徒十七:11),也經常被鼓勵不要再沈迷於研究聖言小學的開端,耽溺於一些最基礎的東西而沒有進步,成了只能吃奶,而不能吃乾糧的人。他們被勸勉應該從信仰的嬰孩長大成為信仰的成人(來五:12~六:2),這一些勸勉都指出了信仰教育的重要性和成功的可能性。而這正是今日嚴重忽略了信仰教育之重要性和價值的基督信徒應該予以嚴肅思考的信仰課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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