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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期 第四權之死──台灣新聞現象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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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藝術 |
歡喜做大戲 教會謝平安──當歌仔戲遇到基督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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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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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應該讓自己的生命帶來一種文化的更新,不要讓基督徒在文化議題上撤守,因為我們的粗心大意將會讓現在風行的「繞境活動」成為孩子們心中的「本土文化」。
「福音歌仔戲」的名字是怎麼來的?我也不太確定,不知道是我自己取的、還是哪一個牧師取的。
今天早晨七點十二分,我背著電腦、提著課本衝出家門,後面跟著我讀國中的、一臉懊惱的女兒。我女兒很不喜歡遲到,但是她的媽媽很會遲到,遺憾的是開車的是我,她總是必須等我,所以我們每天上學的任務幾乎都是在一種「衝鋒陷陣」的精神中達成,女兒在打鐘的邊緣進校門,然後我再開一個半小時的車到新竹唸我的博士班。
忙碌是我生活中的真實。我一個禮拜要教兩天的書、上三天博士班的課,我需要花一些時間讀書寫論文,還要修劇本,因為復活節的時候、我要帶著我的歌仔戲班到淡水的淡江教會門口演出,這次我們要演出新排的《桃花搭渡》、和許多觀眾念念不忘的《百里名醫》,這兩齣戲都是傳說中的「福音歌仔戲」。
「福音」為什麼會和「歌仔戲」扯上關係?因為歌仔戲遇到了一個基督徒,所以這是一件偶然的、也是一件必然會發生的事。
我在高中的時候受洗,在唸中文研究所一年級的時候開始很認真地想認識上帝。到了研究所二年級,我選擇一個內台歌仔戲班「拱樂社」作為我的論文研究對象,到研究所畢業之後,我便踏入歌仔戲界,從事編劇、製作,以及研究工作,至今已經將近十八個年頭。
歌仔戲遇到基督徒會發生什麼事?會發生許多有趣的事。像是1993年我在國家劇院製作歌仔戲《陳三五娘》,當時(現在可能也是)在台灣不管是多現代化的劇院,許多演出團體在演出前都要設香案祈求平安無事,那次我們的演員發現這個製作人是不拜拜的,而且也不設香案,剛開始他們認為我很違背傳統,在爭執無效之後,只得紛紛放棄、自求多福。
※ 以基督徒觀點改編劇本 這種「基督徒特徵」表現得更為明顯的是我所改編的劇本。歌仔戲傳統的演出是做「活戲」的方式,並沒有一個固定的文本規範,因此要適應現代的舞台要求,許多劇本紛紛遇到「定型」的問題。我在替外台戲班改劇本的時候,常常會加入我自己的詮釋,因為一個基督徒看事情的角度總是會和一般人不同,特別會和「古人」不同。
像是有一次台北「新櫻鳳劇團」重排《道光君斬子》,這齣戲描寫道光君的太子因逼親害死白相國的獨生女,巡按陳慶良秉公辦案、要捉拿太子問罪,遭到道光君和皇后的攔阻,最後在金殿上產生一場嚴重的爭執。
在傳統的演法中,道光君夫妻不斷地以人情、金錢勸誘陳慶良,並不惜以「江山對半分」來求陳慶良法外開恩。陳慶良於情、於勢難以推辭、被逼無奈只好辭官退隱,用「以退為進」的方法才逼道光君斬了太子。
我對這一場戲的衝突很不滿意,我認為陳慶良的立場不夠堅定和明確,才會在舞台上陷入一種情緒性的衝突。「殺人償命」的理由是不夠的,於是,我提出了聖經上所說的「公義」和「憐憫」作為說詞,我改完劇本後,還寫了一封信給飾演「陳慶良」的演員素雲,我引了一段「詩篇」的經文告訴她什麼要追討「流無辜人血」的罪。
我花了很多功夫寫完這封信,我把信拿在手中看了又看,心裡想:我會不會太奇怪了一點?我改的是一齣「歌仔戲」,寫的是一個古人的情緒,為什麼會引用到聖經的話呢?但是我不但把信寄出去,而且還不厭其煩地解釋「公義」給這個演員聽,我認為從「不該流無辜人的血」這個角度上,才能看出執法者的正當性、和不可動搖。
這齣戲演出後十分成功,我很開心,我覺得比原來的版本深刻許多,因為我加入了一些新的詮釋,演員自己在演出時也十分動情,我覺得是這個戲劇的精神直接打動了她。
這使我想到:傳統戲劇其實只是一種媒介,你是一個「四大皆空」的佛教徒,你寫的戲裡就會充滿了「看破」、「認命」、「因果循環」等報應的觀點;如果我是一個基督徒,我的戲裡是不是就會出現「愛人如己」、「彼此饒恕」的思想呢?我想其實不一定要演「耶穌傳」這樣具體的「福音劇」,作者的觀點已經代表一個很好的「福音」的觀點。
所以當歌仔戲遇到基督徒,「福音歌仔戲」的產生似乎是一種必然、而且自然會發生的事。
2001年我替兩個戲班改戲,參加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在高雄「三鳳宮」舉辦的「台灣省外台歌仔戲匯演」,我第一次到南部演戲,看到廣場上黑壓壓的人群,主辦單位說將近有三千人次、盛況空前。我們在台上雖然是揮汗如雨,但是有這麼多觀眾實在令人超級興奮;那一年我改的兩個戲都入選了,有一個高雄歌仔戲界的朋友告訴我說,在高雄已經有一、二十年沒有看過這麼好的「古冊戲」(意指從古書、或民間故事改編的傳統劇目)了!他們在看完戲之後還不斷地討論著戲裡的點點滴滴。
<未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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