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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期 「長老教會」這個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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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淺說 |
長老教會的神學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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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鏡玲
(真理大學宗教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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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在上一期(2004年12月號)已有不少撰稿人明確地寫出了長老教會目前所面對的各種困境,在下面有限的篇幅裡,筆者僅把焦點集中在「一神」信仰相關的現象,去探討長老教會神學所面臨的困境2。神學的貧困是每一時代的神學都得面臨的挑戰,無法面對時代挑戰、故步自封的神學,將在歷史過程中被遺忘。這些困境包括:第一,對於「一神」信仰「排他性」的反省不夠,以致於面對台灣多元的非基督教宗教文化無法深入理解,反而消極躲閃、視若無睹,甚至採取「漢賊不兩立」式的宣教策略,失去了批判性繼承、創造台灣新神學的契機;第二,信徒的同質化所造成的本位主義封閉性格;第一項困境和第二項有密切關係,因為第二項困境讓第一項的迫切性被稀釋了。第三,把向來作為對抗獨裁政治的「上帝」公義,變成對抗特定政黨、特定意識型態的工具。
一、一神信仰最大的挑戰是定於「一」的自我中心 「上帝」是基督宗教神學最根本的中心與最終極的所在。「上帝」絕不只是僵硬的學術概念,而是在不同時代與不同文化之間綿延流轉,通過代表性人物的活化,貫穿時代生命史的脈絡,成為在生命中落實的價值根源。「上帝」將人的精神體驗推展到極致,人在有限的思想、感性、意志與靈性當中,體驗到那既超越又內在、既具體又抽象、既令人冷靜清明卻又畏懼迷戀、既殘暴又慈悲的「神」。在對神的無限性的體驗裡,人超越了自身最幽暗的黑暗面——自我中心,願意把以自我為中心、渴望佔有的權力意志,讓渡給每一個與「我」有所區分、在「我」之外的他者。一神信仰最大的挑戰是挑戰它自身否定「異己」的排他性格,從而承認並維護「異神」與「異教」存在的權利。
但是在長老教會第一線的宣教神學裡,像這樣去反省「一神」信仰中「自我中心」的「佔有」欲望,卻鮮少受到重視。神學院雖然有認識其他宗教的課程,但是杯水車薪,更何況在認識其他宗教時,還往往包含「取而代之」的改宗企圖。再者,大部分長老教會的信徒依然夾帶自十九世紀末宣教師所帶來的侵略式「一神」性格,有意或無意地否定台灣漢人與原住民文化的宇宙觀。教會要求信徒不參與、也不鼓勵主動地去理解台灣傳統的風俗習慣。作為傳福音的人,如果沒有理解非基督宗教的深層文化,如何可以用對方能理解的方式,向對方宣教呢?更重要的是,福音精神不是以基督宗教的價值觀去入侵、取代別的宗教信仰,而是用信仰讓人得以超越動物性裡的自我中心,超越自我本位,超越「我」對「他者」的否定與同化,超越自身的有限性,而朝向對「神」無限性的接近。
這種去「自我中心」、非侵略性的神學,乃是長老教會可以繼續思索的方向,但她在教會界所遭遇的明顯反彈,就是以「靈驗性」大行其道的「成功神學」(持這樣信仰類型的基督徒人口正急速地竄升),這種神學訴諸一種短線操作型的信仰經驗,強調欲望迅速滿足、祈求立即收效。這也正是「自我中心」價值觀的典型投射。弔詭的是,儘管長老教會對其他宗教採取消極的迴避態度,但並不表示民間信仰的宗教經驗不會影響台灣的基督徒。相反地,一百多年前台灣初代信徒早已經從自身原本的民間信仰體驗,去把基督教上帝的「靈驗性」接起來了。在現世的物質生活中,以自身需求的滿足去測試上帝的「大能」。
二、信徒同質化造成本位主義的封閉性格 上面提到的「一神信仰」自我中心的價值觀包含對非我族類的排他性。「排他性」是很多社會上大大小小的個人與團體維持自身利益、凝聚與延續的重要手段。基督宗教的「一神信仰」裡超越自我中心的特性,正好挑戰了這種人類生存的本能。
