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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使者雜誌 > 第36期 文學與教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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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題
文學與神學論述與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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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維揚 (神學碩士、文學博士、英語文教師學會理事長,現為師大英語系教授。)
  文、史、哲、神相輔相成,又各有含攝、各有異同。

  文、史、哲在中國常不分家。然而在西方早有名著(如亞理斯多德的《詩論》)論及其間差異:歷史首重具象、個別相、特殊相,而哲學「愛智」(philo-sophy)、愛抽象、好共相、好理想,而文學剛好介其間、遊移其間,兼顧史實的可然性(probability),甚至可能性(possibility),以及哲理的必然性(necessity)。相對的,有關文學和神學之間的互動關係,只在現當代才大量地為各界探討研究、蔚為顯學。

  宗教/神學的經典(canon)是不容許些許置疑,只准吟頌、默念、遵行。即使中古世紀學院詭辯派的經師院士也只能、只願在「解經學」(Exegesis)多所用心而形成《至高的邏輯神學》,一直到十八世紀以後才有較世俗化的「詮釋學」(Hermeneutics)問世,以及二十世紀「系統神學」Systematic Theology)中將神/天國/天堂都社會化後,代之以「終極關懷」 (The Ultimate Concern)。就像中國的經書,也只准在其範圍內,一再地做闡釋說明而形成一套井然有序、相當嚴謹的經、傳、注、疏的「訓詁學」,絕不敢、也不可越壘池一步。那像當代的文學/神學批評、反諷、顛覆,多所置疑,而另拓新(心)學。

■神話(uvos)神的話(X'oros)
  有限的人生冀望無限的神力,人們就想像出許多綺麗的神話、傳說、故事和情節。希臘神話是這類文學作品的典範。中國的《封神榜》怪異亂神的作品也提供了不少國人對宇宙萬象的另類詮釋。這類把人神化的神喻、神話、神通、逸聞趣事,寫的人和看的人都相當的「當」真(made believe)。然而還有一種天啟式的宗教喻言就以神的直接啟示,告誡人類而書寫成神的話,就是真理、信仰(belief),例如基督教的聖經、回教的可蘭經、以及佛教的經典(如心經)。

  即使信為神的話,仍然需要經過「人」的話語書寫,所以也可廣義的視為人「文」的現象,那必然具有人文的因素,因此對於非信者,一些宗教經典也當成文學的文本(書籍)來研究分析,所以一本作品到底是文學或宗教屬靈書籍,常因閱讀者的信仰心態、意識形態和看法有所不同:(神「的」話)就當「信(以)為真」。

■聖經與文學
  筆者研究講授「聖經文學」(Biblical Literature):學界大致可分為三類詮釋策略:

(一)《聖經當成文學》(The Bible as Literature,這同時也是Buckner B. Trawick的書名,1963舊約,1964新約):由此探討舊約聖經的史源、傳說,以及先知文學、敘情詩歌(詩篇)、戲劇(約伯記、雅歌書)、中短篇故事(士師記、路得記)、智慧文學、倫理名言和啟示文學。新約也可分為歷史傳說、傳記、約翰文學和保羅富有哲理的書信。

(二)《聖經與文學》(The Bible and Literature,同時也是Northrop Frye 1990以前兩本書的副標題):可探討聖經和一般的文學共同採用的模式(mode)、關懷(concen)、設喻(metaphor)、象徵(symbol),以及各種主要主題(theme):山、園、洞、爐。

(三)《聖經中的文學》(Literature from the Bible,同為Joseph Frank 1963選輯的書名):此書其實只是選擇聖經中較文學性的篇章。換句話說,這類作者/讀者只是把聖經等於(就是)文學作品來閱讀鑑賞評論。

此外,尚可將《聖經典故》(Biblical Allusions亦為書名)為其他文學作品所採用、挪用,成為人類文學作品的原型寶庫、資源。近代作家各有論述,近年來,歷經各種不同的詮釋策略而凸顯另類「解」說。

■「去」神話
  原本聖經約翰福音一章一節的希臘原文X'oros,英文聖經譯為Word(語言文字如Frye解為"Words with Power"或"The Great Code"《帶有能力的話語》或《偉大的語碼》,中文和合本聖經譯為「太初有『道』」)。這「道」即約翰福音十四章六節「成為肉身」的人/神。「耶穌說:我就是道路(way)、真理(truth)、生命(life)」。「道」成為「道」路的標記(logo)、道理的真理邏輯(logic),以及生命的中心(logo centric)。這一套一套的神學信仰、信念、信條成為基督教(Christianity;Christiandom)信服的基本教義,奉行不渝。

