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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期 教會有性別嗎?——她的教會?他的教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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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題 |
他的教會?她的教會?--教會現象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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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鷺絲
(教會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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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收到總會研究與發展中心所寄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1998年度教勢統計資料手冊」,對於學過社會統計的我而言是個寶貴的資料。
其中有一部分的數據是很有趣的:1998年度信徒總數來說,姐妹有115133(53%)人,弟兄有103027人(47%)。其中只有四個原住民中區會(阿美、東美、泰雅爾、南布)是弟兄的數目多於姐妹。
進一步來看長執的數目:男長老3975位(73%),女長老1461位(27%),其中只有普悠瑪區會女長老多男長老一位,其他都是男長老數目較多;男執事4005位(57%),女執事3076位(43%),其中有八個中區會是女執事的數目多於男執事;所以總和而言,男長執共7980位(64%),女長執4537位(36%)。
從上述資料顯示:我整體教會信徒男女比例為47:53,但受選擔任教會核心決策之長老男女比例為73:27,這即凸顯了教會結構內兩性不平權的問題。況且,以筆者將近一年的牧會與過去在教會中實習的粗淺的經驗來說,現今的教會普遍的現象是姐妹在信仰上比較願意追求,也比較熱心參與聚會及教會服事,她們分擔了教會大部份的事工,從司琴、插花、準備愛餐、兒童主日學到社區掃街、週末兒童營、青少年聚會,甚至獨居老人服務等,幾乎教會決定推動任何事工,她們總是那第一線的執行者;相較於弟兄參與的情況就差多了。雖然,我個人不認為性別是教會在選長執時一個最重要的考量,一般都是強調要愛上帝、要有好的見證、出席、奉獻、服事等因素,但從目前的現況而言,教會內仍以男性為主導,他們成為決策者,而女性只有執行的份了。造成這種現象的可能原因有許多,以下僅以自己的淺見提出二點:
一、來自社會的影響 教會是立足在社會之中,所以教會中的一些觀念、思想不免也與社會中有許多的雷同。一般而言,在現在的台灣社會,仍舊是以男性為主導的價值觀。在公司行號中,大部分的主管階級仍舊是男性;整個社會價值中,也是以男性為中心。
在教會之中,選舉長執似乎與候選人的社會地位有著一定的關聯(當然信仰也是一個很重要的考慮點),如果將這幾個可能左右長執選舉的因素相加時,不免會出現長執會中,仍是以男性居多的現象。
二、來自信仰的傳統 在聖經的教導中,似乎也是強調男性中心的思想,這當然也與當時重男輕女的社會背景有著直接的關係。但是將近兩千年來,教會的傳統也似乎是以男性為中心,加上大部分牧師也是男性,自然受限於其男性經驗,筆者還曾經在現代的教會中看見姐妹被教導蒙頭,來遵守聖經中的教導呢!
以上簡單就這兩個方面作一點簡單的思考,當然,整個問題並不是就這麼簡單,因為如果加入了世代、城鄉、教會大小等因素,並列入控制變項等較深入的統計方法後,相信可能會出現一些更清楚的、更明確的可能因素。但可以確信的是:教會對兩性平權教育的努力是責無旁貸、可推諉的!
我深切地期盼,將來在各個教會中,通過兩性教育,一方面促使女性自覺,鼓勵婦女參與公共決策;一方面也讓男性從傳統中釋放出來,使人的價值與尊嚴不因性別不同而有不同的待遇,如此性別將可以只是個不具意義的符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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