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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期 長老教會講華語嘛會通——長老教會增設華語禮拜之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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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流.脈動 |
台灣的盜拷文化——都是燒錄機惹的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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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尋道者
(台北東門教會慕道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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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精進,盜取容易 聖經中有一條誡律是「不可偷盜」,但自古以來「偷」與「盜」的概念都只運用於實體,在未經擁有者許可情況下,藉由暴力或暗中掌控實體物品,這是偷盜的簡單定義。至於非實體的偷盜則未見有任何誡律規範,聖經中也找不到經文說明上帝允不允許竊取「智慧」,因為人可以習得智慧,卻不需竊取。在電腦軟體概念興起之前,智慧權是附屬於硬體之上,亦即智慧是否有價值必須與實體物件合而為一,必須將智慧轉為設計,並建造成實體,才被賦予價值。這是千百年來的認知,智慧是軟體,軟體必須與硬體結合,才能發揮價值功效。 過去若要複製軟體一定要掌握複製硬體的技術,但因為以往技術的侷限,「複製實體」的困難度高,不必有特別保護智慧權的概念就能保護智慧。隨著技術的進展,平民化實體複製技術的出現,有印刷、影印機技術,開始有所謂「盜版書」;有平價錄放音機,開始有「音樂卡帶海盜版」;有了便宜光碟燒錄機之後,開始有「光碟大補帖」。直到最近網際網路的興盛,開始有大規模侵權的「非法軟體網站」設立。
※ 「竊盜」的迷思 有一個加拿大研究單位,曾對一千六百位民眾進行問卷調查,他們被詢問兩個問題:(1)當你把七十五分錢投入報紙自動販售機時,其他路人要求你多拿一份報紙,你會答應嗎?(2)當你花三百元買一份軟體,一位朋友要求你複製後給他,你會如何? 最後調查結果顯示,第一個問題有高達78%的人不會答應,但第二個問題卻有高達52%的人會同意。後者價值是前者的四百倍,有一半以上的人認為複製「軟體」是可以的行為,卻有八成左右認為多取前者,如報紙之類的「硬體」是非法的。這是時代進步帶來的迷思,多數人可以接受「不合法複製軟體」,卻不能接受「不取不該取的硬體」。這種現象不只在加拿大,在英國也進行過類似的調查,而顯示有相同比例的結果。因此當「複製」技術進步的時候,不管人種、文明程度,多數人都存有「竊盜」的隱藏動機。看到此悲觀的調查結果,我們不禁要問上帝,對於所造之人的律定,「不可偷盜」到底只約束實體的偷盜,還是涵蓋偷取智慧權?或者說,這也是人的罪性,只是因為竊取技術的便利性發展,使人的罪行更加彰顯。
※ 華人未受產權文化的影響? 最近看到一則新聞報導,輸入美國產品當中侵犯智慧權的案例數量,中國已超越台灣,成為侵權的最大宗輸入國,侵權產品價值達三十八億美元以上。這項報導對台灣與中國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前述調查對於人不尊重「智慧」價值的罪性顯露無遺,但對於華人而言,為何又特別嚴重?智慧權真正成為爭論的議題不過短短二、三十年,誠如本文章的標題,「盜拷文化」隱然若現,也不過短短十年間,台灣、或說華人的盜拷文化根源於何處? 若先不論加拿大、英國等多數民眾也不在意智慧權情形的調查報告,基督教文化卻有尊重著作權的背景,在希伯來書三章3-4節:「蓋房子的人所得的榮耀超過了他所蓋的房子。同樣,耶穌比摩西配得更多的榮耀。每一所房子都是人所建造的,但是上帝創造萬物。」這原是說明耶穌比摩西更配得尊崇的原因,西方人深受此薰陶影響,能夠身體力行「蓋房子的人所得的榮耀超過了他所蓋的房子」這段經文,因此能尊重建造者的智慧,相當重視原設計人,例如巴黎艾菲爾鐵塔,後世人都記得設計鐵塔的人,而不是出錢蓋塔者。這是我從唐崇榮牧師希伯來書查經會上聽來的教訓。唐牧師同時也提到兩件不尊重「建造者智慧」而令人痛心的事。
※ 蠻橫的侵權行為 有一年的唐牧師神學講座上,領會者選唱一首詩歌,結束後這位領唱的人說:感謝某教會允許他們使用這首歌。唐牧師一上台,嚴正的指出,剛剛唱完的這首詩歌原作者正是他本人,這些詩歌被這所教會拿去印刷出版,卻從來都沒有徵詢過唐牧師本人同意。這件事令他極為不悅。更悲哀的事臨到他在香港的一位老友,這位朋友在很久以前編了一本書——「希臘藝術史」。但他此後的一生直到死前心都還很痛,因為這本書出版後兩個月,台灣的出版商把書的作者名字換掉,日期提前,並以更精美的印刷重新發行。這位藝術教授一生心血兩個月就這樣被抹煞了。這不僅是偷「智慧權」,而是搶奪了,因為蠻橫的台灣出版商警告這位老藝術教授,他們出版的日期比他早,要告他侵權以逼迫他住口。 這是著作權在台灣不受重視、活生生地發生在唐牧師身邊的案例。這場解經說明會在台北信友堂舉行,唐牧師的口談論著聖經的教導,引的卻是當地人踐踏教導而令人傷痛的案例,不禁令人心有戚戚。若連引領數萬信眾的大教會都不能尊重聖經的教訓,又如何能糾正台灣的盜拷行為,只能放任而形成文化?事實上,當少數微電腦軟體公司在1970年代大聲疾呼尊重軟體版權之前,只有少數人有智慧權概念。但時至今日,西方世界漸能將尊重智慧權的信仰理念轉化為保護智慧權的概念,卻只有高資訊硬體產量的華人世界(中國與台灣),正在大舉破壞智慧權。
※ 重視硬體,輕忽軟體 台灣可錄光碟機與空白片的生產量都居世界前茅,或許更助長這種風氣,但追根究底是台灣或華人社會太過度重視硬體建設,而輕忽軟體,當然就不重視軟體的智慧權。我們的地方首長、甚至教育首長在年度簡報中,最喜歡「誇口」建了多少校舍,蓋了多少間電腦教室,卻沒有人檢討少年犯罪與親子教育的關係、人性關懷與鄉土認同感的重要,以及學童患有近視的比例為何。這是軟硬體的差別待遇。我們太重視硬體建設,卻忽視軟體——心靈層次的提升,也因此同樣忽視對於軟體層面的珍惜——智慧權的保護。同樣的現象觀察教會,教會數量多寡、信徒人數的增長等硬體的進展永遠才是績效所在。至於對於人心教化與信心影響尚在其次。問任何人到底何者為重?多數人都會認為後者重要,但真正行的多半是前者。 就如加拿大的研究顯示,人的天性(也是罪性?)是「輕忽沒有實體的智慧權」,但基督教的文化卻教導我們要「尊重建造房屋的人」。當人性往罪惡的一方去行,上帝卻在另一個方向拉住我們。若能尊重原創人,使他們能從中得到應得的,才能積極鼓勵更好的作品產生,即使你仍認為沒有實體的智慧很難評估衡量其價值,即使你認為下一道「複製的指令」是輕省的,都要一再三思「原創人」的心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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