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
2003年左右,我正值大學的階段,當時我抱著學習與受裝備的心態,與教會牧者、同工一起參加國內外教會的信仰造就課程,有的是針對兒童,有的是針對青少年。約略就是在那個時候,我首次參加新加坡城市豐收教會(City Harvest Church,以下簡稱CHC)的特會,直到那時,我才知道康希牧師,參與幾場聚會後,發現他的講道風格活潑、肢體語言豐富、聲調懇切激昂,講道內容十分生活化,對聽眾來說,這種充滿積極、樂觀、正向的演說是很有感染力的,加上康希牧師所牧養的CHC是一間很有規模的教會,自然而然讓很多對傳福音很有負擔的牧者,會開始套用或參酌CHC的傳福音策略與門徒訓練系統來牧會。
當然我們教會也不例外,我們牧師勤勉於神的工,對於傳福音、領人信主有極大的使命感與迫切感,他從CHC的模式看見,福音要廣傳,讓信主的人數增加,靠的就是生命影響生命的方式,透過基督徒在家或在職場上的見證傳福音,讓更多人前來教會,進而認識神。嚴格來說,我們教會與CHC的淵源匪淺,教會同工偶有前往新加坡交流的機會,因此在這個背景之下,即便康希牧師於2010年起傳出挪用公款一事至今,牧師依然有跟康牧師保持聯繫。2012年2月與9月,康希牧師前來臺灣時,仍會造訪我們教會舉辦培靈會。
或許讀者對於康希事件各有不同的見解,但在本篇文章當中,我並不打算聚焦在司法案情上,純粹想藉由2012年9月康希牧師在本教會舉辦特會時的一個片段切入,分享我所觀察的,成功神學對於教會或社會所產生的影響。
※「康希事件」的回應
2012年6~8月左右,康希事件再度出現在新加坡的媒體上,於是當9月康希牧師來台時,康希牧師的牧者朋友們紛紛向康牧師表達打氣、鼓勵之意,在特會結束前,牧者們還為康牧師祝福禱告、鼓勵為了康牧師奉獻,有牧者說,他個人相信「這是政治案件,不是司法案件」,因為這個案件讓他聯想到過去長老教會受國民政府打壓的經驗。若我沒理解錯,那位牧者覺得康希事件的性質,類似長老教會以前的牧者所受政治迫害一樣,很多罪名都是政府所羅織構陷的。
其實,我能體會與理解臺灣這些牧者們對於康牧師釋出善意與溫暖的舉動,我總想:或許那些同工跟康牧師有諸多近身的接觸的機會,願意相信康牧師的為人。因此,基於他們與康牧師有諸多共同服事的機會,我認為他們選擇在朋友有困難時,給他溫暖,就人性而論,是很有道義的一件事。但是,我完全不能認同,將康希事件類比成長老教會以前所受的政治迫害。原因如下:
即使案情如康希牧師所說,是政治案件,那麼,康牧師的團隊試圖透過「昂貴的司法訴訟,來解決政治事件」是一件令我極為不解的做法。因為即便最後訴訟打贏了,會有什麼代表性的意義呢?整起案件對於新加坡的司法人權、宗教自由又有多大的進展?倘若今天是一個沒有金錢奧援的異議分子得罪政府,只因為沒錢聘請頂尖的律師團打贏官司,他的自由權根本得不到妥善的保障。簡單言之,採取「昂貴的司法訴訟,來解決政治事件」,在我看來完全不具指標性的意義,即便贏了訴訟,此案的可為新加坡的司法人權發揮多少的「普遍性」的影響?