  十八世紀以降,各種學說日新月異,漸漸瓦解西方井然有序的中心思想。二十世紀首先由神學家Rudolf Bultmann在1941年提出《新約與神話》,1958年再跨一步提出《耶穌與神話》,1961年《Kerygma and Myth》。他認為信仰的核心常披著時代、文化的彩衣,所以要認真認識核心的真道,必須以存在主義的觀點褪去舊時代、舊文化的彩衣。因此現代人要瞭解古時候的經典必須將「神話」一直進行「去神話化」(Demythologizing)。之後,Jacques Derrida主張「去中心」(Delogolization)而成「解構主義」(Deconstructionis),再混合馬克思文義、後殖民論述、女性主義、少
數族裔論述,不但不把聖經當經典遵行,更把一般以前奉為古典的經典束之高閣。目前「文化研究」(Cultural Studies)最關心的課題為「慾望」(desire)(參閱1986年Linda S. Kauffman在康大出版的《Discourses of Desire: Gender, Genre and Epistolary Fictions》),一切皆由人之慾望所產生的幻想、想像、虛構、小說。宗教信仰只有在星期天上午教堂裡才為人們敬拜,鮮少信眾像中古世紀那般清真、清純、清新、單純。

■靈異與靈意
  當人們愈發狂飆物質、物慾時,人們的心靈就愈發空虛,進而更加瘋狂地追尋符仙、符姬、看相、算命、道聽塗說,紫微斗數、星座、星雲或特異功能,魔幻、通靈、魔術、魔法、卜卦、抽籤、畫符、解偈,於是另類世俗、通俗,甚至庸俗的「宗教」文學、文化大行其道。

  在人類物慾橫流的歷史中仍然「有一種聲音」發自荒山(摩西)、荒島(約翰)、曠野(施洗約翰)、深夜(撒耳母)、深海(彼得、約拿)、帝崩(以賽亞)、無子(西面)的危機時刻。當眾人皆昏時,上帝仍然呼召揀選了以利亞和七千位默不出聲音的信徒。當世人都把聖經當成文字(letter)研究評論的時候,仍然有億萬的信徒誠心誠意地注重聖經的「靈意」(Spirit)。當許多學者、文士、法師把聖經當成神話、神學、玄學、文學,仍然有億萬的信徒把聖經當成「神的話」,盡心、盡意、盡力的信靠順服。

■零與無限
  人文的文學就有限的百歲人生而懷千歲憂而抱撼、感嘆、嘆息人生的無奈、無聊,無意義:那載不動的幾多愁和載不動永遠的「輕」。「經」文和十字架好比三藏歷經八十一難,千辛萬苦要到西天取經,然而至終獲得(抓到)的只不過是抱殘守闕三藏之一藏,既不全、隨「風」飄、又落「水」的經文。然而這麼微不足道的道藏佛經卻是大部分的凡人(大師)一輩子沾沾自喜的大功德。因為得來不易而彌久珍貴而惜緣而結緣,難得有人能像悟空能脫胎換骨,了「悟」四大皆「空」,連那有文字的經文也是「空」。看破紅塵,一切歸「零」,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基督信徒三要件之首要條件也是非倒空自我(捨己)不可。當分母是零,那分子是100或10000都沒有差別。

  世界各國的宗教都是皈依零或無限。當分母為零,不管分子多少個零,還是零;同樣,分母為無限,分子多寫個零也還是無限。然而大多數的人看人生多以百分為分母,上面分子多個零就雀躍不已;少個零就心無安寧。

  零與寧的分別需要宗教的神來啟示智慧,開悟心門:外在天啟超越超凡
(transcendental)的介入,心理相信,口裡承認。然而東方宗教似乎較注重內在自悟自明(imminent)自發的人神。宗教/文學都需要靈視(vision)才不會徒具形式、形貌而失真諦、真神。近作戲劇《新世紀:天使隱藏人間》(Angels In America),觀劇見不見天使就可看出讀者/觀眾的想像、靈視的功力和功能。這是文學作品也論宗教問題,觀照當下,自在剎那永恆,孰輕孰重,端看一「心」。
同作者相關文章:
文學與神學論述與論證 (第 36 期)

原文來自 http://newmsgr.pct.org.tw/magazine.aspx新使者雜誌 第 36 期 文學與教宗 (9-12頁)
新使者雜誌 The New Messenger  36期  1996年  10月 文學與教宗 36
本期主題:文學與教宗
發行日期:199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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