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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使者雜誌 > 第103期 阿拉?佛祖?主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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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淺說
上帝的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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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萬麟 (台灣神學院舊約學助理教授)
  當選民的身份應用在今天教會身上時,基督的信徒活出上帝選民的生命特質,就不該是為要取得天國的身份證明,而是在我們所處的社會中,有特別的義務與責任。

  「上帝的選民」這個概念,可以說是對於以色列人另一個普遍的稱號,誠如猶太著作裡寫到上帝曾宣稱,說:「我將為我自己在萬國中分別出一個民族」(《禧年之書》2:19)(註1)。一方面此概念表達了以色列人獨特的身份,還有此民族與以色列神雅衛的獨特關係(註2);另一方面此概念也意指著以色列所信仰的上帝是一位有主權的上帝,傳達了雅衛本質的獨特性。一般人可能會認為,這樣揀選以色列人為選民的上帝,似乎有不公平的傾向,世界上的萬國萬族眾多,為何單獨挑選了以色列人?而與其他民族相較,以色列人是不是有什麼特殊的長處,使得他們得天獨厚蒙上帝的恩寵?難道如聖經所揭示的,只有以色列人才算作是上帝的選民嗎?若要探究這些問題,必須翻開聖經,從以色列人發展的歷史查看,可以對這概念有更清楚的認識。

※ 揀選的源由
  舊約〈創世記〉的故事敘述著人類犯罪墮落後,神就展開了對人類救贖的計劃,而這計劃是從亞伯拉罕身上開展的。在以色列人始祖亞伯拉罕還沒有兒子的時候,創造天地萬物的神就揀選了他(尼9:7),並且應許給亞伯拉罕土地與後裔,還有他的後裔要成為神的子民並且要承繼應許之地,「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1~5)照著祂所說的話,上帝的揀選在亞伯拉罕的後代以撒、雅各身上繼續發生,雅各(後來被神改名叫以色列)的十二的兒子就成為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祖先。

  後來,由於迦南地的飢荒,雅各的家族七十人遷徙到埃及居住,歷經數代,形成了眾多的百姓。聖經描述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男丁是六十萬人,這位神確實信守了祂對亞伯拉罕的諾言。雖然是在應許之地以外的埃及,想不到的,以色列百姓數目的增多逐步形成了一個國家的條件。當他們離開埃及之後,神在西奈山下透過摩西與以色列百姓立聖約(covenant),使以色列人明白他們之所以能夠離開埃及,脫離法老王轄治下的奴隸生活,完完全全是因為雅衛大能手臂拯救的作為,是他們的祖先亞伯拉罕的上帝拯救了他們。藉著雙方的立約,以色列百姓以雅衛為他們的神,而神也以以色列人為祂的百姓,建立了緊密的關係。立約中的條款規定,以色列人要確實遵守神所頒佈的誡命、律法,遵行這些律法使得以色列人得以維繫與雅衛因著立約而來的關係(有如宗主國與藩屬國的關係)。

  上帝對以色列人的拯救、揀選,不只是因著對他們祖先信守諾言的緣故,也是因著愛的緣故(申4:37)。在立約的基礎上,神允許以色列百姓親近他、敬拜他(民16:5),上帝對以色列人更是施行恩惠慈愛,而以色列百姓也要盡心、盡性、盡力愛上帝,建立愛的關係,如此,以色列百姓自然就從萬民中區別出來,在全地中成為神的子民,成為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上帝的選民。

※ 揀選的目的
  但是,上帝對以色列人的揀選不是沒有目的的,「揀選」一詞在原來的意思有經過一番仔細思量之後,做了決定,才採取的行動。以色列人成為雅衛的子民,這子民的身份很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在萬國中成為祭司的國度。「『如果你們服從我,守我的約,你們就是我的子民。全世界都屬於我,但只有你們是我的選民,是神聖的國民,是事奉我的祭司。』」(出19:5~6)在西奈山下立約的時候,雅衛就很清楚的宣告了以色列人蒙揀選,為的是在世界萬國中,為了其他國家民族的需要,在雅衛面前擔任祭司的身份來事奉上帝。可惜的是,以色列人在西奈曠野犯了罪,違犯了神的命令,以致利未人代替了所有的以色列人在上帝面前作祭司事奉的工作(出32;民8:14~15)。

  從上帝把利未人在以色列各支派中揀選出來,使他們在祂面前事奉,可以看出原先選民的身份,是為著某種職務的目的(申18:5);這樣的身份,更是帶出額外的責任與義務,為的是讓其他的國民認識以色列人的獨特性,以致於來認識他們所信仰的上帝雅衛(申4:7~8)。藉著上帝賜給選民的律法—「妥拉」(Torah),遵守律法的功用是雙重的,它不單只是在維繫立約帶來的關係,更是彰顯出以色列人是被呼召為一群有宗教信仰的族群,而遵守公義的律法,就顯出有智慧,使他們自己被其他民族辨別出與萬民的不同,被稱為「有智慧的民族」,在生活中見證他們是如何敬拜事奉這位上帝(書24:22)。

