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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期 教會流行趨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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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學生基督徒聯盟(WSCF)亞太區S.E.T.研討會--人權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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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龍瑞華
(台南神學院教會與社會服務系四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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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996年8月5-31日於印尼、雅加達舉行世界學生基督徒聯盟(WSCF)亞太區的S.E.T.研討會。共有亞太地區十三個國家學生代表參會,這些國家有巴基斯坦、菲律賓、斯里蘭卡、印尼、印度、緬甸、紐西蘭、澳洲、台灣、香港、日本、韓國、孟加拉。各國學生帶來各國關於人權的社會問題,也報告各國的SCM 所進行的事工,和共同討論SCM 未來方向。在總會大專事工委員會推薦下,使我有機會至印尼的SALATIGA(營會所在地)來參加此次的盛會,此次會議的主題就是「人權」,經過二十五天的研討,僅將參會各國學生所提的人權問題提出,及提出我個人的心得與大家分享。
■本論 「人權」是指一個人作為一個人就有的權利,即不管你是男是女、是黑是白、是貧是富,就有的若干權利。包括三大人權,即是生存權、自由權、財產權。而這個社會每天都有一大群受苦的人民權利受到剝削,諸如以下的社會現象:
一、紐西蘭的人權問題 紐西蘭的社會愈來愈趨向個人主義,許多的公營事業都轉給民營機構運作,例如航空、傳輸業,導致公司控制經濟,成為自由資本主義的地方,大企業越做越好,小企業則不能生存,社會貧富差距很大,從1980年開始,政府不再重視社會福利,甚至終止失業救濟金、社會福利金的發放,並期待在下次總統大選前,把公營事業都賣給民營機構去運作,所以紐西蘭的社會、權利、資源都被少數人控制,個人為爭取更多的資源,導致社會以資本主義為取向,而且原住民的權益也被政府忽視。
二、巴基斯坦的人權問題 巴基斯坦是回教國家,大部分是回教徒,其次是基督徒、佛教徒等,政府的重要機關以任用回教徒為主,所以基督徒在政府機關不能得到高的職位。在婦女方面,女性的法律權利被破壞,女性要服從男性,女性在家只可做做家務,並無表決權,甚至女性嫁到夫家時,夫家可因為不滿嫁妝而焚燒婦女。
三、印度的人權問題 在印度,如果婦女懷孕為女嬰者,就會墮胎,或是產下女嬰後就被母親毒死,這個比率為1000:934,所以女嬰存活的機率不大,這樣的要脅來自夫家,婦人如果要女嬰就必須接受離開丈夫的殘酷事實。女性在印度是沒有地位的,女性可以用來當作耕田、性的工具。男人對待女性非常暴戾,在妓女院的妓女除了被性虐待,也必須被嫖客壓榨一半的工資。
四、印尼的人權問題 印尼是回教國家,以爪哇人為主導,國家在整個意識型態和制度都受到回教的影響,而基督徒為少數,故在上公立學校、進入重要政治體系都相當受到排擠,甚至連基督徒學生中心都會受到回教徒的破壞,基督徒要建置教會,也必須經過回教徒的同意,若是這個地區為基督教區,印尼政府也會想辦法把回教徒移民到基督教區,惟恐基督徒成為地區的一股力量向政府抗爭。
在天然資源方面,農業佔全國60%、工業佔20%、最大的收入來自石油的採集。國家70%的收入控制在少於40%的人口,在經濟上充斥著貧富不均的現象。農村被規畫成工業區,人們必須到城市就業謀求生存,因教育水準較低、就業困難,農村的女性到都市便淪為妓女或是廉價勞工。
為體驗農村困苦的生活,我參加了農村生活體驗營,我們所到的村子離SALATIGA約有十分鐘的路程,這個農村約有100戶人家,只有30戶擁有土地,其餘70戶為佃農。這個農村仍是以回教徒居多,每日的中午和黃昏日落時都有誦經,但參加誦經儀式只以男性為主,並青年人居多,據說,老一輩有其信仰方式,所以宗教儀式以青年人參加為主;在這次的農村生活體驗營中,經歷了無法想像的生活,似乎回到約五十年代的台灣農村生活。吃飽飯後,當地教會的姊妹帶我們拜訪了當地的村長,村長約為三十歲的青年,據他所說,政府有一組織專為婦女設立,類似台灣的村鄰里聚會,有一些固定的聚會,小型聚會一週便舉行一次,大型的聚會則一個月一次。每個小組有十個家庭,其中有一活動是可存錢在小組中,當需要錢時可以標會,成為急難救助的互助會。
