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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期 生不生有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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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題 |
從基督教信仰看現代人生育問題 |
成年人的身軀有生育的能力,在神學上的意義來看,可以理解為人類受呼召去愛別人也接受別人的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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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
作者/ 陳尚仁
(台灣神學院倫理學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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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對於〈創世記〉第一章上帝給人類「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創1:28)的命令印象深刻,但是這不表示「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是基督教信仰中關於生育的唯一觀點,其實聖經中關於生養子女有許多不同的觀點。現代基督徒在思考關於感情、婚姻、生育、教養子女的問題時,也可以因為聖經中這些豐富、多元的觀點,而有更深入的省思。
首先,「生養眾多」在所有古代人的眼中,都是家族和民族生命延續的關鍵所在,所以舊約中普遍把「得子嗣」看成是上帝的祝福,是上帝應許的實現。這個主題,在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中,最為明顯(創12:1~4)。上帝應許賜給亞伯拉罕子孫,使他的後裔成為大國並要得土地為業(創15:4~7),成為上帝的選民。在舊約中,對於女人而言,成為人妻還不能算是完成一個女人應盡的本份,能為丈夫生兒育女更是直接關係到自己的地位,因為身為一個女人,必須成為母親才算是鞏固了自己作為妻子的地位。
亞伯拉罕的妻撒拉、以撒的妻利百加(創25:21)、雅各的愛妻拉結(創29:31),及撒母耳的母親哈拿(撒上1:5)都曾經有不能生育的問題。於是他們禱告上帝,上帝垂聽他們的禱告,賜子嗣給他們。但是,生育在聖經中,並不總是正面的。生育也有其負面的含意。例如,同樣是在〈創世記〉裡,亞當和夏娃不遵從上帝的誡命,吃了分別善惡的果子,所以上帝就增加女人懷胎的苦楚,女人「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創3:16)」,似乎隱含著,生兒育女的苦楚與人類的血氣有密不可分的關係。此外,生育也被視為是男女之間的愛所產生的自然結果(得4:13)。
※ 現代社會少子化問題 大約在1960年代以前,因為避孕方法不普遍,加上較高的人口死亡率,及社會尚未進入工業化時代,所以以自然方式生育仍然是普遍的現象。但是最近這幾十年來,社會越來越趨向晚婚及少子化,所以自願性生育率降低的問題反而成為人類歷史上前所未見的新問題。
根據聯合國統計,最近5年內,全球195個人口超過10萬人的國家中,約有三成五、68個國家的平均總生育率低於人口替代水準的2.1人;而台灣在1984年,也就是24年前,就已經低於2.1人,顯見台灣生育年齡婦女不願生育的情形遠比世界其他國家嚴重。2005年,台灣的總生育率降到1.12,與香港、南韓、新加坡、日本並列超低生育率地區。生育率降低將會帶來社會消費力和生產力不足的問題。以最簡單的例子說明,如果一對夫妻生育兩名子女,這兩名子女將來可以照顧其年老的父母。若是一對夫妻只生一個子女,則將來一名子女要照顧兩位年老的父母。所以將會產生嚴重的社會問題。
<未完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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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auerwas, A Community of Character, (Notre Dame: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1981), 198. [2] 網路社會學通訊期刊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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