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使者雜誌 >
第85期 說得多還是做得多? |
|
|
神學淺說 |
禁食與經濟公義 |
|
|
關鍵字: |
作者/張宗隆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
|
|
|
|
禁食是非常宗教性和個人性的行為,經濟公義則是非常世俗化和國家性的事務,兩者有什麼關係?本文要先在禁食和經濟公義兩方面對台灣的教會(尤其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和台灣作一些觀察,然後探討教會如何將這兩者結合在一起,以盡對國家和同胞的本分。
中產階級的台灣教會 在台灣最先接受基督福音的人,絕大多數目不識丁,沒有屬於自己的田地和厝宅,因疾病纏身而花盡家業,因沾染惡習而傾家蕩產……簡而言之,他們是社會邊緣人,或低下階層的人。這種情形和《新約聖經》中初代教會的狀況非常相似。歷經百年之後,台灣的教會已經成為中產階級的教會,信徒在各自的社區居中產階層。這對教會本身和宣教是幸抑或不幸?
台灣的教會即將年屆一四○年(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計;天主教則早六年)。她的信仰形態和深度是否因身處中產階層而有所提升?信徒一般的觀念,豈非以平步青雲,擁有豐厚的財富、成功的事業、顯赫的社會地位,子女考上理想的學校等社會所以為優渥的生活條件,來反證自己對教會的熱心和對上帝的虔誠?豈非視信徒和民眾處於生活條件較差的情況,為對教會不熱心、對工作不努力、資力愚拙,或不敬拜上帝的必然結果?豈非已經遺忘自身「出身低」的經歷,不是有意無意忽略生活條件較差的信徒和民眾,就是難以(不願?)接近屬於較低階層的信徒和民眾?
禁食:為了什麼?是什麼? 作為人,基督徒也會追求更好或更高的生活條件,又會遭遇生老病死、前途和人際摩擦等所帶來的焦慮、困惑和痛苦。在向上帝祈求安慰、解決、賜予能力……的宗教行為中,最能表達自己的虔誠就是禁食(含祈禱;見下述)。有不少人從禁食,不只疾病得到醫治、匱乏得到供應、問題得到解決、迷惘獲得帶領、軟弱重獲力量,更重要的,是重新體驗上帝是活生生的上帝,以及祂的慈愛、公義和權能。
可惜有部分信徒和教會指導者對禁食持負面的態度,如:視禁食為偏激或狂熱的行為;假借《聖經》對禁食的告誡,否定禁食者,也合理化自己的不禁食。不過,參加了多次禁食特會及聽其見證,我們也不禁好奇,除了偶而有帶領的同工會列出為國家或社會的代禱事項之外,到底有多少人(次)有更寬廣的禁食目的和祈禱內容。
那麼,禁食是什麼?宗教的禁食和為鍛鍊意志、為減肥的禁食不同。基督宗教既相信靈魂和肉體都為上帝所創造,同為寶貴,且承認食物乃是上帝所恩賜,因此禁食不是出於對物質的否定,不是一種苦修,不是可引為誇耀自己的魯莽行為。基督宗教的禁食,要有目標,並且一定要伴隨著祈禱,因此禁食是「置身於上帝台前」的行動。
禁食就是少吃東西或不吃東西,其樣式很多樣,有「也不吃飯,也不喝水」、有只喝開水、有只喝果汁或其他流質、有一天只禁食一餐……。在《聖經》中,禁食的時間有一天、三天、四天、一週兩天,乃至四十天(摩西、以利亞、耶穌)。到晚期猶太教,禁食成為功德和炫耀自己的行動。耶穌的榜樣和教導則叫人要回歸禁食應有的態度和意義:謙卑、信靠、唯一的對象是上帝,以領受並順服上帝的旨意為首要目標。
禁食,當然有個人性,可以為自己。《聖經》中的禁食有為自己犯罪求恕、祈求病癒、為受辱和遭陷害、為摯友下葬舉哀、為守寡、為領受完成使命的恩賜等。可是《聖經》也記載,為國家遭難和為全民求福而禁食,如:在從事民族或國家的艱鉅任務之前,為領袖喪命、為抵抗外敵、為國家的災難停止、為民族的和諧、為國家面臨存亡危機、為全民的認罪悔改等。
禁食除不可與祈禱分開外,也不可與施捨或分享分開。衷悅於上帝的禁食乃是結合愛上帝和愛鄰舍。在禁食中,可以體會貧困者在飢餓中的痛楚,從感同身受而認同他們,進而在生活中資助他們,或與他們分享我們之所有,維護他們的權益,幫助他們爭取他們應得的權益;這是實行上帝的旨意,也是在人面前愛上帝的表現。
台灣的經濟不公義 台灣在1970年代末期,已經有一百家企業集團的總營業額占GMP百分之廿五。依1980年的統計,九十六家集團企業總收益占了台灣GMP的百分之卅一點七七。亦即,當時台灣有將近百分之三十二的財富集中在九十六個企業集團手中,其餘百分之六十八的財富才給一千六百萬的人民去分攤。雖然這十多年來台灣遭逢世界性經濟不景氣,以及企業「西進」,但是今天台灣資本的集中和收益的獨占,其數字必定遠遠超過過去;其中還隱含資勞處境的不平等、薪資分配與產銷過程的剝削、資本的獨占、對社會和國家資源的磁吸等問題。
