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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期 台灣人的心靈寄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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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世界 |
從福爾摩沙到惡魔島——看戰後台灣的環保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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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昱仁
(現為中興大學地政系三年級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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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著韓戰爆發與美俄兩國的冷戰對抗,殘喘於台灣島上的國民黨政權得以依靠大量的美援,以及種種的貿易壁壘、低估的匯率和廉價的工資,發展出所謂的「經濟奇蹟」,讓台灣得以在短短的數十年間,累積大量的財富與外匯,也保持每年的高經濟成長率於不墜,造就了一個世界經濟神話,然而在即將跨入二十一世紀的今日,我們回顧反省這些數字背後所隱藏的含意為何?對台灣環境生態又造成哪些影響?
眾所皆知,台灣戰後的經濟奇蹟事實上是靠著人類對大自然的剝削所換來的,在那個「增產報國」、「反攻大陸」的六O年代,社會的主流價值乃是無止境的開發、利用自然資源,快速地累積大量財富以「富國強民」,所謂「環保」僅止於書中虛無飄渺而不可及的名詞罷了;人類總是在失去之後才懂得珍惜,大量消耗自然資源的後果,在七O年代逐漸地顯現,鎘米事件、汞污染、RCA事件……一件件爆發出來,讓人看的怵目驚心,才驚覺身旁的環境早已變了樣,才懂得為自己生存的環境抗爭應有的權利,台灣的環保運動亦萌芽於此時。
剖析戰後台灣的環保問題,可以發現無論私部門的小工廠、大企業或公部門的各級政府都無所不用其極的再汲取自然資源。在私部門方面,由於早年環保相關法令付之闕如,再加上主管機關環保署不受重視,監督人力缺乏,以及當時一切以生產為導向的時代背景,造成工廠對防治污染方面的付出相當得少,偷埋暗渠排放工業廢水、空污事件時有所聞,終於導致七O年代大規模的居民抗爭事件;在公部門方面,除了給予大企業設廠津貼、優惠貸款,建立了高耗能、高污染的產業(如一-六輕),並興建水庫、核電廠以支應上述大廠的龐大水電需求,政府假借資源利用之名,大舉砍伐高山原始森林換取外匯,放任縣市政府設置垃圾堆放處於河川地,最重要的是漠視工業污染,以低標準、甚至是無標準的環境影響評估來許可工業區的成立,故工廠得以節省大量污染防治成本,來獲取更高的利潤,而這些污染成本也就轉由自然及全民負擔了。如此惡行不勝枚舉,尤其在台灣「國家經濟」的體系下,這些重大的污染源往往就是國家所有的重工業,要從何取締?而台灣的自然環境也就在公、私部門一搭一唱、合作無間之下被犧牲了。
在資本主義的教條中,一切的事物皆可用「供需」來解決,而解決的焦點即在於「錢」,因為邊際效用的估算有其相當的困難,因而以貨幣作為一切交易的起點。換言之,「沒有賣不出去的東西,只有賣不出去的價格」,這句經濟學上的名言同樣適用於環保問題上面,在環境經濟學中,認為廠商也可以經由向居民購買「污染權」的方式,以合法取得對土地的污染權力,即污染是可以被計價的,只要在資本家所需負擔的污染補償費低於興建防治工程費用,而居民所得到的補償費又高於其所受污染之損害時,雙方即合意以一筆金錢上的補償交易污染權。經濟學第一章第一頁及開宗明義宣示「廠商以追求最大利潤為目的」,因此像防治污染工程這種無法獲利的建設是無法期待資本家的良心的,只有依靠人民的監督與政府的嚴格執法,才能讓這些廠商的「外部成本內部化」,由廠商自行負擔污染環境的代價,才能讓台灣的生態資源永續的生存。
然而,在日益資本化的台灣,上述資本主義經濟學已逐漸變成一種信仰、不可破的真理,也往往成為環保抗爭運動時居民所主張的訴求,從一則又一則廠商與受污染居民談判的報導當中,可以發現賠償金多為居民所瓜分,而非改善環境本身,而廠方污染依舊;如何建立人民對自己土地的感情,不容外力侵害的觀念,以及對生命共同體的體認,我想是環保運動不如忽視的課題,也唯有人民體認自己是大自然的一份子,才會對自然多出一份關心、一份情感,願意為四周的環境多付出一份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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