  所以,以色列人作為選民的獨特性,並不是出於他們本身的優點與功勞(他們在萬民中本是少數的,申7:7);他們之所以獨特,是出於上帝主權的揀選,與賜予他們的「妥拉」,以色列人並沒有優越於其他民族的地方,換句話說,舊約中「上帝選民」的概念裡,並不包含有任何的優越性(superiority)。

※ 揀選與拒絕
  對於作為神的選民的以色列人來說,在某些景況下,神會宣告對他們的拒絕,這位上帝並不是永遠偏愛他們的神,這是難以想像的。從〈民數記〉的記載中,就可以看到以色列離開埃及的那個世代的人,沒有一個進入神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之地,唯有迦勒與約書亞兩個人得以進入(14:24)。從以色列後來的王國歷史,直到他們亡國的期間,許多以色列的君王被描述為行雅衛眼中看為正的事,他們是蒙揀選的(詩89:3, 19),但是也有許多君王行雅衛眼中看為惡的事,而被拒絕,最後導致亡國的命運。可以說,並不是居住在應許之地內的以色列人,都是上帝的選民。

  此外,〈以賽亞書〉中有特別提到,在末後的日子,雅衛揀選了一位祂的僕人,是祂所喜悅的,「上主說:看哪,我的僕人,我扶持他;我揀選他,喜愛他。我以我的靈充滿他;他要為萬國帶來正義。」(賽42:1)這位被揀選的僕人不只是傳揚上帝的公正真理,作外邦人的光;他還把上帝的救恩帶給外邦人(49:6),甚至為萬國萬民受苦(52:13; 53:12)。另一方面,〈以賽亞書〉也提到被揀選的僕人,不是只有一位,而是一群僕人,是以色列後裔中的一個群體。這群上帝的選民,在末後的日子要承受應許居住的地方(65:9~15),而那些離棄雅衛的,是被拒絕的。所以,在血緣上是亞伯拉罕後裔的,並不是每一位以色列人都成為上帝的選民。

※ 選民概念的延伸
  在舊約的先知書中看到上帝揀選人的方式,超乎人的理解以外,到兩約中間的時代,昆蘭團體的居民也相信只有少數部份被揀選的以色列人才是真正的以色列人(1QS 8:6)(註3)。在新約裡,耶穌基督被闡釋為特別蒙上帝所揀選的那一位,當他被釘在十字架上時,眾人嘲笑說,「…『他救了別人,要是他真的是上帝所揀選的基督,讓他救救自己吧!』」(路23:35)之後,耶穌的門徒彼得把上帝的選民的概念,擴大應用到所有信靠耶穌基督裡的人,且引用了〈出埃及記〉的經文作為詮釋,基督徒在世寄居的日子,「是蒙揀選的種族,是王家的祭司,聖潔的國度,上帝的子民。上帝選召你們離開黑暗,進入他輝煌的光明,來宣揚他奇妙的作為。」(彼前2:9)如此,上帝的選民概念更帶出了終末的意涵,在基督裡的選民是認同耶穌基督十字架的道路。

※ 結語
  「上帝的選民」這個概念,歷經了幾千年的世紀,並沒有消逝,至今仍是聖經神學探討的中心議題之一。從以色列的歷史來看,上帝的選民的對象,其實不是一個封閉的概念,雖然有些人被揀選,但也有些人因為對神的離棄,卻成為沒有被揀選的(新約〈希伯來書〉十一章的信心偉人表列,也暗示了歷史中篩選的意涵)。上帝的選民不該只是猶太人的獨特權利,上帝的選民變成是開放的,不再是封閉的。以色列人成為上帝的選民,並不在於他們本身的優越性,主要在於他們與那位獨特的神的特殊關係。

  對今天的猶太人來說,何謂上帝選民的身份,是困難的課題,特別歷經幾千年來的亡國、流亡、被迫害,被異族統治,四散,到現今的以色列國,許多猶太人無法追溯自己的族譜,如何去重新界定選民的身份,是面對新的時代極大的挑戰。

  對基督徒而言,亞伯拉罕的子孫—上帝的選民,並不侷限在只有血緣肉身上的猶太人,只要是信靠耶穌基督的人,都可以成為上帝的選民。而「上帝的選民」的揀選,是上帝在人類歷史中奇妙的作為,當選民的身份應用在今天教會身上時,基督的信徒活出上帝選民的生命特質,就不該是為要取得天國的身份證明,而是在我們所處的社會中,有特別的義務與責任。

附註
1.約主前二世紀的猶太人著作,描述以色列人的起源,未被納入基督教正典。

2.在舊約聖經中,以色列所信仰的上帝有許多不同的名稱,這裡指的雅衛,中文和合本聖經翻譯為耶和華。

3.指主前二世紀至主後一世紀居住於死海西北處的愛色尼派(Essene community),1947年在附近發現了死海古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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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來自 http://newmsgr.pct.org.tw/magazine.aspx新使者雜誌 第 103 期 阿拉?佛祖?主上帝? (27-30頁)
新使者雜誌 The New Messenger  103期  2007年  12月 阿拉?佛祖?主上帝? 103
本期主題:阿拉?佛祖?主上帝?
發行日期:200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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