然而,長老教會是否帶來新的超越台灣漢人血緣本位與家父長制的威權價值觀呢?我們可以分兩方面來看:第一,就血緣上來看,長老教會以「團契」來凝聚人際脈絡,並與現實社會的權力譜系串在一起,看似取代原先以光宗耀祖、血緣與地域關係為主的傳統華人宗法社會,實則將華人的宗法社會以教會的集體形式繼續延續下去。第二,就家父長制來看,以基督宗教的教義倫理取代傳統道德規範,將華人文化中「光宗耀祖」的血緣共同體的認同,轉變為「榮耀上帝」的信仰共同體的認同;將過去對於現實社會的君父權威的服從,轉換成對屬靈的天父與教會家父長制權威的順服,將過去多方壓寶地請求諸神明、祖先與靈界的庇佑,轉為孤注一擲地集中到有最大權能的「上帝」身上。
這裡還同時包含基督徒同質化的問題。第一代的基督徒先是因為基督教禁拜祖先與全盤否定民間習俗的嚴厲教義,讓他們與原先的人際網絡失去連結,重新投入以基督教團契為主的人際網絡,來獲得另一層社會角色的認同。逐漸地,他們的後代反而習慣於這種小眾的台灣基督教文化圈,習慣於教會內各種禮儀節期、倫理規範,以及教會組織內的權力運作,雖然與周邊大多數的非基督徒格格不入,但也自成一個小圈圈,自給自足。不常與其他異教徒做宗教聚會上的往來,除了少數關心弱勢與邊緣人的機構外,他們逐漸成為和一般台灣常民文化不相干的中產階級。當他們擺出和台灣的非基督徒劃清界限、自以為上帝選民的態勢時,台灣社會也同樣將基督徒邊緣化了。這樣看來,在教會中,不管是血緣上或者家父長制的價值觀,都是「一神」信仰裡的自我中心的諸種變貌,所表現出來的只是不同宗教文化裡自我中心的「替換」作用而已。
第三,「上帝」的公義要對抗誰? 在戒嚴時期,長老教會神學曾把「一神」信仰中「上帝」的公義當作對抗獨裁政治權力的依據。強調上帝賦予人民基本人權,強調面對權利被剝奪時、命運被奴役時、生存被宰制時,對抗國家機器暴力的正當性。公義「上帝」的神學觀成為長老教會反對國家政治權力壓迫的凝聚標記,藉由對抗國民黨外來政權的壓迫,來凸顯長老教會「本土化」的正當性。
隨著解嚴後到現在台灣社會的變遷,長老教會的神學面臨如何對應台灣社會其他威權價值的挑戰。當舊政治威權瓦解、新政治威權已經逐步取得合法性時,台灣社會雖不再處於過去單一絕對政治威權式的價值觀控制,但長老教會如何去面對不同的政黨意識型態的鬥爭、以及不同的經濟生產模式與生態環保利益的衝突呢?當長老教會推動「海洋文化之多元包容性格」時3,長老教會和其他強調「台灣主體意識」的團體一樣,必須面對以「漢人、福佬、資產階級、異性戀、男性」意識型態優先的霸權心態引誘。長老教會是否把這些身分所持有的價值觀,當成是上帝「公義」的判準尺度,去壓迫其他持不同意識型態的台灣社會非主流的弱勢群體?
長老教會所主張的上帝「公義」在人間的落實,也牽涉到教會內部不同成員(勞工【本/外籍】、資本家、原住民、漢人、農漁民、新住民、女性、同性戀者……)之間的權利分享與價值觀衝突的問題。儘管長老教會的信徒遍及各種階級和族群,面對不同階級與族群之間利益衝突時,往往還是被台灣社會裡強勢族群的權力機制所支配。漢人、福佬、資產階級、異性戀男性家父長制的權力結構依然主導長老教會的神學走向,這其實也算是另一種神學同質化的危機。 結語 通過上述的討論,我們可以發現,在「一神」信仰的神學論述中,人把自我中心、消滅異己的本能,投射在上帝身上,並通過教義的制訂加以合理化,成為一套視為理所當然的信仰制度。這種制度化的結果,忽略了在不同時空中,人對上帝體驗超越了「排他性」的教義,因此失去了「愛人如己」的「包容性」信仰根基。希望對這樣議題的探索,絕不只是神學院的某門課的單元或一兩次雜誌的應景主題,而是一種從日常生活所出發的新神學運動的實踐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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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本文的「神學」所指的範圍是廣義的教會理念與實踐上的價值觀,而不單是指學院裡的神學學術領域。 2.以下的觀點主要是從筆者〈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一神」信仰的三種表現類型初探〉(《真理大學人文學報》2003年創刊號)一文的摘錄與延伸而來。 3.鄭仰恩,〈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與台灣社會〉,《台灣神學論刊》(2000,第22期),頁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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