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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期 為「本土化」驗明正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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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惑之窗 |
牧師受聘,全家受聘嗎?---一位牧師娘的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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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曉玲
(竹中龍岡教會牧師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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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師娘與女性主體性 四年前,作為一位全時間投入協助牧師牧會與教會事工的牧師娘。五年後,我決定重回我的專業職場以及回研究所再進修唸書,當時的我非常的猶疑與擔心,一股無名的壓力盤據心中,心想:不知教會有什麼想法?對於我將不常在教會,會抱怨否?當我無法隨時回應教會的需要,協助牧師並配合各項事工的推展,長執同工會否不滿?究竟我是不是一位好牧師娘,我是不是一位好基督徒?…,好些的想法與擔心,使我戰戰兢兢走著不一樣的信仰實踐與服事神的生涯道路。 之後在工作單位或在學校時,每當有基督徒知道我是教會牧師娘時,第一個反應總是:「你們教會的長執同工沒有意見嗎?」「教會有什麼想法?」「牧師娘沒有在教會中幫助牧師,這樣好嗎?」「我們教會牧師娘不可能出外有自己的工作。」 從那時起,我才深深看見作為一位牧師娘的真實處境並去思考「牧師受聘,全家受聘嗎?」這樣的議題。研究所的畢業論文,我以我自己作為探究的對象,寫出「一位牧師娘的性別意識覺醒、反思與信仰實踐的故事」。期望藉由我作為牧師娘自身的經驗與教會生活、體制的觀察反省,幫助我自己重新尋見自己,並在信仰上有更深刻的反省與實踐,我也企望這樣發聲,可以促進教會對牧師娘與女性主體性的看見與尊重。 我的外出工作與再進修,突顯了牧師娘這個身分與角色職責與其作為一位女性在教會中的處境的議題。我發現,牧師娘的外出工作,不僅僅是她個人與牧師之間的協調或其個人信仰實踐的事,往往也牽涉教會以及牧師牧會生涯等多方面的影響,還有受限於整個教會的需求或長執同工的限制。我想著「為什麼牧師娘不可以按其興趣與專業,自主選擇工作與發展,作為她生命與信仰的實踐方式與道路?」「為什麼教會聘任牧師,會詢問與考慮牧師家人—特別牧師娘?」「為什麼教會或明說或暗示,期待牧師娘最好全時間協助牧師牧會並投入參與教會服事?」「為什麼教會可以理所當然的免費使用與要求牧師娘及其家人且雙重標準的期望與認定愛上帝就是該如此的奉獻與服事?」
※ 無給有職的牧師娘 曾經遇見一位外教派華語教會的師母,她說:「你們長老會的聘牧體制是買一送一,教會很划算哪!」那是我第一次聽見如是的形容。牧師娘的無給有職,幾乎是長老教會中的現實:一份謝禮,多人勞力。大部分的牧師娘擔負著教會許多的事工,甚至是如同教會幹事般的職務,只是正式被聘任與有給謝禮的少之又少。 牧師娘的服事,無論以社會文化或在教會文化傳統中,總被視為理所當然,以社會傳統文化來說,女性婚後本當以先生的工作為考量,盡力配合與協助,幫助先生的發展與成就,而先生的成就與成功就是其一家人的榮耀。 而教會文化傳統中,更是以信仰愛主之名,認定牧師娘該配合牧師與教會服事,以此作為婦女或信徒服事的榜樣與模範,並強調為主犧牲與奉獻,是順服上帝的才德婦女。 究竟作為牧師家人或牧師娘的必然服事與受聘與否,是聖經的教導與信仰、真理問題,或是社會傳統文化及基督教會歷史與文化及體制的問題。往往,如是的反省與發聲,常在強調愛主事主、榮神益人、為上帝、為牧師、為教會犧牲奉獻的宣稱下,被模糊了焦點。 作為牧師家人,往往理所當然的進入一服事體制,理所當然的被使用與要求,如是的對待,是上帝的心意、是真理與信仰的實踐,或是夾含了人為的利益與觀點?如果說,信仰的實踐,是每一位基督徒回應上帝的愛與生命的展現,那為什麼,牧師家人的信仰實踐只被限於教會中,且被定義為教會與牧師犧牲奉獻才算是?信仰實踐,為何不是個人自主決定回應的方式,而是由別人來界定:「應該」、「一定」、「必須」,彷彿有一定的準則與樣貌,才配稱為榮神益人的好基督徒?究竟榮神益人的好基督徒標準為何?又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與愛鄰舍如同自己的真實意涵與展現方式為何?多少時候,牧者與信徒對聖經的話語過於化約性的理解,並且十分有限的詮釋與雙重標準,這樣的信仰,並不是帶給人真理與自由的生命,反而更多是以愛為名、以主之名的壓迫與限制。 若問「牧者受聘,全家受聘嗎?」,我想提出的是教會體制的反思及信仰的反省。翻看教會組織與法規,完全沒有提及關於牧師娘的任何職務與要求,牧師娘在教會組織中,被視為平信徒,因此只能以信徒生活的期許規範。只是這信徒生活的期許,往往因著其身分而比一般信徒有更多的限制。牧師娘的職責與角色,既然沒有明文的規定,卻有著約定俗成的必然,這必然往往是來自傳統文化對婦女角色的認定與要求-好婦女、好基督徒婦女,而且這是十分父權的觀點,以牧師、以教會為中心,要求牧師娘作好妻子、牧師孩子做好孩子,為先生、父親與教會奉獻,跟隨著一樣的委身與擺上,這才稱的上是位好基督徒。只是何為「好」呢?又誰來定義呢?
