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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期 靈異怪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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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祝現代中文譯本聖經修訂版出版特輯(上) |
為甚麼要有新的聖經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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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牧世
(美國密蘇里大學新聞系碩士,曾任東海大學和臺南神學院教授、基督教文藝出版社總編輯、基督教論壇報創辦人,為現代中文譯本聖經主要翻譯者,著述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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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聖經的翻譯和一般信徒對聖經新譯本應有的認識,英國教會的譯經歷史有好 些地方值得中國教會參考。
1611年,在英皇詹姆士主持下的英譯欽定本聖經(KJV)出版以前,英國教會 信徒閱讀的英譯聖經已有四五種之多,而其中較被普遍採用的有1560年出版的 「日內瓦譯本」和1568年出版的「主教譯本」。日內瓦譯本乃由一群流亡在 日內瓦的加爾文派學者譯成的,在當時流行最廣,有「新教家庭聖經」之稱。可是英 國國教安立甘會卻規定全國教會均須採用主教譯本。英皇詹姆士為了消除此種對 立形勢,召開了著名的威普頓御前會議,會中英皇採納建議,同意重新編譯一部能 為各教派接受的聖經。譯書於1604年開始,歷時七年,於 1611 年完成出 版,就是以後一般稱為「英皇欽定本」的這一部譯本,雖然在英國譯經史上,它 並不是第一部欽定本,但它流行的年代最長,從十七世紀一直到本世紀第二次大 戰後,始逐漸為其他多種英譯本所取代。
欽定本在翻譯過程中與跟讀者見面之初,遭受了許許多多嚴酷的批評和攻擊。這 類批評一方面來自信仰上保守的信徒,另一方面來自經院派的學究們。前者認為 當時普遍採用的日內瓦譯本合規合格,忠實可靠,憑甚麼要有新的譯本來代替它 ?後者則咬文嚼字,吹毛求疵,認為新譯不夠經院,難登大雅。欽定本初版附帶 登載了一篇「譯者致讀者書」,作為序言。在這篇序言裡,譯委會的譯者們(共 五十位)幾乎一語一淚地訴說他們為了編譯這部聖經所遭受的無數指責、譏笑, 甚至惡毒的咒罵……,序言的最後一段說:「要不是國王陛下在背後支持我們, 我們恐怕都滅頂了,而這部新的譯本也不可能跟讀者們見面。」更可笑的是當那 艘運載清教徒移民往新大陸的「五月花號」船自英國出航前,乘客行李須受嚴密 搜查,凡攜帶欽定本聖經的乘客不許登船!
初版序文中對於為甚麼要有新的譯本這一問題亦有解釋。序文說:「我們不是要 把一部壞譯本改造為一部好譯本,而是要使一部好的譯本更好,或從多數好譯本 中修訂出一部更近理想的譯本……」又說,「先前的譯經者都是神為了建造和培 養基督的教會而使用的人,他們的工作永遠值得我們和後世的欽敬,懷念!我們 現在的首要任務是把神的話語用現代人所能領會的語文傳達出來……從這一點說 ,我們目前的工作等於繼續前人的工作,使他們的翻譯不致於失效,卻達到更完 善地步;因此,我們相信,假如先前的譯經者今天還在人間,他們一定會鼓勵我 們,感謝我們的!」
欽定本自1611年出版至1881年這二百七十年間,由個別學者或團體進行 修訂並出修訂本的約有百種以上,這許多修訂工作有的偏重於文體方面,有的偏重 經義方面,有的根據新發現的抄本指出舊譯的偏差。到了1811年,欽定本有 了一次較全面的修訂,僅新約的部分便更改了約三萬字(根據美國聖經公會檔案,中 文和合本的翻譯就是以1881年的修訂本為根據譯出的)。這部修訂本出版後 深受廣泛歡迎,第一版在英國和美國一年內銷售了三百萬本。在美國售出的數目 比在英國售出的還多。
可是英語畢竟是活的語文,從1881年到本世紀中葉,英語的變遷很大。英國各 教派學者乃合作於1961年產生了一部「英文新譯聖經」(The New Enlish Bible) 。他們指出,欽定本的缺點已不能再藉修訂補救,因為第一,欽定本所根據的原文 抄本乃第十世紀的抄本;第二,欽定本的英語不是現代英語;第三,英語語義隨著 時代改變很多,用欽定本時代英語向現代人解釋聖經往往造成誤解。以上是他們 答覆為甚麼要有新譯本的理由。
上面說明了英語聖經譯本歷次修訂以及出版新譯本所持的理由,這些理由同樣可 用來說明其他語文為甚麼要有新的譯本。
語文具變動性,尤其是活的(繼續在使用中的)語文,如英、法、德、日、西班 牙及中文等都是活的語文。隨著時代的變遷,語文的結構和語義常有改變。某一 詞語在不同時代可能表示不同意義,或甚至相反的意義。為了使聖經的信息不致 於因語文的改變而受蒙蔽或受誤解,新譯本的出現是必要的。近代英美聖經學者 繼承了譯經前輩的工作,努力不懈,不斷把新的譯本介紹給讀者,目的是在用一 般人所能明白的現代語文,對聖經真理的信息作有效的傳達。
中文和合本聖經於1919年出版。從和合本譯出的時代看,這是一部值得稱讚 的好譯本。就它的貢獻論,還沒有其他中文聖經譯本比它流傳更廣,影響更大的 。可是隨著時代的演進,和合本和英文欽定本一樣,缺點逐漸出現,雖然有些缺 點不是當時的譯者所當負責或所能負責的。試舉例如下:
提摩太前書一:4,和合本譯為「這等事只生辯論,並不發明上帝在信上所立的章程 。」這裡的「發明」和「章程」二詞全非新詞,但這二詞在這裡的用法不是現代 中文的用法。我們也不曾聽見過講臺上的牧師使用過「上帝立了章程」或勸勉信徒 們「要發明上帝所立的章程」那樣的語句,若改譯為「……並不能幫助我們了解 (或明白)上帝的計劃……」不就清楚多了嗎?
