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使者雜誌 >
第56期 政教關係——教會在社會情境中如何自處? |
|
|
本期主題 |
在台灣的新處境中再思「政教關係」的議題 |
|
|
關鍵字: |
作者/黃伯和
(現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研究發展中心主任)
|
|
|
|
※ 前言 「政教關係」從字義上說可以泛指政治與宗教的關係而言。不過在歷史上,講政教關係通常是指宗教與國家的關係,若從基督教的觀點更具體的說應該是是「教會與國家」的關係。 把政教關係界定為政治與宗教的關係與界定為教會與國家的關係兩者雖然關聯密切,卻仍有些許的差別。這種差別尤其是在台灣或使用中文的地區教會時常混淆。台灣有些學者喜歡把「政教關係」的「政」字解為政治,然後順著這個方向質問:教會應不應該「干涉」或「參與」政治?把整個政教關係的討論,偏頗的專注在討論宗教或教會之政治活動的合法性問題。好像政教關係的議題是宗教或教會單方面的問題。有關政教關係的討論當然牽涉教會之政治活動的部份,但是,無論把「政」解為「政治」或「國家」,政教關係的歷史瞭解絕非像許多台灣學者所持的片面的論點。「政教關係」無論中文如何解釋,在英文的表達上都是以「church and state」來做主題。這是把兩個組織,兩個機構,兩個擁有行政指揮權力的單位,或可以說是把兩股勢力並列起來討論的議題。他可以說是政治勢力與宗教勢力之關係的議題,也可以說是教會權力與國家權力之關係的議題。本文將以「教會與國家」作為政教關係的界說來加以討論。
※ 凱撒與上帝 政教關係的討論,最真切而傳神的說法,應該是這一句「凱撒與上帝」的表達。這句話原出自耶穌的教導,在福音書中記載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為了要為難耶穌,問他,向殖民統治猶太人的羅馬皇帝凱撒納稅,是否違反猶太人的法律?耶穌乃根據納稅用的銀幣上面的像與名號回答他們:「把凱撒的東西給凱撒,把上帝的東西給上帝。」這一個回答往往被解釋為耶穌主張政教分離。這種解釋可以說是對整個納稅事件的誤解。事實上,這段聖經明白的指出,法利賽人與經學教師提出納稅給凱撒的問題是要陷害耶穌,抓他的把柄。因此在問題的提出上,他們特別強調耶穌之人格的誠實與他忠實於傳揚上帝的道,並據此要求他在羅馬的法律(納稅給凱撒)與猶太的法律(反抗殖民者)之間做一個抉擇。換句話說,此一問題主要是在挑戰耶穌的政治效忠的問題。因此,耶穌的回答也應從釐清他的政治效忠之立場的角度來加以瞭解。
從法利賽人與經學教師所提出之問題的本質來瞭解,耶穌指出銀幣上的像和名號是凱撒的來歸結說:「凱撒的東西歸給凱撒,上帝的東西歸給上帝。」可以說是針對法利賽人與經學教師試圖之以政治效忠的問題來設計他,所提出的曖昧性反擊。凱撒的東西歸給凱撒,這是一種創造性的曖昧,一方面他回答了納稅的問題,避免了羅馬法律的陷阱,另一方面他也暗示了納稅與政治效忠的區別。銀幣既然是凱撒的像與名號,是屬於凱撒的,是在羅馬統治下流通的貨幣,把銀幣交給凱撒只是形式上的義務。效忠的問題則是心靈的問題,不會因為納稅的行為而有所損害。為了強調效忠問題與形式上的納稅義務是有區別的,耶穌乃進一步強調:把上帝的東西給上帝。如果我們瞭解猶太人奉獻給上帝的錢必須兌換為聖殿所指定的銀幣,也就是說羅馬皇帝規定的錢幣並不能作為奉獻的用途,那麼納稅給凱撒與獻身上帝的召命,效忠於猶太民族的信念也就不發生衝突了。
把這樣的一個處理政治效忠問題的說法,解釋為普遍的政教分離原則原本就有商榷的餘地,更何況要以此來主張宗教(教會)不得干涉政治。
※ 政教不相隸屬的原則 教會與國家的關係,由於兩者所管轄的對象往往是重複的,因此是無法忽視的。然而,到底兩者的關係要建立在什麼基礎上,從教會史的發展來看,倒是隨時而變的。初代教會接續聖經的觀點,雖然對濫權與霸道抱持批判的態度,基本上是肯定國家的權威並要求對國家服從的。中古世紀以後,受教皇格拉修一世之「雙劍論」(two swords theory)的影響,聲稱擁有屬靈權柄的教皇權乃逐漸凌駕只擁有屬世王權的皇帝權。政教之間的緊張與磨差也就時有所聞。 宗教改革之後,新教各教派對政教關係的觀點是非常分歧的。基於對羅馬大公教會作為與體制的不滿,改教後的各宗派大都放棄「教高於政」的政教關係立場。不過在建構新的政教關係上,這些新教宗派基於其教會所處之外在環境的考量,有的採取政教合一(如英國的安利甘教會),有的採取政教兩國(如路德會),或不涉政治(浸信會)。改革宗教會,包括長老教會則根據加爾文所強調的「上帝主權」的信仰告白,確信教會與國家都在上帝主權的掌管之下。