※ 家務有價亦有值 我不是認為牧師娘或牧師孩子不必擺上自己與服事教會,而是提出反省:服事的定義與落實、服事與信仰的實踐之關係,以及服事與個人與上帝之間等思考,如果教會中對牧師娘服事的要求與期待,沒有經過反省與思考,我認為服事不必然只是順服教會的需要與認定,所謂的應該與必須,往往只是為著一些人的利益與需求罷了,而非互為主體的信仰實踐。 牧師受聘全家受聘嗎?對我而言其也是一項有關性別的議題,牧師娘的「無給有職」,其實與傳統女性理所當然該為家庭服事、全心奉獻的無給位置有關,然而在許多律師為家庭婦女爭取「家務有價亦有值」的立法努力時,教會中牧師娘的角色與職務,是不是該更多被提出來反省與看見。比如說當大部分信徒認為牧師娘應當或者最好在教會中全心協助牧會、照顧牧師之時,我反問,如果我是女牧師,你會認為作為女牧師的先生,他是否應當全心在家協助牧師牧會與照顧家庭,讓女牧師無後顧之憂地投入牧會嗎?大部分的回應都是否定的。那為什麼作為牧師的太太最好在家照顧牧師、家庭並協助牧會而作為牧師的先生卻不能也不該如此行?這是何故?夫妻不是該互為幫助與配搭嗎?為何女性就該配合協助男性,而男性不必然或因而被看輕。我想,這也是許多女牧師的困境,又要牧會,又要照顧家庭,而無法如同一般男牧者,有牧師娘作為左右手,讓其無後顧之憂的進修、學習並且發展其生涯。牧師受聘全家受聘嗎?隱含著兩性不平權的現實。 最後我想說,作為牧師之家人,是否為教會任聘,在乎的並非是教會的謝禮與否,而是對作為牧師娘與牧師孩子主體的看見與尊重。不要再以美麗的宣稱-好基督徒的模範,來框定她們的生命與信仰的實踐,究竟怎樣堪稱為一位好基督徒,是值得更多探究與反省思考的。牧師受聘,全家受聘嗎?這要回到牧師的每個家人,她(他)們對自己生命及信仰的實踐與委身,而非只因是牧師娘與牧師子女這樣的角色與身分。 回想我作為一位牧師娘,曾有的戰兢與苦悶,在選擇工作與進修的壓力與猶疑,還有別人質疑的眼光,這一切反映的是什麼?又是為了什麼?而作為牧師的家人,沒有正式的任聘與謝禮,卻有著不成文的職責與工作以及必然的角色行為,這樣的組織與體制,又是在怎樣的信仰基礎與聖經的教導之下,究竟這是人為的意念與框定亦或是真理的一部份呢? 作為牧師的家人,作為一位有機會受教育並發展自我的婦女,如果我活出與展現的生命,依然是一味的犧牲奉獻與順服,努力討好並成為一位傳統框定的好妻子與好牧師娘的典範;如果我仍然削足適履的存有,為著美德婦女的牌坊;如果因著牧師受聘我也理所當然成為教會的職務擔負者,被要求無怨無悔的承擔與接受。我感覺對不起看我為寶貴與獨特,並為我捨命愛我的上帝,因為我不愛我自己,不尊重我自己,這將使愛我且尊重我的上主感到心傷。
※ 不一樣的生命與信仰實踐之路 選擇這反省與批判的道路,我期望能為教會婦女示範,婦女可以走出不一樣的生命與信仰實踐之路,女性主體生命的展現以及愛主與服事 神,不是只能削減自我來合適於教會的體制與傳統文化對女性的框定,好基督徒婦女也不再只是一位順服且討人疼愛的小女子,沒有聲音只要配合、聽話與懂事。只是弔詭的是,最反對牧師娘或婦女發展自我並走出傳統好婦女框定的,或者會壓迫牧師娘的,往往也是那些愛主服事神的好婦女們。這弔詭的現象更說明著女性的性別框定與自我認同是如何深厚的被父權意識所宰制。 總之,我喜歡也肯定「牧師受聘是全家受聘嗎?」這樣的提問,不單因為我是一位牧師娘,曾經為這體制限制住,而是我認為這是教會對生命的主體性的看見與反省思考的起點,而這才可能使長老教會不再只是又長又老的教會。當每一個個別的主體被看見與尊重之時,每份在神面前獨特且有不同恩賜的個體才可能彰顯出神榮美的形象與多元的面貌,當個體能感到釋放且自由展現其生命之時,能自主選擇回應信仰與上帝的愛,我相信這是更美的見證,上帝國的事工絕不會因個體的自我實現而荒蕪,反而能讓我們更深經歷上帝主權的實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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