另一方面,長期以來蔣家獨裁,以及國民黨黑金政治,樹立了一群以軍公教為班底的中產兼特權階級,和結合黨、官、政(以民意代表為主)、商、黑的新資產階級。那些中產兼特權階級,堅持維持過去黨國體制,固守他們的既得利益;對自己被統治階層所豢養,並從中占取多數國民的便宜,毫無自覺。那些新資產階級則更寡廉鮮恥地圍標、內線交易、超貸、掏空、債留台灣……。這些都使台灣貧富懸殊的情形更為惡化,也敗壞台灣的政治和財經生態,以及社會和國民倫理。
在聲稱台灣國民年平均所得每年一萬三千美元的今天,有無數家庭的總收入都在這平均值之下(更遑論個人所得)。整個大環境的經濟生態是:勞資間的價碼由資方訂定;勞動生產者只能希求維持生計,資本家則追求增加財富;在所謂主流價值體系(有法律界、宗教界、哲學思想等為統治者和資本家作倀)下,社會已失去自由市場公平交易的精神。
當教會和信徒漠視台灣長久以來的經濟實況,以及附和社會的「主流價值體系」,則已經是被世界所同化,與世界同流合污;既以外貌待人,也忘記以前的教會和信仰先輩是被輕視、被認為不足輕重的。這樣的教會是違背信仰的教會。〈雅各書〉的作者對當代俗化教會的責備,實際上也是對今日台灣教會的譴責。「你們竟侮辱窮人!其實,欺壓你們、把你們拉去見官的,正是這班有錢人!毀謗你們所領受那尊貴名稱的,也就是他們。」(雅2:6-7)終究地,教會和信徒應經常反省,是服事瑪門還是事奉上帝?有沒有先求上帝的國和祂的義?
當禁食與經濟不公義對遇時 當我們以追求財富和優渥的生活條件為人生的第一優先,或要藉擁有符合社會所謂成功的生活水準來反證自己的虔誠和公義,或美其名求上帝賜予大量財富好讓我們自己「榮耀」祂,「榮耀」「就難以關懷經濟公義的問題,和實踐經濟公義。即使我們禁食,並得到上帝的成就,我們還是要察驗自己的心態。「如果你們愛世界(意即,以世界為終極關懷,而不是以上帝為樂為榮;筆者註),你們就沒有愛天父的心。一切屬世的事物,好比肉體的慾望、眼目的慾望,和人的一切虛榮,都不是從天父來的,而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一切屬世的慾望都正在消逝;但是,實行上帝旨意的人要永遠生存。」(約一2:15-17)
針對最能表達虔誠的宗教行為——禁食,《聖經》有非常直接的告誡:
你們一邊禁食,一邊做自己想做的事, 而且欺壓工人。 你們的禁食使你們更兇暴,以致吵鬧、打架, …… 你們在地上鋪麻布,撒灰,然後睡在上面。 這就是禁食嗎? 你們以為我會喜歡這樣的禁食嗎? 我所要的禁食是: 解除那欺壓的鎖鍊和不公正的軛, 釋放受壓迫的人。 要把你們的食物分給飢餓的人; 把你們的房屋開放給無家可歸的窮人; 拿衣服給赤身露體的人; 不要拒絕求助無門的親人(即同胞;筆者註)。 …… 假如你們停止欺壓人,指責人,毀謗人; 假如你們給飢餓的人吃, 使窮困的人得滿足, 你們四周的黑暗將變成光明, 黑夜將成為白晝。 我要……使你們強壯。(賽58:3-11)
為台灣的經濟公義而禁食 上帝創造人,係按照祂的形象造成的。從耶穌基督身上,我們看到上帝如何愛世人,以及人的價值、尊嚴、缺乏都得到祂的珍視、保護和供應。但是在基督裡,上帝拯救的愛是一種要求公義的愛,包含悲憫、慈愛、分享、對貧困者的關懷。
我們可以為自己的罪過、軟弱、匱乏而禁食。可是我們要藉禁食(含祈禱)表達對上帝的愛和虔誠,應當不是作那種出於自我中心的、功德心態的、功利主義的禁食。社會和國家的經濟越不公義,越顯示社會和政治的不公義,人權越被忽略,民怨越升高,終必動搖國家的穩固和內在安全。既然禁食是在尋求上帝的旨意,並有願意順服上帝的心志;既然有為國家而禁食,禁食和經濟公義乃是信仰的內涵與外顯。
讓我們為台灣的經濟公義而禁食:
為自己、教會、社會正確認識上帝,按祂形象所創造的人;
為自己和同胞的貪婪,以及不肯實踐經濟公義而認罪悔改;
為破除社會和政經的不公義結構和團體;
為自己和基督徒在經營事業過程中,能實踐經濟公義,以效法基督,並成為社會的典範;
為自己和凡實踐經濟公義的人,能得到上帝的保守,以及祂賜予的能力和毅力;
為台灣成為能互相尊重珍惜,能與匱乏者、弱(勢)者分享的社會……。
真的禁食是信服(trust and obey)上帝的禁食,是因看不到這位所鍾愛、復活升天的主而不斷尋求祂的禁食。在等待主基督再臨,也是等候上帝之王權全然實現的期間,為經濟公義的未逮而贖罪禁食,為經濟公義的實踐而謙卑禁食,不但在教會有其地位,對國家的公義和安全,以及對教會和信徒信仰的廣度和深度也是必要的。 |
|
|
|
同作者相關文章: |
|
.一個台語文老兵的心聲 (第 125 期)
|
.禁食與經濟公義 (第 85 期)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