馬可福音七:3,和合本譯「都拘守古人的遺傳。」但在我們時代所了解的「遺傳」一 詞屬於生物學上的專用名詞,現代的一般用法應該是「拘守傳統」,而不是「拘守 遺傳」。
使徒行傳二:24,和合本譯「上帝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這裡用的「解釋」把經句 的原意表達錯了。這句話的原義乃「上帝把死的痛苦解除了」,而不是上帝向人 「解釋」為甚麼會有死的痛苦,要叫人明白痛苦的意義。
上述只是和合本用詞不當的幾個例子,但有些較嚴重的錯失,不免使聖經真理受 了蒙蔽,例如:
約翰壹書五:18,和合本譯「我們知道凡從上帝生的必不犯罪,從上帝生的必保守自 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其實這經文的第一句是指一切信上帝的人(即上帝的 兒女們),第二句是指上帝的兒子(耶穌)要保守他……,和合本卻譯成凡成 為作上帝兒女的人會保守自己,不受惡者之害。這是嚴重的誤譯!
腓立比書四:7,和合本譯「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這裡的問題在「出人意 外」四字。出人意外的事不過是沒有料到而竟出現的事,但是保羅所要傳達的乃 是神所賜的平安超越了人的理解,是人有限的智力所不能明白,無法理解的,豈 僅出人意料而已。
哥林多前書十一:11,和合本譯「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 這句譯文說的是甚麼很難明白。筆者曾參閱八種英譯本,都是說:男女應相需要, 彼此倚賴,或女子不能沒有男子,男子也不能沒有女子,意思都很清楚。
此外,和合本有幾個詞也很值得商榷:
「神人」一詞在和合本聖經出現了五十多次,如神人以利亞、神人大衛、神人摩 西等。嚴格說,聖經中惟有耶穌配稱為神人。耶穌是真神,也是真人;亦神亦 人,稱為神人最恰當。至於其他神所重用的人可稱為「神的人」,或先知、聖人 等等,(英語各主要譯本均譯為 man of God ),天主教出版的中文聖經亦譯為「 天主的人」,不譯為「天主人」。
「相交」一詞亦數次在和合本出現。約翰壹書一:3「……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 們乃是與父並他的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好使你們能 跟我們共享團契,這團契就是我們跟天父和他的兒子耶穌基督所共有的。」這 裡用「團契」替代「相交」是適切的,因為團契的意思就是屬靈的契合,但在和 合本翻譯的時代,「團契」一詞尚未在中國教會出現,當時的譯者必曾為這字的譯 詞費盡心思(所有英譯聖經均用 fellowship 一字)。
希伯來書十一:1,和合本譯「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實底」兩字是和合本譯 者採用欽定本的 substance 譯出的,中文的意義頗難了解(大多數英譯本是用 to be sure 或 assurance ),現代中文譯本譯為「信心是對所盼望的事有把握。」
腓立比書二:6,和合本譯「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這裡「強奪」二字的意 思亦頗費解。很可能經文要表達的是基督雖有和上帝同等的權位,卻沒有堅持( 或牢牢地抓住)這特權,願意放棄這一切……降世為人。「強奪」二字似乎不能表 達這個意思。
還有幾個例子是和文化背景有關的。譯經者的任務應該是把經義準確地表達出來, 好使生活在不同時代及不同地區,有著不同文化背景的讀者能夠明白,不一定要 拘泥於希伯來文化的表達方式,例如:
路加十六:22,和合本和有些英譯本譯為「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 伯拉罕的懷裡。」這句話往往在讀者心中造成了錯誤印象。「懷裡」是從希臘文 kolpos (basom) 直譯過來的,原來猶太人宴請賓客時,最受敬重的客人通常被安排 在主人右邊座位上。這個最靠近主人的席位猶太人稱之為「主人懷裡」。除了欽 定本外,目前流行的其他七種譯本均譯為「在亞伯拉罕身邊」,不再用basom一字。
哥林多後書十一:24,和合本譯「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有些 讀者問,這句話在文法時態上似乎是說已經被打過了四十下,打過了後怎能再「減 去一下?」既然打的是三十九下,何必依照猶太人口氣說:「每次四十,減去一 下」,叫非猶太人無法費解?近代英文聖經譯者已多數放棄了傳統譯法,乾脆譯 「每次被鞭打三十九下」,著重於達到「意義相符,效果相等」的目的。
約翰二十:17,和合本譯「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這 句經句的翻譯也是採用欽定本的 touch me not 譯出的,誤解了經文的原意。經文 的原意乃是「不要拉住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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