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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期 魔鬼或上帝?——基督徒看生物複製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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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應許?或是問題?——生物複製科技的神學省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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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南州
(現為玉山神學院教授、副院長兼教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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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製生物不是新事 複製生物其實並不是新事。在生物學上,複製生物屬於無性生殖,而植物的無性生殖,如花卉和水果的插枝繁殖,不但非常普遍,歷史亦很久遠,人類也從這些複製生物獲得助益。複製生物也可以說是「基因——細胞核轉植」科技的應用,不過它轉植的不只是某些基因,而是一個生物體的細胞核,也就是一個有機體的完整基因。(目前市面上的「基因改造食物」就是以「基因改造生物體」為原料所製造的食物;而「基因改造生物體」就是應用基因轉植科技,將某一種生物體之某一或某些基因植入另一種生物體之基因後,所培育而成的新品種生物體,如:以土壤裡的微生物蘇力菌之基因植入玉米的基因中,以培育抗病蟲害的新品種玉米,又如將某種水果之某一基因植入蕃茄基因,使蕃茄變得美味些。) 但是由於複製羊「桃莉」的誕生,生物複製科技再次受到關注,而人類利用生物複製科技複製人的議題也隨即出現在報章雜誌和網路的討論區。誠如許多科學家所說的,複製人的科技已經不是問題,所以應該問的是:誰會想要複製人?為什麼?複製人為人類社會帶來什麼應許?複製人會帶來什麼法律、倫理、社會問題?也因為如此,我們針對生物複製科技複製人此一議題作神學省思。本文作者深知生物科技所帶來的問題既繁多又複雜,教會或神學家也因不同的信仰傳統,而有不同的觀點。因此,本文比較不是提供某一特定看法,而是邀請我們一起作神學思考。
為誰做?為什麼做? 複製美味可口的水果品種,或是鮮豔美觀的花卉品種,這是我們可以理解的事。但是,為什麼要複製人?誰會想到要複製一個跟自己基因完全一樣的人呢?或是想要複製另一個人呢?這或許是我們作複製人之神學省思首先應該思考的問題。 誰會想到要複製人?沒有子女但是擁有巨大財富、權位的人,或許會想複製自己來承續自己的產業或權位。為人父母者或許也會想到要複製因疾病或意外而死亡的子女,一方面既可以解除他們的思念,另一方面又可以傳宗接代。野心家或許會想複製具運動或其他方面天分的人,藉以組成「夢幻隊伍」、「特殊小組」;或是複製智能低下的人,充當奴隸或勞工;藉以創造名望,或獲得其他利潤。獨裁者或許會想複製身體健壯的人來組成傭兵——突擊隊或敢死隊,藉以達成他們私人的霸業或夢想。人的思想誰能獲知?想複製人的念頭或許高尚,也可能卑劣。雖然在「人造子宮」——以生物科技營造跟女性子宮相同的生化環境之難題尚未突破之前,大量複製人之可能性極小。不過,我們仍然要問:從基督教信仰而言,前述情況何者可以接受,何者不能?或都可以,或都不能接受? 其實,正常情形下,複製人也是經由母胎十月懷孕後誕生,他也有他自己的法律地位和自主人格。我們明白基因影響人的生理,甚至行為,但這不表示基因等於人。複製人會成為怎樣的人跟其後天的生活環境和教育有著密切的關係。宰制複製人就像宰制任何人一樣,是不尊重人性,違反人權的。倘若從事複製人的人也像一般父母對待子女一樣來對待複製人,我們會反對複製人的生物科技嗎?為什麼? 沈清松教授談論複製人的倫理問題時提出五個判準,即自我保存、自我發展、自由意志、能力的卓越化、關係的和諧化。他並且說,只要是自由意志下的決定,依據自我保存和自我發展的準則,複製人並沒有違反倫理或上帝的法則。不過,他也指出,複製人對於關係的和諧化沒有助益,而希望以複製人來達成能力的卓越化也不是正確的作法(見《哲學雜誌》21期,1997年8月,頁232-254)。你以為如何?或許我們要進一步問:人為自我保存和自我發展所付出的代價是什麼?是否涉及危害社會大眾或生態平衡?我們如何評估我們在上帝面前的生活?若是人當榮耀上帝並利益眾人,複製人是一項應許,或是問題?
扮演上帝的角色? 不少基督徒對於複製人的直覺反應是人企圖「扮演上帝」,也就是複製人是篡奪上帝的主權。可是,什麼是扮演上帝或篡奪上帝的主權?所謂順其自然才不是扮演上帝或篡奪上帝的主權?那麼,生病要不要看醫生?吃藥或開刀治療疾病算不算「順其自然」,或是已經在扮演上帝?吃避孕藥或使用保險套實施家庭生育計畫算不算是篡奪上帝的主權?我們的生活豈不是由一連串的抉擇所構成?問題不在我們有抉擇的機會或自由,而在於我們的抉擇是否符合上帝的旨意。 上帝的本性與作為是公義、善良、慈愛、憐憫、和平。上帝宣告人是按著他的形象受造,人的生命具有神聖性,人格有其價值與尊嚴。他不希望受造界的秩序混亂,也不希望受造界的整全性受破壞、污染。人類社會應當是公義彰顯、和平遍行。人在世上應當作好且是負責任的管家,與其他受造物和諧共存,並存盼望來生活。複製人的神學反省不能不問:複製人跟前述這些信念或價值是否衝突?