這個農村是個貧困的地區,所以婦女在不是農忙時期,也必須做手工、竹編,或是到其他村莊幫忙農事、賺錢貼補家用,每天工作八小時,收入為5000Rp,約為台幣71元,生活可說相當辛苦。收入少,農田裡的稻米到收成期卻被老鼠猖狂地吃掉大半,據當地的居民說,已經有好幾年沒有收成,幸而去年蒙老天的垂憐,稍稍有收成。我們接續老鼠吃掉稻米無法收成提出問題,不知政府的處置方法如何?佃農搖頭告訴我們,政府所發的老鼠藥只有一點點,嚇阻不了老鼠,老鼠藥很昂貴,佃農買不起,只好養狗抓老鼠和對上帝祈求了。我們看得出農人束手無策並期待政府能為他們做些什麼,使他們生活能有所改善。然而經濟貧窮,但社區生活卻免不了社交費用,諸如婚喪喜慶必須送禮,收入實在不敷使用。
孩子的教育費也是一筆龐大的費用(比照他們的收入而言),小學學費每月月費1500Rp、其餘另計,中學以後還需要交通費、實習費、各項費用,上高中公立學校與私立學校的費用不同,公立學校每個月需付7000Rp、私立學校或是基督教學校每月則要付10000Rp,大部分的學生都能完成國中教育,若要完成高中教育,甚至進入大學讀書,除非是地主的子女外、要完成高等教育對其他人而言那只是個夢想。
五、斯里蘭卡的人權問題 在斯里蘭卡充斥著女性勞工的問題,雖然女性構成斯里蘭卡人口的一個主要部分,但他們並未享有與男性平等的經濟和其他的權益。在工人組織中,他們亦未有擔當領導或顯著的角色,長期受到壓迫並在社會、家庭中扮演次要的角色。身為一個斯里蘭卡的女性受到各種傳統、宗教、社會忌諱的束縛,被認為是廉價工作的工具,一個女性在返工前和下班後還要打理家務、照顧孩子、伺候丈夫,永遠沒有停歇的時間。
六、緬甸、韓國、香港、菲律賓的人權問題 緬甸是個軍權國家,人民受到軍權政府的壓迫;沒有民主的政府,人民就失去民主。韓國的慰安婦事件日本政府不願公開道歉、使韓國的婦女背負歷史的傷痕,甚至至今。韓國婦女在家庭、社會無地位、無自主權、無法決定重大事件、甚至還受家庭暴力的攻擊。香港同性戀者受到排擠、面臨1997年香港人民沒有自主權來決定自己未來的命運。
菲律賓的原住民種族的歧視、勞工被剝削、女性受到菲律賓半殖民地、半封建制度文化產物、女性是極沒有地位的;甚至女性勞工常受到雇主的性騷擾和虐待,使女性被視為馱獸般,除了工作和呼吸外,根本不能做其他事情。
■結論--心得 經過25天的討論會議和生活體驗營,讓我深深感受到亞洲的婦女、勞工原住民、少數民族都是倍受壓迫的一群。如台灣的原住民經歷許多統治者的侵害和殖民、剝削,從來沒有一個統治者尊重過台灣的原住民之族群和人權,更沒有立法保障其生存權,相反地卻用武力、政策、政權和金錢的手段來分化、毀滅原住民,讓原住民的族群發生許多問題,國民黨政府將原住民趕出他們所居住的地方,將他們的土地用來建國家公園、建水庫,使他們的青年少女被迫至都市當勞工、當妓女,在都市的陰暗角落茍延殘喘的生存著。
1977年8月16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表人權宣言。當時長老教會根據告白耶穌基督是全人類的主,且確信人權和鄉土是上帝所賞賜,鑑於當時台灣住民的安全,發表此宣言。既然如此,台灣的基督徒豈能坐視國民黨政府如此蹂躪我們的同胞?
近九年來,台灣社會也出現了一個新鮮的族群「外籍勞工」,台灣外匯的成長,工業大大缺乏人工,於是引進一批「俗擱大碗」的外籍勞工,從早期的非法外勞到現在合法引進外勞,這些勞工實際上在台灣的產業經濟結構息息相關,但外勞在台灣的境遇並未因合法化而獲得較大的改善,台灣的社會對這一批廉價的外勞並無太多的關心,相對地剝削利用這些人工賺取獲利,面對外籍勞工的人權擱置一邊,沒有人為他們爭取福利、休假、合理的工資和工作時數等,甚至這些外勞(女傭)在週日仍必須工作,無法到教會敬拜上帝,他們的宗教自由權也被剝奪了,據我所知,號稱最關心社會弱勢者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至今遲遲無法對外勞所面臨的問題有所回應,不禁讓我的腦袋出現問號,為什麼?
在這個資源分配不均的社會,十分之一的人享有權力的支配,十分之九的人被支配奴役,人們的生活、政治態度和社會地位息息相關。我認為一個基督徒學生應該比一般宗教或是無宗教主義的學生更具有社會責任。雖然外面的世界五光十色,雖然現在人們講究享受,現代的青年掉在現代文明的漩渦中,但面對同胞與社會的苦難,現代的年輕人應該醒醒,面對政府的體制與社會的不公義捫心自問,有否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上帝相同行?有否背起十字架的使命來贏過世界的苦難,為主的緣故來愛受苦的人或是盡一己之力來為受苦的人伸冤?身為一個基督徒的大專生可以為人民做什麼呢?近幾年來,總會大專及各地大專中心曾舉辦原住民生活體驗營,讓學生實際體驗原住民的生活、文化、並了解原住民的處境,進而促進對原住民的關心,甚至與他們共同爭取權益、提出抗議的聲音。今日、外籍勞工的問題我們也可以相仿這樣的模式如法炮製、實際參予在他們的生活當中,了解他們與他們成為朋友、關心勞工的立法問題、甚至拿把吉他和聖經與他們一起敬拜上帝。其二、也可以運用電腦網路共同討論臺灣的社會問題,結合全省的基督徒學生的想法、凝聚共識匯成一股力量、透過長老教會的各大專中心以聯合簽名或是遊行、義賣等各項具體的行動來關心弱小的族群和不公義的社會現象。
提摩太前書四章12節:「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做信徒的榜樣。」願年輕的你我實踐信仰告白,勇於向不公義挑戰,與咱的上 帝相同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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