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堅持廢除死刑,也堅拒執行死刑,不但讓前法務部長王清峰黯然下台,也使台灣社會陷入死刑存廢與否的爭論。前行政院長張俊雄卸任後,擔任更生團契的志工,他不直接涉入死刑存廢的爭議,而是奔走於各監獄、看守所間,一一與待決死囚懇談,希望他們能真心悔改,並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讓自己能對社會作出最後的貢獻。
◎完全退出政壇 關心受刑人
張俊雄在二○○八年五月二十日卸下行政院長職務後,馬上放棄所有法定禮遇,擔任終生志工。原本是想當環保志工,卻缺乏這方面的專業,因而回到自己的老本行─法律。又因法律扶助基金會是政府捐助成立的機構,剛從行政首長卸任的張俊雄認為,不該再回到與政府相關的單位。
「此時想到耶穌在最後的審判前所舉的例子,『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流落異鄉,你們收留我;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害病,你們照顧我;我坐牢,你們來探望我。……我鄭重地告訴你們,既然你們為我的跟從者中最微小的一人做,就是為我做!』,因此決定投入更生團契擔任志工,關懷受刑人。」
由於立法院立法院在2010年3月審查總統提名的檢察總長黃世銘資格時,爆發執行死刑與否的爭議,拒絕執刑的王清峰因而下台。讓張俊雄驚覺已判決定讞的死刑犯可能隨時會被槍決,立即積極接觸這44名死刑犯。
張俊雄坦承,當他看到部分死囚的犯行,只能說嘆為觀止。但自小就在主日學被教導要愛仇敵、關心被排斥的人,實際上去面對死刑犯時,才發現這真的很不容易。張俊雄強調,若非上帝的力量,他也難以支持下去。
◎盼死囚能悔改、接受信仰、捐贈器官
張俊雄開始一對一地向死囚懇談,希望他們能悔改、向被害人致歉、接受信仰、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能用自己作出最後的貢獻;若死囚還有什麼心願,張俊雄也願意幫他們盡力達成。
張俊雄指出,就算只是一隻羊迷失,耶穌也會把牠找回來;浪子回頭,仁慈的父親馬上歡喜接納;只要願意認罪悔改,都是神所喜悅的。所以跟耶穌同釘死在十字架上的盜匪認罪悔改後,耶穌就說他們會一起在樂園裡。
張俊雄表示,台灣現在有六千多人等待器官移植,但每年腦死的人卻約在百餘人左右;可能有些有心悔改的死囚,回顧其一生,似乎沒有做一件對的;如果能在執刑前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受惠者會一輩子都感念的。每個人都要走下人生的列車,只要最後能做對一件事,也是值得肯定。張俊雄指出,已有七、八成的待決死囚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有些人不簽的原因是,長輩希望可以留下全屍。
◎上帝軟化剛硬的父親
讓張俊雄印象最深刻的是王鴻偉。王鴻偉因追求女子張雅玲不成,憤而在2000年8月開賓士車將她撞昏,抱到後車廂載往淡水郊外空地,在其頸部砍百餘刀;2990年王鴻偉遭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在王鴻偉犯下這起兇殺案後,王父幾近失聯,只剩王母持續關心王鴻偉。王鴻偉希望能在死前見到父親的最後一面。張俊雄靠著一支五年前的舊手機門號,找到王父。他告訴王父「你我都身為人父,或許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我們因忙於事業,未善盡一個當父親的責任。今天孩子會變成這個樣子,當父親的應該去看看他。」
王父很感激張俊雄為王鴻偉奔走,但沒說要去看王鴻偉。後來張俊雄再次探訪王父,他告訴王父「若你能在他走之前原諒他,你不會有遺憾,孩子也不會有遺憾。」仍無法獲得王父的承諾。張俊雄感嘆,他能做的都做了,也曾為此流下眼淚,向上帝禱告,盼上帝能做工。直到六月初,王父終於去探視王鴻偉,更生團契總幹事黃明鎮牧師轉述,父子兩人見面時,都痛哭流涕。
◎不直接介入死刑存廢爭議
曾任最高行政首長的張俊雄,一方面知道深知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同時也了解生命的權炳是掌握在上帝手中。因此,他不直接去挑戰死刑存廢、是否應該執行死刑的爭議。他以耶穌「生死如一」的信心去勉勵死刑犯,只要與上帝同在,生死都是在上帝裡面,就能超越生死,獲得永生。
不過,就張俊雄的觀察,死囚並不怕死,最怕永無止境的終生監禁,所以有人認為死刑的存在,有巨大的威嚇效果,恐怕也不盡然。張俊雄認為,在死刑之外,應思考是否能讓加害人用自己的勞力去工作,藉以補償被害家屬,實現「修補性正義」,這比單純實行死刑要有意義多了。
◎不能忽略被害人家屬的感受
張俊雄指出,關懷受刑人的同時,更不能略被害人家屬的感受,所以更生團契除關懷受刑人外,也成立「馨喜團契」關懷被害人。
「若無神的愛在支持,要談饒怒,的確很難。」張俊雄以林奐均為例表示,林奐均是林宅血案的唯一倖存者,她身中七刀入院時,並不知自己的祖母、妹妹皆已遇害。知道實情以後的林奐均,曾發誓永遠都不會流淚,她也保守這個誓言很多年;直到林奐均在美國接受信仰後,藉由上帝的醫治,慢慢透過眼淚軟化她堅強的心。最後林奐均選擇原諒兇手,也釋放了她自己。
黃明鎮牧師指出,他們會不斷與被害人家屬接觸,不會預設立場及目標,只希望能先了解他們的心聲,累積多次的關懷後,若受害人家屬有意願,就會出席他們的活動。他們透過陪伴、關懷以及上帝的愛,希望能夠協助被害人家屬走出傷痛。
◎原諒讓死囚重獲新生
張俊雄指出,被害人家屬的原諒,也能帶來動人的力量。黃昭幃在2000年為了1萬元的刺青費,殺死王俊傑,埋屍於基隆的竹林。事後,黃昭幃失去其妻兒,父親也因此得了憂鬱症,為求脫罪,黃昭幃甚至在法庭上說謊。
然而,在一次的禱告中,黃昭幃感受到上帝進入他的生命,決定坦白所有罪行,在更五審坦承一切,仍獲判死刑。更六審的庭長表示,若能取得被害人家屬的原諒,就可改判。在張俊雄與更生團契的奔走下,王俊傑的母親接受和解,並致函給高等法院,黃昭幃因而獲判無期徒刑。
黃昭幃已在獄中完成夜間部的課程,張俊雄鼓勵他繼續接受函授神學的課程,未來可在獄中為主服事。
王俊傑的母親也在更生團契的長期懷下,接受了信仰,並長期參與馨喜團契,共同去關懷其他的被害人家屬。
張俊雄自承,他每次從監獄、看守所回來後,都非常疲累,這個工作真的很不容易,他只能交託給上帝;他不知上帝何時要召他回去,只求餘生還能有體力為上帝作工。夫人朱阿英則戲稱,張俊雄每次去關懷完受刑人,回家就會向她報告,這些事一聽再聽,她都快得憂鬱症了。所以她很想跟牧師說,「我投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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