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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期 重返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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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
基因工程研究與上帝的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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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南州
(現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玉山神學院教授、教務長。)
本篇為1998年06月14日本社主辦之「科技與神蹟」研討會的講稿。
※ 序言
學習生物科學最令人著迷的事情之一﹐就是生物的某些性狀會一代傳遞一代的奧秘。生物學家或醫學研究者對於生物遺傳性狀的探討﹐不只是好奇﹐也是盼望通過了解和應用的過程﹐為人類帶來更美好的生活﹐為生物的演化開創一條更寬廣的道路。然而﹐這種期待能否如願﹐社會各界有不同的看法。對某些基督徒而言﹐人類理性的活動似乎一直是他們的難題﹐人既不能缺乏它﹐卻又擔心它干犯上帝的作為。基因工程研究就是一個明顯的實例。
※ 何謂基因工程研究
生物會一代傳遞一代的性狀﹐就是我們通稱的遺傳性狀。生物性狀的遺傳是藉著生物體中的遺傳物質﹐它存在細胞核中的染色體之內﹐我們稱這些位於染色體上具有支配遺傳性狀的單位為遺傳基因﹐而它們的化學成分基本上就是去氧核糖核酸﹐就是我們現在簡稱DNA的化學物質。基因工程就是以支配生物遺傳性狀的化學物質DNA為研究對象的一門學問﹐它試圖辨識哪些生物性狀是由哪些遺傳基因所支配﹐並確定這些基因的位置﹐進而從事各種關於基因的「工程」﹐如複製﹑切除﹑轉移﹑重組﹐甚至改造的工程。
※ 基因工程研究與生命倫理學
生物染色體上的基因一旦因為基因工程的緣故改變了﹐生物的某些性狀自然就改變了。因此﹐基因工程也被一些人稱為生命改造工程﹐它對生物生命的影響確實非常巨大又深遠。我們必須承認基因工程研究有其正面意義和價值。舉例說﹐基因工程研究應用在農業方面可以是改良農作物品種﹐如培育抗病蟲害﹑高產量﹑感溫性和感光性低等各類品種的農作物。應用在人和其他動物的身上﹐可以是防治和醫療疾病﹐如經由基因工程的研究﹐我們知道人類某些疾病是遺傳性疾病﹐又知道其遺傳基因的位置﹐我們因而可以藉著基因工程﹐或防止這些疾病繼續危害人的生命﹐或是去除帶有疾病的基因﹐使疾病不再遺傳至新生後代。因此﹐基因工程研究對醫學﹑農學等許多人類生活領域有相當正面的意義和價值﹐它可以增強人類維護生命的能力﹐也有助於人的生活品質的提高。
不過﹐我們也必須同時承認基因工程有負面意義和危機﹐諸如研究人員是否會未經當事人同意而以某人之基因做研究﹖這是侵犯人權的事件。又如關於動植物的基因工程研究是否會破壞生態平衡﹖是否會造成不可收拾的損害等等﹐這些都是屬於基因工程的負面意義和危機。由於基因工程研究涉及人的生命﹐所以它也是生命倫理學所討論的議題。一般而言﹐生命倫理有四標準原則﹐也就是不違背以下四個原則﹕自主(autonomy)﹐沒有惡意
(non-maleficence)﹐善行(beneficence)﹐公義(justice)。
※ 基因工程研究干犯上帝的主權﹖
基督徒討論基因工程研究時﹐不只是遵從一般的生命倫理原則﹐而是還有神學上的考量﹐而其中最常被人提及的問題之一就是﹕基因工程研究干犯上帝的主權嗎﹖生病請醫生診治是否干犯上帝的主權和旨意﹖某人違反交通規則出了車禍﹑受傷﹐生命垂危﹐我們送他到醫院急救挽回一命﹐這是否干犯上帝主權﹖難道說我們不做任何決定﹑「順其自然」生活才是不干犯上帝主權﹖有這種生活嗎﹖我們受造時不是被賦與上帝的形像嗎﹖我們人類不是受託管理自己和一切受造物嗎﹖基督徒善用上帝所賜的各項才幹和恩賜﹐在這世界中生活做事﹐我們難道不應該思想﹑做抉擇﹖為了負責任地行使管家的職責﹐也就是我們的天職﹐我們沒有理由不在生活中下判斷做抉擇。
甚麼是干犯上帝的主權﹖上帝的主權和旨意簡要地說就是公義﹑慈愛﹑和平。所以基因工程研究本身不一定涉及干犯上帝的主權﹐它是否干犯上帝的主權﹐在於從事基因工程研究的人的研究動機﹑目的﹐和研究過程是否符合公義﹑慈愛﹑和平﹐以及前面所說一般生命倫理原則。
※ 上帝的創造的真諦
基因工程研究既又稱生命改造工程﹐有些人就擔心它是否違背上帝的創造﹐或是說﹐若是人可以藉著基因工程研究創造新生命﹐上帝是否不再能夠被稱為創造主﹖上帝起初創造時所定下的自然律就包含受造生物具有延續生命之能力的法則﹐也隱含生物演化的能力和法則。根據聖經創世記的記載﹐雅各替他舅舅牧羊時﹐就已經運用了他對生物法則的了解(觀察所得﹖)來培育新品種的羊。今日人類只是比前人更了解此一法則﹐更積極運用此一法則而已﹐但上帝一直是創造主。上帝是創造主﹑拯救主﹑眷顧和維持的主﹐上帝的作為今日並未停止。人運用上帝所賜的各種恩賜﹐特別是智慧﹐從事各種創造性的工作﹐乃是在眷顧和維持的上帝的恩典中行事﹐也是眷顧和維持的上帝今日的作為﹐因為一切仍是根源於上帝起初創造時所定下的法則﹐所以﹐上帝今日仍然是創造主。
我們活在上帝永恆的旨意之下﹐在他繼續帶領﹑創造歷史的過程中﹐我們也參與上帝今日的創造﹐但上帝仍是創造主。
※ 結論
基督徒社群告白上帝是創造主﹐他是一切受造界的主﹐人類是上帝指定的管家﹐因此科技應該是為服事人而存在。我們不該盲目反對基因工程研究﹐也不是任憑此一方面的研究者為所欲為。為尊重上帝創造的主權﹐以及他拯救與保守的恩典﹐我們應該設法邀請分子生物學家﹑醫學家﹑社會學家﹑神學家﹑倫理學家﹑律師﹑生態學家....等有關人士共同研討﹐使上帝的公義﹑慈愛﹑和平成為基因工程研究的共識規範﹐使人類社會因它得福﹐也歸榮耀給創造的主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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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來自 http://newmsgr.pct.org.tw/magazine.aspx新使者雜誌 第 49 期 重返聖經
(61-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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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題:重返聖經
發行日期:1998/12/10
目錄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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