教會與國家都是上帝的僕人,也都在上帝的審判之下。因此,兩者是處在一種批判性的合作關係中。教會一方面既承認國家所擁有的權柄,可是在上帝主權的審判下,教會對國家也具有批判的責任。相對的,國家在保護教會之宣揚任務的同時,也擁有監督教會的權力。此一政教之間的批判性合作關係,尤其以後來普遍為長老教會所接納的「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所做的政教關係界說最具代表性。 「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後來經過美國長老教會的修訂,對此一政教關係作了進一步的宣示,就是納入所謂的「政教不相隸屬」的精神。把兩者的行政權加以區隔,使教會與國家在獨立、對等的基礎上,彼此擁有批判、監督的角色。也就是在不涉入以行政權之「政高於教」或「教高於政」的介入下,教會對國家的施政具有秉持信仰來監督與批評的任務,同時,國家對教會的活動也同樣擁有以合理法律來加以規範的權柄。這應該是後來西方教會一般通稱的「政教分離」的意涵。
※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對政教關係的立場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傳承自改革宗長老教會的傳統,自始即以改革宗神學為主要信仰依據。雖然在一百多年的宣教歷史中,在不同的台灣歷史階段因應處境的不同,以及教會體質的特性,教會對政治、國家的立場與態度有所不同,其對上帝主權涵蓋所有生命領域的信念卻是一貫的。宣教初期,台灣社會物質文明落後,加上教會主導權在外國宣教師手中,教會廣泛而深入的介入台灣社會的教育,醫療,物資救濟以及傳播等工作,一方面既因應了台灣社會最立即而急迫的需要,也反映了教會在宣教師主導下,對本地政經情況的陌生與疏離。宣教百週年之後,一方面由於台灣社會情境的改變,一方面也因為教會的領導權回歸本地人的主導,尤其在倍加運動之後的七十年代,教會遂積極扮演先知的角色,對台灣的國家、政治議題提出批判性的看法。不過在對政治、國家議題提出批判的同時,教會既一貫的強調沒有政治意圖,同時,教會也處在國家權力與社會輿論的強大壓力之下。這可以說是,長老教會實踐「政教分離」之信仰原則的最佳寫照。倒是,當時的許多輿論與政府企圖以政教分離來制止、迫害教會對政治的關心,有扭曲、誤解「政教分離」之真義的嫌疑。 七十年代以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由於這種環境,不自覺的陷入壓迫與反抗的台灣政教關係漩渦之中。壓迫愈大,反抗愈強,教會涉入政治的程度也就愈深。這似乎是歷史的使然,也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命定的走向。然而,在經過了九十年代,台灣社會已然走向開放、民主的政治體制,社會的多元化,以及開放、自由後所暴露的心靈問題,無異的,宣示了單靠結構性的改變並不足以完成教會宣教的使命。教會如何在新的時代,再次反省它的政教關係,有效的從過去所深陷的政治漩渦中找到自己,重新秉持信仰內涵設立新的政教關係基點,來建構合於時代與台灣新處境的政教關係,以便教會的宣教工作能有效的開展,實是當務之急。 |
|
|
|
同作者相關文章: |
|
.教會合一運動在台灣——論台灣教會的教派合作關係 (第 90 期)
|
.為何信仰告白須重新制定? (第 80 期)
|
.「敬拜讚美在禮拜中的位置」 (第 69 期)
|
.編者的話 (第 60 期)
|
.智慧的語言 (第 59 期)
|
.編者的話 (第 58 期)
|
.在台灣的新處境中再思「政教關係」的議題 (第 56 期)
|
.全球化趨勢對教會的挑戰 (第 55 期)
|
.信徒(laity) (第 54 期)
|
.為什麼要以新眼光讀聖經? (第 51 期)
|
.台灣人心靈的寄託——一個神學的反省 (第 48 期)
|
.牧者在職教育平議 (第 46 期)
|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新憲法的精神 (第 45 期)
|
.什麼是聖靈降臨? (第 41 期)
|
.何謂「異端」 (第 37 期)
|
.永續不斷的啟示──記使用現代中文譯本聖經的感想 (第 37 期)
|
.從基督信仰的本質看妖魔鬼怪 (第 35 期)
|
.「論揀選」 (第 31 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