生命是什麼? 有人問:「複製人有靈魂嗎?」我們知道靈魂何時進入人體?在受精、懷孕的時候?自細胞核植入時?在出生時?其實,我們必須再一次思考基督教信仰所說的生命是指什麼? 生物學說:「生命現象是個體所具有的代謝、生長、生殖和感應之現象;具有生命現象的個體稱為生物。」我們所說的生命是這種生物性的生命嗎?我個人認為生命至少有三個層次:生物性生命(biological life)的層次、社會性生命(personal-social life)的層次、靈性生命(spiritual life)的層次。 生物性生命就是肉體的生命,譬如我們說某人罹患癌症,如今生命垂危,這通常是在指某人生物性生命的情況。可是這不是人的全部生命,人的生命還有其他層次的生命,其中之一就是社會性生命。這是指人乃是一具有自我意識的存在,可以跟他人建立關係,扮演其社會角色的人的生命生活層次。以植物人為例,從這一層次之生命而言,他的肉體雖然存活,卻不能自由運用意識跟人建立關係,未能扮演其社會角色,因此,植物人經常被認為是缺乏社會性生命。或是某人因心理因素或性格的緣故,人際關係不好或不能適應社會生活,我們也可能說某人「社會性生命遭遇困境或貧乏」。而靈性生命是指人跟其生命、存在的根源——上帝的關係。當我們說某人「浪費生命」、「生命沒價值、意義」,或是說某人需要「重生」,這些通常都不是指生物性生命或社會性生命,而是廣義的靈性生命。 我認為基督教信仰雖肯定生物性生命的重要性,以及它的意義,但它同時認為生物性生命不是絕對的價值。生命——整體的生命要向上帝負責。上帝給人生命是要人作上帝所造世界的管家,參與上帝今日的創造,所以人的生命要向上帝負責,要保持生命的品質,活出生命的尊嚴與意義。上帝要人在關係中展現生命的意義與價值,也就是在生命中活出人與上帝、人與人(社會)之關係,一種充滿真實、善良、公義、仁愛、和平等一切美好之生命的關係,使上帝國降臨於地面上。 複製人只有生物性生命嗎?複製人對於前述生命是整體的這種生命的實現有什麼貢獻,或是有所阻礙?它是應許或是問題?
神學家與科學家之間的對話 神學跟生物科技有關嗎?基督教會怎麼談生物複製科技?教會傳道人懂生物複製科技嗎?教會這樣做是否逾越它的領域,進入一個它不懂也不該涉及的領域?這是我們就生物科技作神學反省可能遭遇的第一個問題。不少教會和基督徒真的是有上述的想法。這些教會和基督徒對於有些教會或神學家關心社會議題不以為然,他們一方面以為這些事是「世俗」,教會不宜涉入;另一方面,他們以為這些事屬於「專業」,教會不懂不該涉入。其實這種想法也是不少科學家的想法。他們認為他們的工作是相當專業的領域,神學家不懂也不要干涉科學的研究與發展。 有些教會對某些社會議題缺乏興趣是可以理解的,很多基督徒對於新科技知識缺乏認識也是可以想像的事。但是,這並不表示教會和基督徒因而可以不盡它的社會職責。教會就生物科技作神學反省是在盡它從上帝領受的管家職責。生物科技影響人的生命與生活,而神學就是關係生命、生活的學問。教會和神學家應該為關心生物科技而學習認識生物科技。科學家也應該明白,他們的研究終究會影響人類的生活和生態環境,他們不能免除社會大眾的監督。 因此,我們應該促成神學家和科學家的對話。就生物複製科技而言,教會應該設法邀請基督徒科學家和神學家一起研討生物複製科技對人類及其社會生活各層面的影響,進而提出教會的觀點,並呼籲社會大眾思想我們的看法,形成輿論,以監督生物科技的研究發展,或作為政府制訂公共政策之參考。
結論 宗教的定義雖有不同,但是幾乎所有的宗教都會同意的,那就是宗教的主題之一是「生命」。宗教希望人的生命有意義、目的;因此,神學也是生命的學問。神學與生物科技都關心生命,但是所關心的層次或面向不盡相同。我們如何使不同面向或層次的生命關懷,能夠相互對話並彼此豐富他們對生命的了解與體會,進而發揮生命的價值,實現生命的意義。這是談論生物科技的神學省思時,一件急迫並相當重要的事。 另外,凡是正信的宗教都非常強調宗教與倫理之關係。宗教也常常是社會倫理的基石。儘管台灣基督徒不是多數,但是基督教會仍有責任把基督教會對各種社會議題(如複製人的議題)的看法向信徒和社會大眾說明,使人們可以在(生物科技所帶來的)應許或問題之間作正確合宜的抉擇,藉以引導人們過更美善的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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