我的看法是,康希事件跟以前長老會牧者受政治迫害的案件,不能相提並論。以前為臺灣民主與人權奮鬥的牧師或社運分子,乃是抱持著大無畏的決心,不懼被監視、被壓迫,一心一意只為爭取「全國的普遍性的人權」,而不是「個人式的人權」。
新加坡為部分自由的威權國家,所以遭控的康牧師團隊仍享有其應有的司法人權,但細究之下,這起事件是不是也反映出,新加坡的教會對於社會公義及人權的保障,長期忽視的後果,致使貴為該國教會領袖的康牧師也深受其害,不敵國家機器的迫害。然而,既然深受其害,仍循著國家體制的遊戲規則選擇當「守法」的公民,這種面對國家機器壓迫的態度,完全和長老教會當初採取的方式南轅北轍。因此我認為,康牧師團隊既然沒打算要為了全新加坡社會爭取普遍式的人權挑戰體制,那麼,鼓勵個人為他們團隊的官司奉獻,是我深感不妥的之處。
※成功神學的「修正」
在長期成功神學的「耳濡目染」下,我發現在台灣多半被歸為有成功神學色彩的教會與牧者,鮮少只提「堅定、樂觀的信心與信仰,就會帶來成功、豐盛的生活」這個主張,原因是這個論點逐漸無法說服會眾。自從2008年金融海嘯之後,越來越多人開始正視社會上逐漸拉大的貧富差距,一般人面臨的經濟壓力與日俱增,生活當中絕對少不了在經濟、健康上的苦難與挫折,因此,一昧的主張「相信上帝,對祂有信心,祂就賜你成功」的邏輯,實在無法解釋信徒生活當中所面臨到的苦難。
因此,成功神學一方面除了繼續灌輸會眾積極、正向的心態來激勵他們,另一方面將摻雜服膺優勝劣敗的新自由主義信念,帶進個人層面的道德操守,教導會眾要面對自己生命內在的罪性與軟弱。舉例來說,有成功神學色彩的講道,常會聽到類似激勵會眾的內容:「不要抱怨你的處境不順遂、失業或領低薪,我們的神是不抱怨的神,我們要想,神會藉由苦難、挫折磨練一個人的心志,只要你要靠著信仰的力量來努力,就可以突破困境,如同舊約時代的約瑟,他被哥哥們賣至埃及當奴隸,但因著倚靠神,加上約瑟為人正直不受主人妻子的誘惑,做了正確的選擇、負起該有的責任,所以上帝大大的祝福他以及他的後代。」
乍聽之下,鼓勵會眾不要抱怨似乎沒有什麼不對,如此描述約瑟的故事好像也不能說錯,但是,將這兩者拼湊在一起,卻可能產生兩種並非講員本意想傳達的危險結果:其一是,屬於人生失敗組的人,即便有苦難言,也不要像弱者一樣的抱怨,因為抱怨是負向思考,會引來負面情緒,充其量只是「藉口」,失意者最好將個人的不順遂與挫折,看成是上帝要操練自己的功課,透過倚靠神,加上個人的努力,就可以翻轉目前的處境,若處境無法改善,也一定有神的美意,要學習接受它。其二的結果是,屬於人生勝利組的人,容易將自己人生所擁有的,視為是自己努力後神所賞賜的祝福,失敗組之所以未受祝福,一定是不夠努力、不夠積極,或是生命當中的罪,讓他們與神的祝福隔離了。
上述兩種對於成功或失敗的推論與解讀,無形中使得基督信仰侷限在個人的層次上,並有損基督徒反思基督教信仰的公共性,亦不利基督徒在現代社會的公民參與。於是,個人的失敗、成功,只跟個人的態度、努力程度有關,而跟社會、政治制度的良窳較無關。於是,個人層次的生命改變了,家庭變和諧了,丈夫妻子彼此相愛了、父母更有耐心教養小孩、個人不再抽煙、酗酒了。
但弔詭的是,整體臺灣社會整體的「共善層次」卻不見基督徒人數的增長,或基督徒的個人成功而有所提升。政府依然可以與財團聯手,依法行政的大肆破壞生態環境;社會上的經濟公義依舊無法落實,導致貧富差距持續擴大;勞工、移工、與同志等弱勢群體的勞動權與人權,遲遲不見制度面的改善等,上述現象在在顯示成功神學的「修正」,仍無法達到整全的基督信仰價值,而這正考驗現代社會的教會,如何實踐上帝國的愛與公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