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在20世紀經歷了世界大戰、大屠殺、核子威脅、種族衝突……,對和平、安定、自由、平等的渴望化為「世界人權宣言」。雖然國際政治的現實面仍是弱肉強食、中心邊陲難以翻轉、支配結構依然,但在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誕生後,全球人民可以大聲要求各國政府應盡力使人民免於恐懼和匱乏,國際社會以人權為指標來評量國家進步與否,不少紀錄欠佳的國家逐漸「被迫為善」。1990年代之後,環境議題日益受重視,地球村的概念興起,「我們只有一個地球」,因此必須以「永續發展」(可持續發展)為原則,來面對經濟發展與自然環境的衝突。「地球憲章」在此背景下誕生,其內容繼承了人權宣言,並更進一步提出:尊重生命看顧大地、維護生態完整性、社會正義經濟公平、民主非暴力和平等原則,透過聯合國及全球公民社會的推動,成為普世倫理價值。
正如「世界人權宣言」,「地球憲章」也有濃厚的基督教文明根柢。過去許多基督信仰者誤解創世記中的上帝交託人類管理大地的使命,以為可以對其他受造物為所欲為。20世紀後半開始有神學家批判過度高舉人類地位的創造論,反省造就現代文明的征服觀,從聖靈的工作來看萬物共同生活的新秩序,在上帝的愛中每個生命既平等又有獨特性,多元並存互相豐富。本期的文章中,以撒克‧阿復、石素英和王貞文都提到這種方向的神學思考,「地球憲章」則包含了這種反省的結論。
另一方面,「地球憲章」在台灣的公民社會有什麼樣的實踐落實?吳杰穎的文章討論了台灣的土地開發政策如何違反「地球憲章」原則;政府至今仍不放棄破壞自然生態的高污染、高耗能產業,國光石化欲在彰化海岸建廠,嚴重威脅海洋生態和農漁民生計,彰化環保聯盟蔡嘉陽發起以國民環境信託的方式買下海岸濕地,保護瀕臨絕種的白海豚,這種尋求公民社會力量集結的方式,不同於以往的環保抗爭。張婷華介紹在普世教會的社會行動中廣受重視的「社會企業」和「公平貿易」,台灣教會很可以跟進,用我們的日常消費來改變世界!幾位基督徒發起的台灣生態關懷者協會多年來推動「地球憲章」不遺餘力,今年10月將主辦亞太地區「地球憲章」十週年國際會議。從種種實例來看,「地球憲章」離我們並不遠。
蘭大弼醫師今年3月2日在英國去世,享年96歲。蘭家兩代四人在台灣從事醫療傳道工作,有許多感人事蹟。蘭大弼在最後的日子常使用自己的母語:台灣話,遺言強調:「不要忘記貧窮人」。本期邀請蘭大弼長期的同工郭文隆撰寫蘭醫師小傳,緬懷這位愛護病人、疼惜大自然的醫療宣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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